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檔案真能重建,重建的又是什麼?

    10月26日,武漢舉行2002年畢業研究生供需見面會。第二天,《武漢晨報》刊出一條消息,報道了江蘇南通一所高校為了吸引人才亮出新招,承諾可以為跳槽人員“重建檔案”。據記者了解,我國有著嚴格的人事檔案制度,檔案不是什麼部門想建就能建,也不是什麼人想看就能看的。一般情況下,一個人想看看自己的檔案也是不可能的。而一所高校,何以開出這樣的條件?

    本報記者幾經尋找,通過長途電話聯繫到了當時報道這件事的《武漢晨報》記者蘇曉紅。她回憶説,當時有一些外地的單位得到消息後紛紛到武漢搶人才,各自都有一些誘人的優惠條件。江蘇省南通市一所高校的招聘廣告引起了她和其他幾位同行的注意,招聘欄裏明明白白地寫著:“因調動被單位除名或辭退的高層次人才,一經錄用,可恢復原有身份,並連續計算工齡。”他們與負責招聘的人員攀談,得知這是針對因跳槽被原單位卡住的教學人才而定的一項優惠條件。招聘人員還透露説,該校曾為兩例外地高校跳槽的博士生重建檔案。因為高層次的人才跳槽原單位不放行,往往會卡住檔案,而科研、教學人才評職稱、出國政審、養老關係等離不開檔案記載。據了解,該校重建檔案的內容包括:工齡、獲得過的獎項、職稱等級。而當蘇曉紅再問到一些細節性的問題時,該校人員就開始不做正面回答了。

    重建檔案是否和我國現行的人事檔案制度相抵觸?到底該不該出現重建檔案的做法?

    -交鋒一:檔案可以隨便重建嗎?

    政府部門:檔案不能想建就建

    記者從北京市人事部門和檔案部門了解到,中組部和國家檔案局對我國幹部人事檔案的建立、內容和查看等都有著明確而嚴格的規定,檔案不是任何人都能建的。我國現行的人事檔案制度強調嚴肅性、準確性、惟一性。一般來説,一個人在正常情況下只能有一份人事檔案,重建檔案的前提是檔案遺失或損壞,如果在原有人事檔案還存在的情況下,只因為無法轉檔就新建一份檔案,一定程度上就是違背了國家人事檔案制度。檔案不是誰想建就建,也不是什麼事都能寫進檔案中的。檔案系統全面地記錄了幹部的歷史情況、工作經歷、優缺點及受過的獎懲等,是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本著對人負責的原則,人事檔案有一套嚴格的管理方法,中組部還有相應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如果不分情況隨便重建,豈不亂了套?不但不能為人才求職提供方便,也不會給用人方提供有效的依據。

    主辦方:重建檔案是為了給真正的人才創造條件

    記者撥通南通市人事局的電話,想了解作為當地人事主管部門,他們對南通高校承諾為引進人員“重建檔案”的看法,接電話的“人才流動調配科”負責人表示不知道有這事,南通市人事局也沒有碰到過重建檔案的情況。但她認為,這應該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她説,現在在很多沿海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都有類似的吸引人才的方法,這可以稱之為人才的“軟引進”,在檔案因種種原因無法隨人才的流動而流動,而又確實需要引進人才時,用人單位為其建立一份新檔案,主要是為了確立一種勞動關係。顯然,這所高校的做法還屬於一種私下行為。

    記者了解到,在江蘇省昆山市也有重建檔案的做法,不同的是,昆山的重建檔案直接由政府部門運作。根據昆山市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昆山市人事局在1996年就制訂過《關於對部分缺檔專業技術人員、幹部重建檔案的暫行規定》。昆山的重建檔案情況究竟如何?記者接著撥通了昆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的電話。

    負責檔案管理的張女士接受了採訪。她介紹説,不是所有外地來昆山工作的人員都能重建檔案。按照這個暫行規定,重建檔案的範圍是“符合昆山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引進條件,經人事局審核批准調入本市工作的各類專業技術幹部和經人事局分配工作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因檔案遺失、調出單位暫不同意轉檔和其他原因檔案未到的人員”。張女士解釋説,為了吸引高層次人才,這個規定主要針對急需引進的衛生系統和教育系統的專業技術幹部和願意到昆山來工作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他們有的因原單位不同意其調走而被卡住檔案,有的是畢業後檔案被打回了原籍。重建檔案包括的內容,對於畢業生主要側重於學歷方面的證明;對於有過工作經歷的幹部,經核實後可以恢復其幹部身份、專業技術等級、工資級別等項內容。建檔後,通過鑒別、分類、整理後裝訂成冊,納入人才中心檔案庫實行規範化管理。這幾年來,昆山的經濟發展很快,從外地到昆山工作的人越來越多了,重建檔案為這部分人員的人事管理提供了很多方便。

    -交鋒二:重建檔案會不會帶來人才風險?

