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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中國網 | 時間:2002 年09 月12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是中國共産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長期的革命戰爭中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一)人民軍隊的産生和發展

    1927年8月1日,周恩來等人領導的“南昌起義”標誌著中國共産黨獨立領導的革命武裝力量的誕生。1928年2月,毛澤東領導中國工農革命軍在井岡山創立了第一個農村革命根據地。1930年11月到1932年2月,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中國工農紅軍相繼挫敗了國民黨軍隊的四次“圍剿”,殲滅20余萬國民黨正規軍,工農紅軍隊伍也得到了迅速發展。1934年10月,中國工農紅軍未能打破國民黨軍隊的第五次“圍剿”,主力紅軍被迫開始長征。1935年10月,經過長途跋涉,中央紅軍主力到達陜北。1936年10月,三大主力紅軍(紅軍第一、二、四方面軍)在陜北勝利會師。主力紅軍長征期間,南方紅軍和遊擊隊在8省14個地區獨立堅持艱苦卓絕的三年遊擊戰爭,保存了1萬餘人的武裝力量。

    抗日戰爭爆發以後,根據國共兩黨達成的合作協議,工農紅軍在名義上接受國民政府改編。1937年8月,紅軍主力部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南方8省的紅軍遊擊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四軍。在八年抗戰中,八路軍和新四軍同日偽軍作戰12.5萬次,粉碎了日偽軍的多次“大掃蕩”,擊斃擊傷俘虜日偽軍171.4萬人,為打敗日本帝國主義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作出了巨大貢獻。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抗日武裝力量在戰爭中獲得發展。到抗戰結束時,解放區的面積和人口擴大到100多萬平方公里和1.2億人口,武裝力量人數擴大到130余萬人。

    抗戰勝利後,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動派無視人民的和平要求,悍然發動內戰。中國共産黨適應新形勢,制定了正確的戰略方針,有效地阻止了國民黨軍隊的進攻,並於1948年開始進行戰略反攻。從1948年9月到1949年1月底,人民解放軍先後組織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共殲滅國民黨軍隊150余萬人,人民解放軍總兵力增加到400萬人。到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時,人民解放軍從國民黨手中解放了除西藏、台灣、金門、馬祖以及南海諸島外的全部國土。

    (二)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

    新中國建立後,人民軍隊逐步發展成為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的國家武裝力量。

    1、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現役部隊由陸軍、海軍、空軍、第二炮兵、軍隊院校和國防科學技術研究機構組成。

    陸軍部隊依任務和裝備區分,主要由步兵、裝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種組成,陸軍部隊的組織體制一般按照軍(集團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序列進行編制。

    海軍部隊按艦隊、海軍基地、水警區編組。人民海軍下轄東海艦隊、南海艦隊和北海艦隊,海軍基地通常隸屬於艦隊,下轄水警區和艦艇部隊等。人民海軍按照裝備和擔負的作戰任務,可分為水面艦艇部隊、潛艇部隊、海軍航空兵、海軍岸防兵、海軍陸戰隊等。

    空軍部隊的組織序列由軍區空軍、(軍)師、團(場站)、大隊編成。人民空軍根據武器裝備和擔負的任務,主要分為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導彈兵、空降兵、雷達兵等兵種。

    第二炮兵部隊又稱戰略導彈部隊,是裝備地地戰略導彈武器系統,執行戰略核反擊任務的部隊,直屬中央軍委領導。

    軍隊院校按行政隸屬關係和所承擔的教育科研專業,可分為軍委、總部、軍區和各軍種、兵種所屬的院校。

    國防科學技術研究機構包括從事國防科學技術研究的各研究院所以及各類國防科學技術試驗基地。

    預備役部隊組建於1983年,是以現役軍人為骨幹,以預備役軍官、士兵為基礎,按統一的編制為戰時實施成建制快速動員而組建起來的部隊。其師團已納入軍隊建制序列,授有番號、軍旗。預備役部隊平時隸屬省軍區,戰時動員後歸指定的現役部隊指揮。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1982年6月,中共中央決定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83年4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在北京成立,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實施雙重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武警部隊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有關規章制度,享受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同等待遇。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基本使命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維護社會治安,保衛黨政領導機關、國家的重要目標和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設總部、總隊和支隊三級領導機關。武警部隊以內衛部隊為主體,包括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門管理的部隊(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以及列入武警序列受國務院有關業務部門和武警雙雙重領導的部隊(水電部隊、交通部隊、黃金部隊、森林部隊)。

    3、民兵

    民兵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産的群眾武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防衛作戰任務,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中國網 200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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