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西部去到基層去 國家對大學畢業生就業有新規定  

     今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從高校應屆畢業生中考試錄用的公務員,要安排到西部地區基層單位鍛鍊一至二年,錄用到各級政府機關工作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安排到基層支教、支農、扶貧或到企業鍛鍊一至二年。國務院辦公廳已經轉發了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快調整人才培養結構,加大社會急需專業的招生數量,控制長線專業。到西部去,到基層去,是大學生就業新政策的一個顯著特點。通知要求,對原籍在中、東部地區的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的,實行來去自由政策,戶口可落到工作地區,也可遷回原籍;到西部邊遠地區工作的畢業生,可提前定級,並適當提高工資標準。

    通知還要求,各地制定鼓勵人才合理流動的政策。規定取消對接收高校畢業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費、出省費、出系統費等不合理收費;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省會以上城市也要積極放寬政策、簡化手續。

    《北京晚報》200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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