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財政部發佈規定:國家將干預科技成果轉化  

    科研成果無正當理由而不實施轉化的,政府有權予以干預。近日,有關部門專門發文制止這種浪費科研人員智慧的現象。

    由科技部和財政部制定的《關於國家科研計劃項目研究成果智慧財産權的若干規定》中特別提出了加速科研成果轉化的一些措施。並指出對科研成果不及時轉化的,政府將予以干預,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以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研項目除外。科技計劃管理部門將不再是“只管耕耘不問收穫”,在撥款的同時,將要求科研單位計劃好對成果的智慧財産權申報工作。並規定,如果科研單位在申請專利方面缺少資金,可以從科研計劃費中列支。

    此前,一些承擔科研項目的單位重評獎、重鑒定、輕專利,成果完成後不是積極採取智慧財産權保護措施,而是首先發表論文或參加評獎,喪失了取得專利的良好時機。導致科研人員的智慧一直被“冷藏”在書櫃裏。

    有關資料顯示,2000年中國重大科技成果登記為3萬多項,而同期全國科技計劃僅申請發明專利1000件左右。無視智慧財産權等於放棄成果的價值。隨著中國加入WTO後,壓力隨之而來,中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面臨嚴峻挑戰。據統計,1985年到1999年,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受理的27.6萬件中,一半以上來自國外,到2000年這一比例又有上升。

    《若干規定》除表明政府干預的態度外,還進一步鼓勵科研人員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積極性。規定項目承擔單位轉讓科研成果時,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的權利。 (薛暉)

    

    北京晨報 2002年05月29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