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次承認在華實施細菌戰——專家詳述訴訟意義  

    從東京傳來消息説,27日下午1時30分左右,東京地方法院由審判長岩田好二宣佈了一審判決,判決首次認定了由731部隊等實施了細菌戰,“造成好多(中國)居民死亡”;但沒有支援原告要日本政府謝罪、賠償的訴求。

    一審判決的消息剛傳出,密切關注此案的南京師範大學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張連紅博士即向本報記者發表談話。他説,5年來許多受害者到庭作證;中日兩國學者從事實、學術和法律的角度,進行了鑒定和論證;最近公開的美國國家檔案中,有關日本細菌戰的資料近4000頁,其複印件也被細菌戰訴訟原告方面證人帶回日本;多名日本老兵站出來證實自己曾加入日毒氣戰部隊……

    這位博士説,如果日本法院面對大量人證、物證,面對鐵的事實和證據,作出不承認的判決,那就會引起世界輿論大嘩,因此,此前從法律上認定侵華日軍進行過細菌戰是必然的,不承認則令人不可想像。

    張連紅説,這次,東京地方法院一審認定了侵華日軍進行過細菌戰,這在日本司法裁判中還是第一次,這是原告方的一個勝利,是廣大受害者及其親屬、揭露和研究日本細菌戰的專家、正直的史學工作者、主持正義的日本律師、願意懺悔的日本老兵堅持鬥爭的結果。

    此前,在日本政府方面,從未承認進行過細菌戰。1983年家永三郎在高等學校教科書《新日本史》中寫有731部隊內容,日本文部省審定教材時竟責令刪除該內容,稱:“學術界正處於收集史料階段,尚未發表專門學術研究成果。寫入教科書為時尚早。”此次,日本政府對細菌戰的事實亦不置可否;在日本法院方面,也只是承認731部隊存在。

    張連紅副主任説,這雖是民間提起的一次訴訟,但它不僅是受害者及其親屬多年壓抑心理的一次宣泄,更是中國公民為世界和平、為人權和民族尊嚴而進行的理性鬥爭,這意味著人們認識的一次提升。由於這次訴訟,使一些參與過細菌戰的日本老兵,公開站出來披露當年日軍暴行,譴責侵略戰爭的罪惡,向受害者跪地謝罪,敦促日本政府向中國人民承認細菌戰,這些都是了不起的成就。正如原告團團長王選所説,重要的是打開了“死亡工廠”的蓋子,揭開了日本細菌戰的黑幕,讓公眾了解了事實真相,向世界傳達了中國受害者的聲音,這就是一個勝利。

    今天下午,中華律協對日民間索賠指導委員會委員、南京法德律師事務所吳明秀律師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作出“細菌戰認定、賠償否定”的一審判決,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對日本政府所作“受害者個人不具備針對國家的損害賠償直接請求權”和“對於在戰後實行國家賠償法之前的事,日本政府沒有賠償的責任”的辯解,吳律師認為,國家賠償面向法人和個人,是世界公認的法理;以日本國內法限制為由,不向原告謝罪、賠償,也沒有道理。侵華日軍進行細菌戰是違反國際戰爭法的反人類加害行為,是國際事件,應根據國際公認的法理和原則,特別是公平、正義的原則,作出判決。

    在宣判前,原告團團長王選就説過,這次訴訟,對整個人類是個道德提醒,以防止歷史悲劇重演!從某種意義上來説,這個訴訟是日本對自己的審判,取決於日本民族是否有決心承認細菌戰戰爭犯罪,並承擔戰爭責任。至今,日本對亞洲各國受害者的戰爭責任問題,還沒有一個解決的姿態。有關日本的戰爭責任問題,只有在日本端正了對歷史的認識之後,才有可能解決。

    據悉,對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作出細菌戰賠償否定的一審判決,原告們都表示了自己的憤怒。他們計劃進行一系列的抗議活動——在東京市中心示威遊行、在日本國會內集會,要求追究日本細菌戰戰爭責任;他們還將與國際媒體記者會見,並舉行各種報告會等。 (戴袁支)

    侵華日軍細菌戰中國受害狀況

    目前,侵華日軍細菌戰中國受害訴訟辯護團調查清楚的中國細菌戰受害狀況如下:

    一、日軍于1940年10月在浙江省衢州市投下感染鼠疫的跳蚤,從1940年10月到第二年12月,造成至少2000人死亡。衢州的鼠疫向相鄰的義烏市區傳播,從1941年9月到第二年3月,至少230人死亡,同時在崇山村造成至少196人死亡,在塔下洲至少103人死亡。鼠疫還從義烏市傳播到東陽,從1941年10月到次年4月,至少有113人死亡。

      二、日軍于1940年10月在浙江省寧波市上空用飛機投下感染鼠疫的跳蚤,從1940年11月到同年12月,這一地區的細菌戰受害者至少有109人。

    三、日軍1941年11月在湖南省常德市上空用飛機投下感染鼠疫的跳蚤,1941年11月到1945年1月間,常德市細菌戰死亡人數至少達到7643人。

    四、日軍于1942年8月採取將混入霍亂菌的食物放到浙江省江山市的一些地方,引發鼠疫流行。1942年8月間,江山城區和農村的蔡家山、七里橋等地死亡至少100人。

    這次侵華日軍細菌戰訴訟中,180名原告是來自浙江省衢州市、寧波市、義烏市、東陽市、崇山村、塔下洲、江山市和湖南省常德市等8個地方的細菌戰受害者,訴訟以日本政府為對象。第一次提訴是1997年8月,有108名原告;第二次起訴是1999年12月,有72名原告,目前兩案並審。他們要求日本國政府道歉,並對每個原告進行1000萬日元的損害賠償。東京地方法院受理訴訟後,分別於1998年6次、1999年6次、2000年6次、2001年9次開庭審理,2001年12月26日第27次開庭終審,2002年8月27日一審判決。

    原告針對被告的不法行為,提出3項主張:

    一、根據《海牙條約》第三條、中國民法、日本民法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理,原告認為“在戰爭中,被告在中國實施了細菌戰,給中國人民帶來了傷亡”。

    二、根據日本國家賠償法第一條,原告認為“戰時及戰後,被告將實施細菌戰的事實徹底隱瞞,這不僅使被害者們向被告追究責任變得更加困難,還給被害者們增加了精神上的痛苦”。

    三、根據日本國家賠償法第一條,原告認為“在戰後細菌戰事實更加明朗化後,被告仍然殆于對被害者的損失進行補償的立法,這也是給被害者們增加精神痛苦的行為”。(新華)

    

    《中國青年報》200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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