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鳥成風危及鳥類生存  

    養鳥傳統源遠流長

    飼養寵物是人類的天性,自古以來將鳥類作為寵物飼養大有人在。以娛樂為養鳥目的起于何時,尚無可靠史籍記載。但説中國是世界上最早興起籠養鳥類供休閒玩賞的國家大概不會有爭議。養鳥先興起於民間,後成為達官貴人的娛樂消遣活動。在中國的唐朝和宋朝,飼養鳥類觀賞已經很普遍。所以大詩人李白在黃山遊覽時看到當地一胡姓人家養有白鷴,咏詩一首提出“願以雙白璧,換君雙白鷴”。宋代文人歐陽修在咏畫眉的詩中也寫出“始知鎖向金籠聽,不及林間自在啼”的詩句,規勸人們不要在籠子裏養鳥。

    養鳥為什麼對人們有那麼大的吸引力?養鳥是將鳥局限在籠中生活,不會有貓和狗管理上的諸多麻煩。另外,鳥的飼料簡單,飼養成本也低。與觀賞魚和龜類相比,鳥類具有艷麗的羽色,悅耳的叫聲,有些種類還能夠模倣人講話,訓練後表演技藝,能與飼養它的主人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這些是魚和龜所不具備的。而且鳥的種類繁多,習性多樣,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的養鳥愛好者,可以從中找到自己喜愛的種類。

    養鳥不僅具有以上的樂趣,還被一些人拔高、美化,成為衡量我們社會生活水準提高、娛樂活動豐富的標誌之一,因此養鳥越來越普及,養鳥者越來越多,鳥市生意越做越紅火,鳥類自然就越來越遭殃。

    鳥市交易紅火

    全國究竟有多少家鳥市,沒有準確的統計數字,保守估計每個省會城市不會少於3~5個,加上地區和縣級城市,全國至少有上千個鳥市。這些鳥市上出售的鳥類種類和數量之多,讓人驚詫。

    天津市有大大小小的鳥市十多個,其中大的鳥市有王串場、文化宮和大豐橋三個,有人在這幾個鳥市上作了為期半年的調查,記錄到出售的鳥類有154種,每天上市交易的鳥數量達5000多只。

    陜西西安市廣濟北街蓮湖區西倉北巷的鳥市以歷史悠久聞名,從清朝就開始有了,週四和週日開市。出售的鳥95%是野生鳥,只有5%是籠養繁育鳥。每天上市鳥類有1200多只,成交量75%左右。每天上市數和交易量大致相等,按上市鳥數量、交易量和開市天數計算,一年內售出的鳥約10萬隻。

    北京的玉蜓橋鳥市,是華北地區最大的鳥市。鳥類學工作者曾在1999年對鳥市進行了為期10個月的調查,記錄出售的鳥類214種,交易總量11萬3千隻。這個鳥市去年被政府取締。但鳥販們並沒有“金盆洗手”或轉換行當,而是轉入地下,分散到方莊、玉泉路、潘家園舊貨市場及官園市場等處,形成新的鳥類黑市。

    上海市江陰路、重慶南路口等花鳥市場,每天銷量少則300隻,多則2000隻,平均1000隻,一年就是36萬隻。這些數字足以説明中國鳥市多麼紅火。

    籠鳥境地悲慘

    所有的調查者都在調查報告或文章中指出,鳥市上出售的很多鳥是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捕捉和銷售的國家一、二級重點保護鳥類,或者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禁止貿易的鳥類。金雕、紅隼、蒼鷹等猛禽和許多對農業、林業有益的食蟲鳥類均被捕來販賣出售。從業的鳥販很多人不具備基本的動物知識,也沒有尊重生命的現代生態倫理意識,漠視國家制定的保護野生動物法律。只考慮賺錢,不關注鳥的健康和福利。為了降低成本,一個小小的籠子裏就裝了幾十隻小鳥,甚至上百隻。有的將數種鳥混裝在同一籠內,鳥兒相互廝打啄咬,死傷嚴重。有的籠中雖然是同種鳥,因密度太大,體弱的鳥被同類踐踏致死,強壯的鳥則碰得頭破血流,萎靡不振。鳥籠材料粗糙,鳥在籠中折斷腿、腳及劃傷眼睛的例子非常普遍。運輸中包裝不符合鳥的基本需要,到機場或到車站後未能及時取出,經常有大量的鳥在運輸過程中死亡,特別是由南方運到北方的鳥。如南方的鵲鴝運往北京,運輸途中死亡率達80%,山椒鳥運輸死亡率是50%。每只活到市場或養鳥者手中的鳥,往往有20~50隻死鳥作為代價。運到市場裏的鳥,尤其是那些食蟲鳥和食性特殊的太陽鳥、啄花鳥,往往因營養不足、食物不當、飲水污染導致餓死、病死。那些在捕捉運輸中不幸受傷、外觀損害賣不出去的鳥,命運更為悲慘,通常是被鳥販摔死丟棄。一些鳥市旁邊常有成堆、成桶的鳥屍體。鳥市在向人們出售美麗的同時也在肆無忌憚地謀殺生命。

