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工討回血汗錢!

    民工幹著城市裏最臟、最累、薪資也最為微薄的工作,他們為城市裏環境的美化、交通的暢通、生活的便捷,立下不小的功勞。然而,進城農民工的地位與貢獻卻極不相稱,他們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快過年了,還有相當數量的民工拿不到應得的報酬。

    民工群體渴望“年終”關懷

    在濟南火車站二樓的候車大廳裏,22歲的小何顯得異常疲憊與憔悴。這位來自安徽的民工剛剛結束了在濟南150多天的打工生涯,準備踏上返鄉的旅程。然而,他告訴記者,説好4500元的工資,他卻只領到了不到2000元。他説他還算是好的——工頭是老鄉,一起的同事有一點都領不到的,連家都回不了。

    
過年了,許許多多攜帶著親人的期盼與夢想的民工開始陸陸續續踏上返鄉路,去圓一個團圓的美夢,這該是他們一年中最幸福的時刻。但是,記者在濟南一些工地和車站了解到的情況卻不容樂觀。像小何和他的同事一樣被剋扣工資的民工決不在少數。來自沿海最發達城市深圳的一則消息顯示,大約有半數的私營企業在年底拖欠工資,除了企業倒閉或是工頭逃跑外,大多數企業是許諾工程結束之後付清或是春節前一次結清,但是這類的許諾往往難以兌現。

    在這些工地或者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大多是來自外地的民工。他們幹著城市裏最臟、最累、薪資也最為微薄的工作,他們有的是清晨的送奶人,有的是路邊的垃圾搬運工,有的是下水道裏忙碌 的管道工,他們為城市裏環境的美化、交通的暢通、生活的便捷,立下不小的功勞。

    據新華社記者了解,這些被剋扣工資的民工大都沒有簽署必要的勞動合同或是沒有辦理當地的暫住證而無法或者不敢訴諸法律,很多人都是通過老鄉、朋友的關係攬活,一旦老鄉消失或是朋友關係破裂,他們的工資就得不到必要的保障。而部分私營業主或是建築工頭也有自己的苦衷,市場競爭加劇、流動資金短缺、三角債“剪不斷、理還亂”;部分政府重點項目拖欠工程款的也不在少數。有關專家指出,在強化民工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同時,繼續加大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的力度勢在必行。

    濟南的一家長途汽車站剛剛推出了免費接送特困學生回家的通告,不少地市陸續傳來了教師工資發放到位的好消息……在這樣的寒冬裏,除了法律的保障,還應該呼喚更多的道德與良知,讓“小何們”的眼光裏不再充滿憂慮與不安,讓他們在返鄉的睡夢裏,夢見城市裏燦爛的陽光,伴隨著輕輕的呢喃——“明年,我還回來……”

    瀋陽:地凍天寒沒工錢 數百民工回家難

    再過一個月就到春節了,對於許多在外辛苦了一年的民工來説,也應該開始收拾行囊,準備回家了。對於他們來説,回家不僅意味著與自己的親人團聚,還意味著作為兒子、作為丈夫和父親的他們,應該給自己的親人帶回來一筆錢,也帶回來新的生活希望。然而在冰天雪地的瀋陽,我們的記者卻見到了這樣一批民工,他們辛辛苦苦幹了一年,卻因為領不到一分錢的工錢而有家難歸。2001年12月底,記者在瀋陽市渾河南岸的建築工地上,看到許多這樣的民工,他們三個一群、兩個一夥,在瑟瑟的寒風中,凍的渾身發顫,可卻身著單薄,有的甚至還穿著秋天的衣服。

    這些民工多是湖北來的,現在這兒有刷油漆的,搞土建的都不少。他們説都坑到這兒了,按工期早就完了,現在等了一個多月,還沒有什麼消息。誰把他們找來呢?都是朋友介紹過來的。

