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話資訊費設立最高限額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11月13日出臺《廣東省電話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宣佈,從11月14日開始,對廣東省電話資訊臺收取的資訊費實行最高限額制度。

    其中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東莞、佛山、中山、江門、惠州、順德等10市,每個電話資訊臺每月向單個用戶主叫號碼(即一個固定電話或手機)收費最高限額為300元;清遠、河源、雲浮最高限額為100元;其他地區的最高限額為200元。未超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收取。

    對資訊臺收費實行最高限額在廣東還是第一次。

    據悉,從11月23日開始,廣東資訊臺開通的人工臺服務原則上一律取消。已有的人工臺要重新審批,對確有必要開通人工臺服務的,必須由獲得國家承認的有相應資質的專業人士擔任諮詢人員,並經審批後方可開通;否則一律取消。

    《國際金融報》 2002年11月15日


資訊臺收費今實行最高限額 廣州每機300元
家長疾呼:"是資訊臺的黃色聊天害了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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