殺害大熊貓 200賣出熊貓皮 四川一農民被判刑14年

    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決,以非法殺害、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兩項罪名,判處殺害大熊貓的楊世成有期徒刑14年,同案的其他5名售買大熊貓皮的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10月,四川省寶興縣大溪鄉農民楊世成,攜帶獵槍到寶興縣二道坪大山上,用獵槍將一隻大熊貓幼仔殺害,用刀將大熊貓皮剝下帶回家中。後來,楊世成以200元的價格將這張大熊貓皮賣給四川省蘆山縣高洪友,高洪友又以2000元的價格將大熊貓皮倒賣給蘆山縣清源鄉農民茍成學。

    隨後,茍成學便開始張羅出售這張大熊貓皮,他先後將此事告訴了程國元、侯永甫、李德華等人。2002年7月的一天,李德華在茶館喝茶聊天時告訴甘某此事,甘某表示要買,李德華便與甘某談妥,以55萬元的價格成交。2002年11月26日,甘某、茍成學在程國元家中驗貨後,甘某當場付給茍成學定金7000元,付給程國元辛苦費1000元,並約定由茍成學等人將大熊貓皮送到重慶市榮昌縣後再付餘款。當天,茍成學等人帶著大熊貓皮和甘某一起分乘兩輛計程車前往榮昌,行至成渝高速公路榮昌縣境內桑家坡收費站時,被早已獲悉並守候在此的公安人員逮了個正著。

    法院公開審理後,判處主犯楊世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1萬元;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判處茍成學等5人相應的徒刑和罰金。(劉忠海)

    

    新華網 2003年7月14日


重慶破獲獵殺大熊貓案件 一張熊貓皮賣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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