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從14時到16時,共有59名外國人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地區鼓吹“法輪功”邪教、尋釁滋事,其中已查明國籍和身份的53名外國人來自12個國家,已于15日18時許被送出境。另外6名拒不交代國籍和身份的外國人,被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審查。
這59名外國人在北京市天安門廣場地區尋釁滋事,鼓吹邪教,他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行示威法》以及中國有關處理邪教的法律,在現場執勤的公安民警依法將他們帶離。有關部門根據中國法律對他們進行了訓誡、警告和教育,並給予了人道待遇,對其中查明身份的53人依法做出了限期離境的處理。到15日18時許,被限期離境的53名外國人已按中國有關部門的處理全部離境。
另有6名在天安門滋事的外國人沒有隨身攜帶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又拒不交待身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將這6名外國人拘留審查。
新華網 200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