    食鳥蔓延成風

    在中國,吃是天經地義的“文化”。吃野生動物,包括吃鳥就成了這個文化的組成部分。“蛇要吃過山風,鳥要吃大天鵝”是一些饕餮之徒的食經。吃鳥的“美食家”在鳥市找到了新的“食源”。天津王串場一號路鳥市,不僅販鳥,而且屠鳥,每天都有美食家光顧此地,提著一串串去過毛凈過腔的麻雀、山雀,喜笑顏開地揚長而去。這裡剝好的山雀1元錢6隻,在飯店裏做熟了20多元一盤,其中的利潤有多大?飯店從業者能不趨之若鶩!?食用鳥市依附觀賞鳥市,一起成長壯大。食用鳥市在全國到處可見,傳統的食用鳥如雁、野鴨、雉類自然逃不出捕鳥者和鳥販的生意眼,過去不起眼的小鳥現在也在劫難逃。鳥販從農民手中以兩三角的價格大量收購不具有觀賞價值的小雀,再以高出收購價一倍或幾倍的價格出售。由於食用鳥不在乎死活,捕鳥者由網捕發展到用農藥毒餌毒殺,活動更隱蔽,後果更為嚴重。

    吃鳥之風不僅盛行,而且沒有地區差異。在國人眼中,一貫被認為文明斯文的上海,據野生動物管理部門調查統計,每年端上餐桌的鳥有10萬隻。在被形容為“長翅膀的除了飛機不吃,長腿的除了凳子不吃,長毛的除了牙刷不吃,其他全吃”的廣東,被吃掉的鳥更是不計其數。廣東人叫做禾花雀的黃胸,是一種以雜草種子為食的小鳥,每年秋天從東北飛到南方過冬,這種小鳥被廣東的食客譽為“天上人參”,被人們窮捕猛抓。不算廣東本省的捕獲量,每年從其他省流入廣東的禾花雀就有數百萬隻。在以吃禾花雀出名的廣東三水市,賓館酒樓定期打出海陸空美食節的巨大橫幅,服務員小姐解釋“空”就是天上的鳥。這裡前些年還舉辦過禾花雀美食節,後被廣東省林業廳在1997年發出通知取消。但滿街的酒樓仍在供應真真假假的禾花雀,當地的一本旅遊手冊還有吃禾花雀的指南。東北的本溪、瀋陽,內蒙東部以及雲南、廣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等地吃鳥現象也很普遍。吃鳥之風蔓延全國,令很多環保人士唏噓哀嘆。

    在一些寺廟門口,正在形成新的特殊鳥市。捕鳥者和鳥販們發現一些信佛的善男信女既有愛心又有錢,看到鳥關在籠子裏可憐,就掏錢買去放生,於是專門把鳥捕來,在寺廟門口兜售,讓人們買去放生。

    南北二鳥命運悽慘

    畫眉和百靈是國人最喜歡飼養的觀賞鳥,畫眉以南方人飼養為多,百靈在北方頗受青睞。這兩種鳥野外數量銳減的直接原因就是民間大規模養鳥。

    畫眉是中國特有鳥,以鳴唱婉轉動聽聞名,價格從幾十元到數千元乃至上萬元,高額利潤引來人們大肆捕捉。筆者十幾年前在雲南、貴州、四川、湖南等地進行鳥類野外調查時,就經常看到以團夥組織形式在山野中捕捉畫眉的人,交談中得知不少捕鳥者已經把自己家鄉的畫眉捕得斷子絕孫了,只好跑到外地捕鳥,一年半載不回家,專以捕畫眉為生。高強度捕捉導致畫眉在很多地方絕跡,山野之中很難聽到畫眉的甜美歌聲,偶爾在一些地方聽到幾聲鳴叫,都是母畫眉。養鳥者不願養雌鳥,買到母鳥後通常把它放掉,導致野外畫眉出現性比例失調。現在只有非常邊遠的地方和一些管理嚴格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區還殘存部分畫眉。