    民工們告訴記者,蓋大樓前説好,一個月一發工資,可直到他們負責的工程已經完成,也
沒有拿到工資。從幹活到現在,6個多月過去了,1分錢也沒有拿到。而且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眼看快過年了,可工資還是沒著落。由於拖欠工資,而被困在瀋陽的民工遠不止這些。我們一連走了四個建築工地,每個工地都存在拖欠民工工資的現象。少則拖欠兩個月,多則拖欠近一年。拖欠每個民工工資數額從1000元------10000元不等。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那麼多的民工被拖欠工資呢?我們以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處建築工地為例進行了調查。這四座排列整齊的大樓,是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友誼城外商生活區二期工程。大樓的建設者就是這些民工。我們繞道工地的大門口,發現了這樣兩塊廣告牌,上面清楚的寫著:開發商甲方是瀋陽市巨臣房屋開發公司,施工單位乙方是瀋陽市山盟建設集團。那麼,這裡的民工是不是山盟建設集團的工人呢?交談中,我們感覺到,儘管施工單位山盟集團的牌子高高聳立,但工人們並沒認為自己與山盟公司有什麼關係,也不屬於哪個公司,他們只知道自己的老闆是眼前這個人,包工頭于洪和。

    記者問:“那底下這些工人都是你的?”

    于洪和説:“都是我雇的。”

    “他們的工資應該是誰簽發?”

    “他們的工資應當我簽發。”

    “那你為什麼不給他們錢?”

    “上頭不給我錢,我也沒辦法。”

    “那你怎麼不去要?”

    “要了,他們説讓我找説開發商給錢,我就給你們錢。”

    于洪和,一個施工隊的包工頭,他從家鄉帶來了30多個人,負責其中一棟樓的工程。可于洪和也不是山盟集團的,他的老闆叫吳佐幹,是瀋陽辰宇建築公司的。施工單位明明是山盟集團,為什麼又出來個辰宇建築公司呢?為了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記者和于洪和一起來到工地臨時搭起的辦公室,找到了吳佐幹。

    于洪和問:“我們蓋這個樓7號樓結構這一塊,應該多少錢?”

    吳佐幹説:“我不告訴你了嗎,馬上就結,你先把工人都打發走。”

    “不處理完,沒法打發。現在怎麼打發,錢沒有,不給人發路費,人家不走。”“給他們結帳,算一下工資。”“錢不夠,怎麼打發,沒法打發。你現在讓人走,人走了怎麼給算帳呀。”

    吳佐幹想讓工人馬上離開,可工人們沒拿到錢説什麼也不離開。事後,于洪和講,他得罪不起吳佐幹,否則以後就沒活幹了。對工人們來説,他是甲方,對吳佐幹來説,他卻是乙方;再追上去,吳佐幹也是乙方,可究竟誰是吳佐幹的甲方,他也不知道。現在,吳佐幹手裏也沒錢,因為他的甲方也沒給他錢。記者試圖從這裡調查,看看這個工程究竟轉了多少手。可當我們去找辰宇建築公司時,卻找不到人。而山盟集團除了這塊廣告牌,更是渺無蹤影。當時他們沒有簽過任何協議,只有一個口頭協議。

    拖欠工人工資的問題,同樣引起當地媒體的關注,此時,我們一直找不到的開發商,瀋陽巨辰公司終於派來了代表。他説他不是工地這邊的人,是公司的一個代表。他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撥給承包方初步統計,不算實物有200多萬。付給工人的工資是不成問題。

    這位代表還表示,在裏邊有個承包商有個層層承包的問題,二包三包拿到多少錢,可能到工人手就沒有多少了,主要問題在這兒,很多承包商好幾個承包商,不止這麼一個,對現在在場的工人指的都是辰宇的,200多萬就這一個承包商給他就是200多萬。

    巨辰公司代表的這番話當即引起了工人們的反駁,“找大包要錢。”

