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已于7月8日下午3:00-6:00召開,此次聽證會討論的焦點是關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關於禁止攜帶寵物出街、關於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參加此次聽證會的聽證人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啟權、李蘭芳,秘書長林惠俗,廣東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的負責人。參加聽證的22名聽證發言人則來自社會各界,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關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非典讓保護野生動物成了熱門話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七條首次將“不吃野生動物”寫入法規。但有法律專家認為,規定“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不吃野生動物,切斷由動物引起的病媒傳播疾病的途徑”,是相當沒有約束力的。對於野生動物的保護、飼養等問題,是否屬於另一立法範疇?

    【正方】李摯萍:大家好,我是中山大學法學院的老師。

    對於《條例》草案,我認為立法工作是非常及時的,條例組成條文也相對比較成熟。修改意見主要有兩點。

    第一,針對條例的名稱,我建議將它改為“廣東省公共衛生條例”,之所以用“公共衛生”的名稱代替它,主要有幾點理由。第一,原名稱與立法目的不相符,因為本條例的立法目的明顯在條例當中已經表現出來,就是要改善社會衛生環境,預防疾病,保護人民身體健康,強調愛國,是有比較強的政治色彩,對老百姓來説拔的太高,離他們比較遠了。因此,我們應該從一個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作為一個起點來要求他們,在這個法規中對他們提出要求,而不是在愛國的層面。第二個理由,是為了體現本條例所指的衛生的特徵,因為我們所指的衛生,有個人衛生,還有公共衛生,主要指的是公共場所的衛生,以及由於個人行為造成公共影響的那些衛生現象。因此,私人的衛生不應當成為法律規定的內容,而應該把重點放在公共衛生造成公共影響的衛生行為和衛生現象。

    由於這樣的特徵,所以我認為本條例也應該全文的貫穿公共性、社會性。一方面來説,我們必須依賴政府的力量,但是應該把公共衛生活動的基礎建築在社會力量之上。所以對於社會活動,以及相關的社會組織介入公共衛生活動,應該持鼓勵的態度,所以我認為整個條例當中,還是欠缺了這個條款,也就是鼓勵一些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産品的社會組織,他們的建立,他們的活動。我們應該給予鼓勵和支援。

    另外,衛生條例不應該太多的介入私人生活,比如説我們有一些條文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比如説第六條第三款,任何人都應該搞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不得有下列行為。我建議在“不得有下列行為”前加“在公共場所”,如果是在自己的房間裏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等,我們管不著也沒有必要管。所以對私人生活行為,沒有必要太多的干涉,除非已經造成了公共的影響。

    對於條例條文修改的第三個理由,這個條文是有利於公共衛生活動的持續健康的開展,公共衛生立法是一個缺位,而以前的愛國衛生運動是一個間歇性的運動式的開展,因此應該把它制度化、日常化,所以這是一個有關條文名稱修改的建議。

    第二,關於很多人談到的第七點禁吃野生動物的問題,從個人的觀點來説,我是贊成不吃野生動物的,但是是否應該在法律當中做出不吃野生動物,或者説是禁止吃野生動物這樣的規定,是需要進行大量的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不是我們現在所討論的這個條例所能完成的任務,建議放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進行具體的規定和規範。我們法規主要提倡的是一種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要採取各種措施,要防止在動物和人之間産生疾病的傳播。所以我建議第七條改為兩條。前面的一句話作為一個完整的條款,“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這是一條。再另立一條,“採取各種措施,防止各種可能由動物引起的病媒傳播”。這個條款主要解決的問題是動物會産生疾病,但是吃不是唯一的途徑,比如説接觸、觀賞等,所以我們不能只關注吃,而是所有傳播的途徑都要關注到。

    【反方】高宏的:吃野生動物和人類進步有密切的關係。人類要不斷的進步,就要不斷的開闢新的食源,吃野生動物是人類新的食源之一,恩格斯指出人類之所以能夠從猿進化到人,就是因為吃肉類食物對腦髓的影響,但更重要的是火的使用和動物的飼養,恩格斯指出肉食動物主要還是指野生動物。恩格斯還指出,人類的食物越來越複雜,因而輸入身體的材料也是越來越複雜,促進了人類的進步,壽命更加延長,大腦更加聰明。

    廣東群眾熱説“不吃野生動物”

    廣州市民:“我比較關注關於禁止吃野生動物方面的討論,我個人認為,非典過後,人們應該重新審視一下傳統的飲食觀念。”