    草原上的百靈鳥,是北方的傳統觀賞鳥,能歌善舞的鳥一隻可以賣到數千元。百靈鳥1983年被定為內蒙古自治區的區鳥,應該算是有點社會地位的鳥,但還是逃脫不了被捕捉販賣的命運。1996年開始,內蒙古草原上的百靈鳥被大規模捕捉,鳥販走鄉串村收購,5~7元一隻,運到市場賣幾十元一隻。飼養百靈的人都喜歡養雛鳥,2002年收購價飆升到30元一隻雛鳥。捕鳥老手一天能捕10隻,獲利達300元,而鳥販的盈利可以翻番。高額利潤促使人們瘋狂捕捉百靈鳥。鳥販一次收購販運800~1000隻百靈鳥在林業公安查獲的案件中經常出現。為了捕鳥,一些人晚上去草原踩點,有鳥驚飛處就插上棍子,第二天再去插棍子處找窩,基本上不會落空,而且捕到的多數是正在孵蛋的雌鳥。有人估計,內蒙古的百靈鳥以每年10萬隻的速度遞減。內蒙古林業廳為此開展過專項打擊,一年裏偵破獵捕案件18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93人,收繳百靈鳥15000多只、運輸車30輛、獵具129件套。

    鳥越捕越少,是很多捕鳥、販鳥人的時下感嘆。一個鳥販告訴作者:照此下去,用不了幾年他就要改行了。

    鳥是人類的朋友,如今大量的朋友被捉來養在籠子裏,吃進肚子裏,危害莊稼和森林的害蟲和鼠類,會對捕鳥、販鳥者豎起大拇指説:“哥們兒,幹得不錯!”最近數年,各地森林蟲害越來越嚴重,一些地方鼠害猖獗,就是大量捕鳥造成的惡果。以百靈鳥為例,這種鳥主要吃蝗蟲,一隻鳥一年能吃3萬多只蝗蟲,相當於5個專業防治人員的治蟲效果。今年全國十幾個省區發生大規模蝗災,跟人們大規模捕鳥不無關係,可以認為這是大自然發出的警告。如果繼續這樣濫捕鳥類,大自然的懲罰將會更加嚴厲。

    提倡養家鳥 禁止捕野鳥

    多數養鳥者養鳥是以休閒娛樂為主要目的,養鳥是為豐富自己的業餘生活,以盈利為目的的養鳥者只是少數。我們不能禁止養鳥。正確的做法還是對養鳥者進行引導宣傳,告訴他們目前中國自然界的野鳥現狀,動員、提倡養鳥者選擇飼養能在籠養條件下繁殖後代的人工繁育鳥,少養野生鳥,逐漸改變飼養種類,減少對野鳥的需求。

    禁止捕捉販賣野生鳥早就有法律依據。1999年12月,國家林業局便已經發出“禁止獵捕、出售、收購和出口野生鳥類”的法令。2000年8月,又頒布了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其中很多鳥類都被列入其中。因此,捕捉野生鳥類、販賣野生鳥類都是違法行為,必須給予打擊懲處。2002年12月11日起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非法狩獵“情節嚴重”:(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隻以上;(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其中第一條,如果比照捕鳥者的捕鳥數量,很多人都在情節嚴重之列,可以判刑。如果動真格的,嚴格執行上述的法令,不知有多少捕鳥、販鳥的人要身陷牢獄。為什麼沒有出現這樣的局面?其中的原因誰都明白,用一句誰也不用負責任的時下套話那就是“執法還有很大漏洞”。

    如果機場、車站能堅持不運輸沒有運輸許可證的野生鳥類,工商機關不給販賣野鳥的業主發放營業許可證,不準他們進入市場交易,林業部門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巡邏,接到舉報就迅速出擊,捕鳥、販鳥是不能大行其道的。這些並不難執行的措施都經常做不到,還要找些“業務不熟、經費不足”的藉口,那鳥類在中國真的將沒有明天!(稿件來源:《文摘報》 林山 )

    

    《人與自然》200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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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養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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