    問題究竟是出在開發商身上,還是出在施工單位身上,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有一點是清楚的,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友誼城外商生活區二期工程,開發商瀋陽巨臣公司與施工單位瀋陽山盟集團當初簽的工程協議,實際上只是形同虛設的一紙空文。因為施工單位根本不是山盟集團。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國家早已明確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工程轉包在這個工地只是違規的第一步,在接下來的調查中,記者還發現,數以百計的民工竟沒有一人簽過勞動合同。“我跟他們也沒有協議,就是按月開支。”

    民工們沒有合同,一切也就沒有了保障。可是,沒有保障的也遠不止這些,還有這些已經蓋好的大樓。工程層層轉包,工程的品質誰來負責呢?記者問:“那你有沒有蓋樓的資質?”

    “沒有。”

    “那這個一包怎麼會找到你?”

    “現在瀋陽都這樣。”

    “怎麼都是這樣?”

    “都這樣。”

    “你給我舉幾個例子,為什麼瀋陽都這樣?”

    “大、二包都這樣。”

    就在我們對建築工地出現的問題緊鑼密鼓地進行調查時,我們從北京專程來瀋陽採訪的消息也不逕而走。一天下午正在接受我們採訪的于洪和突然不見了。不一會,民工住的地方來了一夥人,先是把民工的行李搬走,而後,將民工住的房子釘死。三個小時後,于洪和拿著一兜錢回來了,並告訴我們老闆讓工人馬上撤離。我們覺得這事有些蹊蹺,便問個究竟,可民工再也不説什麼了。第二天,我們再次來到工地,民工已經不見了。正當我們準備離開時,從遠處跑來一些民工,當得知我們是中央電視臺的記者時,才向我們講述了那天下午發生的一切。

    “把我們6號樓抹灰的工人叫去之後,給民工一個人拿2000元或3000元,但當時他們都沒有寫字據。反過來之後,他們又把錢要回去了,然後每個人再給100元、200元生活費錢,當著(報社)記者的面是每個民工發給2000元或3000元,實際上弄虛作假,這個給拍下來了,今天見報。”拖欠工人工資,民工被困瀋陽引起瀋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當記者離開瀋陽時,部分民工已經拿到工資開始返鄉,但是工程轉包、建築工地混亂的狀況仍沒有一個明確的解決辦法。這些問題如果不徹底根治,到春天建築工地重新開工時,今天的一切將會重新上演。民工回家難的事情已經引起瀋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當記者離開瀋陽時,部分民工已經拿到工資開始返鄉。對建設工程層層轉包的問題,國家早有明令禁止。然而在有些工地上,在有些工程裏,還是出現了許許多多的甲方乙方,就在這種看似層層負責的合同當中,勞工的權益和工程的品質也層層流失了,諸如此類的建築市場黑洞也就由此而生。在垮塌的重慶綦江彩虹橋、決堤的江西九江大堤上我們不是都能看見這些黑洞的影子嗎?(王亞丹)經濟半小時

    嚴重的不等式:進城務工青年貢獻大保障少

    有人説,現代化的腳手架是進城務工青年撐起的。據估算,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廣東省,進城務工
青年對GDP增長的貢獻率高達25%以上。然而,共青團廣東省委的一份調查報告表明:進城務工青年的地位與貢獻極不相稱,他們的權益保障亟待加強。

    據調查,廣東省現有2629萬進城務工人員,其中85%以上是青年,進城務工青年人數約佔全國總數的1/4,居各省份之首。他們當中,65.5%為從事苦、臟、累、險工作的普通工,勞動保護條件極差,工作環境差,經常加班加點,超時疲勞工作現象十分嚴重,80.5%的人每天工作10-14小時,47.2%的人沒有休息日,少數人能領到每小時不足3元的低微加班費,大部分人沒有加班費。

    超過半數的務工青年每月只有400—800元的微薄收入,而且很不穩定。他們所在三資企業、私營企業中,64.4%存在拖欠工資、剋扣或拒發工資的現象,有的務工青年辛苦1年,血汗錢卻被無限期拖欠。大多數進城務工青年除維持基本生活需要外,還需節衣縮食寄錢回家,這就使他們的生活品質處在一個較低的水準線上。