    檔案部門:簡單重建檔案必有後患

    記者從北京市人事檔案社會管理中心了解到,他們受理過許多原單位不願放檔案的例子,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想留住人才、骨幹。這種情況下,原單位應該尊重個人的流動意向,不能採取強硬的挽留方式,要考慮一個人在哪才能發揮他的最大潛能,為社會多做貢獻。但是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該人與原單位的關係尚未了結清楚,如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未到期就單方面違約,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沒有賠付違約金,或是工作上沒有交接等。如果不對情況進行充分地調查和了解,單從自己單位或地區的利益考慮,簡單承諾可以為流動人員重建檔案,不僅對原單位是不公平的,還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混亂。檔案是一個人經歷的記載,尤其是有過工作經歷的人,新的用人單位如果對他過去的經歷不了解,怎麼去評價他?重建檔案又怎麼保證客觀與真實?這種情況下,光聽本人説或光聽原單位説顯然都是不全面的,極容易帶來人才使用的風險,還會引出人才糾紛。

    重建檔案主辦方:謹慎建檔,大膽用人

    對於重建檔案可能帶來人才風險,昆山人才交流中心的張女士回答説,他們是很謹慎的。要求如果是引進的專業技術幹部,其原單位必須出具一份擔保,能夠證明他的學歷、幹部身份、專業技術資格等;如果是大中專學生,必須有學歷證明和成績情況證明,而且人才中心一般會先與學校取得聯繫,主動證實。重建檔案者必須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複印件、身份證和戶口證明、原單位提供的本人工資情況證明及黨團關係證明,能確認幹部身份的填寫《幹部履歷表》,不能確認的一律填寫人才中心印製的《專業技術人員履歷表》。證實後,才會為他們建立檔案。而且,所有的新增材料由人事部門按照中組部有關規定填寫和整理。重建的檔案在昆山市具有與本市其他人事檔案同等的效能,在社會保障、子女上學,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但重建的檔案只在昆山範圍內承認,只作為昆山用人的依據,如果想到別的地方發展,不能將重建的檔案帶走。張女士説,重建檔案的目的是關注人才的現在和將來,讓他們以昆山為一個新的起點,為昆山的發展作出貢獻。對於真正的人才,他們的政策是很優惠的。比如對大學畢業生,在昆山,只要你具有本科以上的學歷,就可以落戶。緊缺人才甚至可以先落戶,後就業。

    專家:重建檔案還有待探討

    有關專家指出,人事檔案管理是政府的一項行政職能,不是市場化的商業服務行為,不是每個單位、每個機構都能進行檔案管理。檔案必須由經過政府審批授權的機構、單位或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才能管理。重建檔案的做法會直接帶來一些副作用,弄不好會造成人事管理的混亂。在一些小城市,地方管理者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在不違背國家大政策的前提下實行重建檔案的制度,因為城市規模小、影響也小,這種副作用不會很明顯,但大城市要實行重建檔案還必須慎重,重建檔案是否適用於北京這樣的超大城市,還有待探討,但就目前來看,在北京重建檔案還不行。

    -交鋒三:檔案制度是不是該取消了?

    流動人才:我們不在乎檔案

    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主要的人才聚集地,由於指標限制,有很多人只能把戶口和檔案留在原籍,年初北京高校畢業就業指導中心和市科委人才中心曾做過統計,僅北京中關村,就有10萬沒有戶口的大學生在為各家公司打工。這種情況的年輕人在北京還有很多,他們一般都不在乎檔案,對於他們來説,最重要的是有施展才華的舞臺和一份高收入。在他們眼裏,檔案是可有可無的東西,有人甚至説檔案應該取消了。

