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成一紙空文 專家建議設立安全鞭炮燃放區  

    春節的北京城,爆竹之聲不絕於耳。一位老北京説:這是禁放8年來,燃放最厲害的一年。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僅在今年除夕夜18時到24時,北京市消防部門接到火警158起同比去年增加134起,其中絕大多數為燃放煙花爆竹所致。這一夜,北京同仁醫院、積水潭醫院便收治因燃放煙花爆竹而致傷人員達26人,其中重傷15人,輕傷11人,3個人的眼球因此被摘除,落下終身殘疾。北京市公安局最近的一組統計數字表明,從今年農曆除夕夜到正月初七14時止,全市出動民警3.7萬人次參加查禁和維持32個指定燃放點秩序,其間共查處違禁案件250起計251人,有28人被處以治安拘留或罰款,批評教育223人。

    此外,全國其他一些城市的市民也在冒著被處罰的危險燃放煙花爆竹。在少數地方,禁放政策已經成了一紙空文,個別地方甚至開始取消了已經實行數年的禁放令。

    禁放鞭炮,是大勢所趨,不過,也有專家指出,考慮到我國的傳統習俗,能否在特定時間內設立安全的鞭炮燃放區,這樣既滿足了傳統的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節約了執法成本。

    北京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專家姜明安教授認為,法令的嚴肅性在於大多數人的遵守,即使它的合理性受到質疑,但是在未廢止前仍應該不打折扣地執行,否則法令的尊嚴無從談起。禁放令不應當被冷落,執行中更不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説,現在的許多法令制訂前缺乏廣泛的聽證,老百姓的意見沒有得到充分的聽取,法令便匆忙出臺。在執行中又缺乏監督機制,不合理的地方沒有人問,老百姓發現了,想反映卻不知道找哪個部門,沒有有效的反饋渠道。他呼籲有關部門儘快為禁放令建立起相關的配套機制。

    姜教授非常贊成設立安全的鞭炮燃放區。他認為,像北京這麼大的地方最好每個街道辦事處都能設一個鞭炮燃放區,雖然北京在郊區設立了燃放點,但市民前往交通不便。同時在燃放時間上作出具體規定,而且對現場燃放煙花的威力要有一個標準,殺傷力巨大的煙花應禁止燃放。他還説,要加強燃放現場的管理,每個點上都要有執法人員維持秩序,附近要有救護車和救火車待命。另外要加大對違反條令人員的處罰力度,使大家切實遵守燃放秩序。

    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張衛平教授認為,禁放令沒有得到完全遵守,這是個並不奇怪的問題,因為幾乎所有的法律法令都不可能得到100%的遵守。絕對不能因為禁放令沒有被普遍全面遵守而懷疑禁放令的合理性。張教授説,禁放令的話題,實際上是法令和習慣衝突的表現。從立法技術上講,任何一項法律都應當考慮民眾的習慣。哪怕這個習慣是不好的,也只能以漸進的方式予以取代。禁放令正是與民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習慣嚴重衝突,才可能産生違反者眾的現象。但這並不表明禁放令需要取消。張教授完全贊同目前在城市禁放的規定,他説,從環境保護和安全的角度考慮,城市禁放值得肯定。實際上,定點設立燃放點,也表明瞭規則制訂者考慮到了百姓的習慣。

    法學教授陳建明女士認為,之所以存在嚴重違反禁放令的問題,主要原因是燃放煙花爆竹這一傳統娛樂方式的影響根深蒂固,很難在短時間內被改變。而禁放的同時,沒有找到一種可替代的娛樂方式,則是違反禁放令的直接原因。陳教授用聖誕樹做比方來説明這個問題。她説,從環保考慮,禁止砍伐真樹作為聖誕樹,這是一種進步的措施,但在禁砍的同時,人們可以找到塑膠樹來代替,所以真樹就被有效保護下來。而現在的實際情況是,人們一方面要滿足春節娛樂熱鬧的傳統習俗心理,另一方面卻找不到煙花爆竹的替代品,這是導致違反者眾的原因。

    她由此還提出了一個問題:以往的立法,可能更多地考慮了經濟的因素,而忽略了文化傳統。禁放令的話題,讓我們不得不考慮,立法者在制訂規則的時候,除了考慮別的因素外,還應當認真對待傳統文化。如果法律規則和傳統文化衝突過於強烈,不僅這個規則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人們的逆反心理,最終影響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中國青年報》 2002-2-25


禁放令有點兒失靈 濟南市春節鞭炮聲此起彼伏
春節期間北京在非禁放區設定29處煙花爆竹燃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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