    企業(工廠)普遍嚴重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有31.5%的企業(工廠)老闆對員工有打罵現象,嚴重侵犯務工青年人身權利,工傷事故大量發生,大多數傷殘事故受害務工青年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和經濟賠償,37.4%的進城務工青年認為人身安全權最需要得到法律保護。

    只有23.4%的務工青年了解或基本了解勞動法。他們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和社會保險參保率偏低,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務工青年只有22.4%,參與了社會保險的只有26.2%。當他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33.2%的人感到很孤獨無助,24.3%求助於親戚朋友,14.5%去找所在單位,13.3%去找工、青、婦組織,只有14.7%選擇去找行政司法部門。

    67.1%的進城務工青年認為業餘文化生活枯燥無味,發出“苦悶”、“無聊”的呼聲。他們上班時間長,工作繁重,身心疲憊,生活圈子狹窄,背井離鄉又常常受到歧視,容易産生孤獨感和失落感。企業(工廠)文化娛樂設施極少甚至沒有,而且實行封閉管理,限制外出活動時間。當父母、親戚從家鄉打來電話或到工作單位門口探望時,54.5%的企業(工廠)“絕對不允許”接電話或接見。(呂諾)

    有關專家分析指出,某些企業主法制觀念淡薄,進城務工青年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一些政府部門對進城務工青年受侵犯的案件監管不力,有關法律滯後於現實,以及戶籍制度、勞動就業政策、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種種局限,都是進城務工青年權利屢受侵害的癥結。

    “家裏人正等著這點錢過年呢”——一位進城民工的哭訴

     連日來,每天都有上百名外地民工來到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投訴舉報被拖欠工資案件。1月24日,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大樓一樓大廳,走投無路的民工李金剛向記者哭訴——

    我從去年3月15日來到哈爾濱工地幹活,蓋的是通站小區商品樓。到現在8個月了,一分工錢也沒拿到手,市建七公司四分公司一直欠著我們。都進臘月門了,我還兩手攥空拳。這可咋整呀!一家老小還在等著這點錢過年呢!

    我是黑龍江省依安縣上游鄉建明村人,今年41歲。以前家裏靠種地生活,1998年遭了澇災,這3年又連年大旱,收成不好,糧價也上不去,光指望種地整不出啥,於是就想出去闖闖。去年,我是第一次出來打工,以為鄉里鄉親的這麼多人一起出來不能咋樣,哪成想……

    包工頭招工時許諾説,勞力工每人每天20元,管吃管住,工錢一月一開。當時,村裏就跟著來
了41人。到工地後,包工頭又説每人每天給加到25元,但不管飯。咱農民心眼實在,覺得加錢是好事,誰也沒説啥。可是工錢一直沒開,一問,包工頭就説少不了你們的。

    我們這些民工的家裏都挺困難,來時沒帶生活費,管包工頭借錢,他不借。沒錢吃飯,我們哪有力氣幹活呀!工地邊上的個體饅頭店店主看我們可憐,讓我們賒饅頭吃,每頓飯都是饅頭就鹹菜,有時啥也沒有,幹咽。現在,我們已經賒了5000多元的饅頭錢,工錢遲遲要不來,咋還啊?

    8月15日,大樓主體完工,我們去要8.1萬元工錢,包工頭馬上變了臉説,沒錢,趕緊滾!

    當時,哈爾濱的天還不太冷,我們40多人沒有路費回家,繼續湊合著住工棚。每天我們都去要錢,那些人態度越來越蠻橫。後來,大夥實在等不起,有30多人只好外出幹零活,掙夠了路費回家。

    村裏的楊文寶、林長治是哭著走的。楊文寶離婚後和老娘生活在一起,他外出時,老娘在家裏沒錢吃飯,東借一口西借一口;40多歲的林長治一直沒錢娶老婆,家裏連房子都沒有,一直借住在親戚家,這回錢沒掙上,親戚的門也登不了了。聽説,他倆又結伴去了外地打工,不知還會不會再受騙?