    主管部門:檔案不是為了約束而是為了提供服務

    檔案到底有什麼用?記者來到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採訪了北京人事檔案社會管理中心主任馮嘯東。他首先為記者解釋了檔案的三個職能:首先,檔案是一個人經歷的記載;第二,檔案表明一個人的行政隸屬關係;第三,檔案是為這個人提供相關人事服務的依據。他為記者舉了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的檔案不在你工作的地方,最直接的限制就是當地無法為你提供相應的人事服務。比如你從外地到北京打工,你的公司有意派你出國公幹,沒有檔案,出國政審就無法進行,你的護照也就無法辦理。有一天你想在北京結婚了,沒有檔案,你就必須回到檔案所在地辦理有關手續。沒有檔案,辦理社會保險也會很成問題。有一天你老了,會面臨養老金的問題;有一天你失業了,會面臨失業救濟金的問題,如果沒有檔案,這些都無法辦理,這樣,你的一些權益就得不到保障。”馮主任建議這部分人還是應該設法將原檔案轉移到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以避免一些不方便,保證自己的利益。

    馮主任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人事檔案制度會在如何管理、如何利用以及制度本身的體現形式上不斷發展變化,但不可能取消。檔案是社會了解一個人的依託和手段,即使在發達國家,也不可能徹底取消檔案。相反,中國加入WTO之後,人才的流動將會更加頻繁,特別是跨地域的流動將會越來越多,人事檔案的管理不是應該放鬆,而是應該加強。這種加強指的是要不斷完善檔案的內容和職能,為人盡其才服務。比如現在社會上很重視的人的“信用度”,就可能隨著社會的變化發展被放到檔案中,成為一項重要的參考指標。

    -反思:需要重建的不是檔案而是人事檔案制度

    據了解,對於如何改進人事檔案制度,各地都有一些探索,近年來各地都建立了各種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場,這就是適應社會需求的做法。拿北京來説,一些三資或私營企業本身不具備獨立的人事管理和檔案管理權,但又確實需要管理,就可以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檔。現在,越來越多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即使擁有獨立的管理權,也會主動把職工檔案納入人才服務機構管理,而把精力放到發展業務方面。這使員工與單位的關係相對簡單,檔案不再作為雙方惟一的關係,勞動合同反而更重要了。如果職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檔案還在人才中心,可以很快實現人才的再流動。

    但是,總的來説,人事檔案管理與人才流動相比還是滯後的,特別是對於異地流動的人才來説,還缺乏相應的管理辦法。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障體制的異地同享還是人事檔案制度改革要解決的一道難題,難怪有些地方重建檔案的做法可以吸引到眾多的人才。

    在採訪中,北京人事檔案社會管理中心主任馮嘯東認為,重建檔案的做法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現行的人事檔案制度的突破,他説,且不論重建檔案是對是錯,一些地方推出這樣的舉措來吸引人才,説明受過去計劃經濟條件影響,現行的人事檔案制度在某些方面還是制約了人才的正常流動。在過去的人事制度下,人是國家的人、地區的人、單位的人,從上學到畢業再到分配,個人選擇的餘地很小,檔案也隨之成為地區所有、單位所有。現在有的單位還在受這種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認為“你來了這兒,人就是我的,檔案也是我的,我想放就放,不想放就不放,我約束不了你的人,就約束你的檔案”。目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的屬性已經發生變化,人是社會的人,不屬於某個單位,只是在某段時間內,雙方有勞動合同,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勞動關係解除,人就回到社會。在此基礎上,人事檔案的管理也應該實現社會化管理,這樣才能與人的社會化屬性相一致,也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

     後記:人才引進政策越來越放開,提供給各類人才的發展空間也越來越廣闊了,可以肯定的是,社會化管理和資訊化管理將會是人事檔案制度發展的大趨勢。我們有理由樂觀地相信,在將來的某一天,我們的檔案不再是厚厚的一卷,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需要的時候,只要打開電腦熒屏,系統網路就會把相關的資料呈現在面前。那時,重建檔案的事就不可能再出現了。

    採訪結束後,記者從網上看到了《重慶商報》的一則報道。報道中説,“為規範流動人口管理,重慶市今年將對主城七區的外商投資、集體、鄉鎮、私營等各類未設立職工集體戶口的企業單位的職工集中實行社會勞動力集體戶口檔案制度。對象具體為人事檔案無管理單位、無直系親屬投靠、無合法固定住所的主城七區的技校、中專和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兼併、破産、關閉等原因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確無條件返回原籍,戶糧關係仍保留在企業或七區內非國有企業就業的人員,入戶後,將由管理中心為落戶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辦理婚育證明、進行職業技能鑒定、辦理待業證等。”對於“飄”在重慶的人來説,這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北京青年報》200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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