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解析:全國GDP緣何小于各地之和

    國家統計局最新出版的《2002年中國統計年鑒》顯示,去年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國內生産總值(GDP)之和大於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全國GDP,其GDP增速也高於全國GDP增速。具體差異是,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01年全國GDP為95933億元,比上一年增長7.3%;而全國各地區GDP之和為106766億元,其中增速只有4個省份在8.4%以下,其餘均在9%以上。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種中央和地方統計數據的差異呢?

    記者在走訪了國家統計局後獲悉,差異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目前採用的“分級核算”的制度,即國家統計局根據年度數據核算全國的GDP,省、市、自治區根據當地的統計數據核算各自的GDP。具體説,即有以下7大原因:

    第一,企業在省際間的跨地區生産經營形成的增加值易被重復計算。有的企業在幾個甚至十幾個地區設立分公司,在各地區核算其地區GDP時,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有可能將其創造的增加值同時計算在當地的GDP中,造成重復計算。

    第二,省際間的商品流通很難精確計算。市場經濟的發展使省際間的商品流通日益頻繁,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機構統計省際間的貨物流入和流出量,省際間的貨物凈流入和凈流出難以正確計算,也存在重復計算的可能性。

    第三,部分地區在統計時剔除價格因素不夠徹底。GDP增速是按不變價格計算的,各地區的價格結構與全國的價格結構不完全相同,由此出現的偏差有可能導致全國與地區經濟增速之間的差異。

    第四,各地區在估計新興服務業增加值時容易高估。就全國而言,某些新興的服務行業,如社區服務、家政服務等所佔比重並不大,但對於某些地區來説卻佔了相當比重,各地區在計算GDP時,部分地區考慮了這些因素,從而導致各地區國內生産總值大於全國國內生産總值。

    第五,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在轉軌過程中存在認識上的差異。目前,國家統計局採納的是聯合國1993年的核算方法,個別地區的計算方法與此存在不完全一致的地方。

    第六,各地區核算的國內生産總值不易核實、校對。

    最後一個原因是,某些地區為了追求政績,沒有嚴格遵守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統計制度,搞虛報浮誇,人為干預統計數據,造成地區國內生産總值增長速度的高估。(記者 陸純 通訊員 佟昕) 

    《北京青年報》 2002年12月8日


中國社科院專家組預測今年中國GDP增長7.8%
國家統計局表示對今年GDP增長8%有信心
邱曉華:年底我國每人平均GDP將破1000美元
中國年均GDP增長居世界之首
國家統計局:上半年中國GDP增長7.8% 
中國如何統計GDP
中國GDP統計存在水分嗎?中國座次排第幾?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