    11月份,哈爾濱下起了雪,工棚四面漏風,凍得實在受不了。我們剩下的十幾人堅持留下來等錢,就偷偷地搬進了我們建的大樓一樓車庫。可是,裏面沒電、沒暖氣,真是度日如年。跟我們同在這裡的,還有拜泉縣兩個民工,他們1998年就來跟著這家公司幹活,到現在還沒拿到錢。

     每天早晨,我們溜到外面找活幹,晚上再溜回來住。包工頭看見就罵我們,攆過好幾次,還把我們的床板都掀翻了。

    1月11日,我們聽説省勞動部門接待投訴,就來立案了。12日、21日,欠我們錢的公司連著兩次被曝光,也上了“黑名單”,勞動部門也找公司了,但至今沒有結果。

    現在,我們蓋的樓已經進戶了,我們苦苦等了半年多還沒信兒。我和兒子一起來的工地,一直沒有回過家,也不知家裏今年的收成咋樣,父母的身體咋樣。

    其實,等錢過年是小事,耽誤了明年春種是大事,真是鬧心呀!

    (記者注意到,李金剛身上的衣服已經油光锃亮,他説他就這麼一身衣服了,現在哪還有心思管衣服臟凈;腳上的鞋已經穿破了口子,沒錢換,自己用線給勉強縫上了。

    黑龍江“閃電”行動:為民工討回“血汗錢”

    進城打工拿不到勞動報酬是當前民工反映最為強烈的社會問題。春節前夕,一場名為“為民工討回血汗錢”的“閃電”行動在黑龍江省全面展開。截至目前,全省13個地市共受理農民投訴舉報5000多起,接待民工代表近萬人,涉及拖欠工資金額上千萬元。

    黑龍江省高度重視維護民工合法權益,各級勞動部門曾于去年12月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以“為民工追討打工錢”為專題的執法大檢查,共查處群眾舉報案件265件,查處違法違規用工單位241戶,補發拖欠剋扣工資109.4萬元。

    鋻於近段時間民工討要工薪問題又趨突出,從1月8日起,全省各地勞動監察部門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並設專人面對面接受民工投訴。統計結果顯示,在已立案的投訴舉報案件中,98%以上發生在建築行業,且大部分涉及十幾人甚至上百人的民工群體。最典型的一起投訴是,246名外地民工舉報黑龍江省某建築公司拖欠工資39萬元。

    有關人士分析,導致黑龍江省建築行業普遍存在嚴重欠薪問題的重要原因是,工程違規發包、層層轉包,“黑”包工頭猖獗。工程發包單位→承建公司→“黑”包工頭→民工,組成了建築行業鏈。工程發包單位為省錢,通常找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建築資質的承建公司施工;承建公司“扒完皮”後轉手交給“黑”包工頭;處於這條“黑色”鏈條最末端的民工的生存依賴於前三者的正常運轉。前面任何一個環節中斷,民工的利益都將受到損害。

    然而,問題恰恰多數出在“黑”包工頭身上。這些人絕大多數來自農村,一般僅有小學文化程度。他們與城裏的建築公司工程負責人有聯繫,來活兒就立即組織人馬,從不報經勞動部門批准。他們通常承諾每月按時發放工資,實際上,每月只給民工少得可憐的生活費。竣工後,再給點路費,就把民工攆走。從此,60%以上的“黑”包工頭攜款“蒸發”。

    幾十名外地民工紛紛向記者反映,一個湖北“黑”包工頭領他們在哈爾濱施工,樓蓋好了,人也跑了,3萬多元的“血汗錢”打了水漂兒;更多的民工討債時遭遇暴力,為了討回7萬元工資,30多名無錢返鄉的外地民工住在沒有暖氣的車庫挨餓受凍。日前,竟有人來威脅説:“再要錢就整死你們!”嚇得他們連鋪蓋卷都來不及收拾就匆匆跑了。