    “天上地下都吃”不是榮譽

    “一定要立法禁吃野味,並養成一種習慣!”中山二院的張醫生強烈支援“不吃野生動物”成為法律。他説,廣東人素來以“天上地下都吃”為榮,而在國外這其實是一種不文明的表現。跟張醫生一樣主張嚴禁的市民還有不少,一位姓梅的先生説,他小時候可以見到很多動物,但現在他的孩子卻只能去動物園看了,所以應培養大家從小愛護野生動物的習慣,重罰吃野味者。也有的市民説,公款吃野味的多,吃野味成了一種權力的象徵,這種歪風要通過嚴禁來杜絕!為免國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讀者激動地説:“要禁就全面禁、堅決禁,不要留餘地!”

    立法要慎重,不要一刀切

    也部分群眾面對“禁吃野生動物”表達了不同意見,甚至提出了尖銳的質疑。他們認為,吃不吃野生動物,要區別對待,野生的不可吃,但經過養殖後仍不可吃就不符合客觀規律。“動物中有許多人所必需的營養物質,雞鴨魚肉能不吃嗎?”華工一教授質問道。有群眾認為,指導性地馴養繁育野生動物可以防止其滅絕,政府應鼓勵馴養。偷獵要處罰,有引導有規範地吃也應允許,如果一刀切就會打擊養殖戶的積極性,對行業發展也不利。第一軍醫大一位老中醫認為此舉執法概念不清,對野生動物的概念沒有界定好。從中醫科學來看,禁吃野生動物也不利於中藥中的動物藥的發展。所以立法要慎重科學,多聽各方意見,不要簡單化。

    群眾和代表共同獻計獻策

    如何使不吃野味的法規得到較好的執行?熱線電話兩端的群眾和代表都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建議:一位在北京從事廚房工作的廣東人陳先生特地打來長途,建議讓食客和員工舉報,重罰重獎,“重獎之下必有勇夫”;在機關工作的鄧先生則提議可通過發放許可證定點屠宰,並依託林業局實行定點放生制度;豐順一讀者則認為禁食野味應從基層幹部抓起;有讀者指出,人的環保意識和政府的措施應雙管齊下才有用,媒體在培養群眾環保意識方面可以發揮自己的作用……群眾的熱情也感染了代表,陳忠南代表提議實行“馴養專賣”制度,通過專門管理來規範市場;譚燕紅代表也建議建立一套完善的檢疫體系來保證動物食品的安全……

    關於禁止攜帶寵物上街

    聽證的重點之一:關於公民和個人參加愛國衛生活動義務的規定。其中有禁止攜帶犬、貓等寵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城區市場、商場、飯店、餐廳、醫院、公園、草地、學校、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影劇院、體育場(館)、遊樂場、候車(機、船)室以及其他室內外公共場所的條款。

    目前,廣州每年的養犬費用為全國最高,除1萬元的註冊費外,每年還要另交年審費6000元。

    關於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

    草案規定,“禁止在醫院、影劇院、候車(機、船)室、大中型商場、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會議廳(室)、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以及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和活動室,以及未成年人活動的其他場所吸煙。”

    這條關於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也可能會成為草案中爭論較多的焦點。基本上室內的公共場所都不允許吸煙,這一條執行起來會遭遇“尷尬”嗎?

    立法聽證會的聽證參加人名單:

    l、張遠浩廣州市愛衛辦主任

    2、楊青燕廣東道威律師事務所律師

    3、陳少賢廣東藥學院教授

    4、張永慧廣東省衛生監督所所長

    5、高宏的廣東省政協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6、黎之卡廣東英吉利實業有限公司經理

    7、莊道榮廣東省健康教育所所長

    8、徐鏡欽河源市和平縣上陵鎮富糧村委會主任

    9、成淦榮廣東省農業廳環保能源總站幹部

    10、淩偉軍海軍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

    11、林民權廣州市文德路小學退休老師

    12、鄭玲   深圳市統計資訊局房地産研究中心執行總監

    l3、林立豐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醫師

    14、洪霞 中國農業銀行淘金支行退休幹部,現“自然之友”環保組織廣東小組成

    15、陳輔淳廣東省建設廳幹部

    16、黃鈞 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17、陳冠蘭廣東省司法廳幹部

    18、林艷玲廣州市花都區愛衛辦主任

    19、劉永明揭西縣六明鷓鴣養殖場主

    20、魏莉莉廣東省教育廳幹部

    21、李摯萍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

    22、陳潔茹退休幹部,現萬達利經營部法人代表

    

    央視國際 2003年07月08日


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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