    記者對前來投訴的民工調查發現,幾乎所有的民工都未與包工頭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等具體事項均為口頭協議;絕大多數投訴者不會寫詳細的投訴舉報材料,有的寫了也是錯字連篇,語句不通;有的甚至連幹活的建築公司叫啥名都不知道。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保障監察處負責人説,受文化水準、勞動技能等因素制約,建築是當前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最為集中的行業。他呼籲,儘快出臺關於建築行業勞動力管理規範的法律、法規,以切實保障進城打工農民的合法權益。

    據悉,在黑龍江省勞動部門公佈的59家欠薪“黑”名單中,已有部分企業返款。目前,陸續有民工拿到工薪回家過年。

    鄭州:外來務工人員工資春節前必須兌現

    據法制日報報道為切實保障民工的合法權益,1月21日,河南省鄭州市專門召開了維護外來務工者基本權益工作會。據悉,以政府名義召開幫民工討要工資的會議,在全國還不多見。

    據介紹,目前在鄭州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至少有40萬人,他們為鄭州的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居民服務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他們中一些人應得的工資卻被業主和老闆以各種理由拖欠,僅今年元旦至今的20多天裏,鄭州各級勞動部門就接待民工關於拖欠工資問題的諮詢和投訴357起,案件起數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9%。

    鄭州市政府要求,各級政府要把維權和工資發放擺上重要日程,切實摸清轄區民工工資拖欠情況,在春節前,勞動監察部門和建築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用工單位就兌現民工工資問題開展專項檢查,要一家一家地查,保證打工者春節前都能拿到工資。

    勞動監察部門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制度,熱情接待外來務工人員來訪和投訴,對反映的問題儘快查處;對因勞動糾紛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公安部門要配合勞動部門嚴厲打擊以招工為由欺詐、拐賣民工和非法勞務仲介活動;建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所轄的建築企業和業主單位加強監督檢查;各級法院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勞務糾紛訴訟案件要積極受理,快審快判,依法保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對拒不履行合同、不按時撥付工程款項的建設開發單位,建設部門要取消其開發計劃,責令其停止施工;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建築企業,建設部門要對其嚴厲處罰,取消其在鄭州承接工程的資格,並驅逐出鄭州市的建築市場。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嚴重侵害外來務工人員基本權益的單位和個人要公開曝光,情況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業主和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

    新聞背景:保障民工權益的若干政策規定

    國家統計局根據人口普查數據及一些調查數據預測預計,今後10年我國從農村轉移到城鎮的人口總量將達到1.76億。研究人員分析指出,目前,我國城鄉二元化經濟結構和經濟利益驅動是造成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主要原因。

    記者近日走訪了勞動部門,請他們就農民進城務工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解答。

    問:農民工被用人單位招(聘)用是否應簽訂勞動合同?

    答:用人單位招(聘)用農民工,應當在明確勞動關係15日內,以書面形式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問:農民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享有什麼權利?

    答:享有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依法享受勞動保護、社會保險、休息、休假的權利;向國家機關反映真實情況,對企業領導幹部提出批評和控告的權利;女工有依照國家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的權利。同時,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問:農民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投訴舉報?

    答:發現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招用勞動者,或非法使用童工;不按規定與被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不兌現保險福利待遇;隨意辭退被招用人員;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任意延長工作時間;強迫工人加班加點:勞動條件惡劣;工人安全健康無保障等情況下,以及農民工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均可投訴舉報。農民工投訴舉報時應準備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投訴舉報材料,其中應詳細説明打工所在企業名稱、地址、法人(或相關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同時詳細説明打工受騙經歷及所欠金額;打工所在企業或相關負責人出具的欠條、工票、承認單及相關憑證。(楊步月)

    

    中國網綜合報道 2002-01-25    


廣東:民工應得的工資到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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