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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啊,你的錢將來留給誰?

    不把錢留給孩子

    訪問對象:中山名人電腦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佘德發

    “我不會考慮把錢留給孩子,因為他很聰明,才5歲零4個月就會跟我爭論掌上電腦該設置什麼功能,他以後一定超過我。”

    佘先生的身份比較特殊,他是香港籍人士,本不在我採訪的範圍。但他談及的香港一些富人逃避遺産稅的做法和他將來對個人財産的處置引起了我的興趣。

    “在香港,聰明一點的人,通過信託,老早就安排好了。海外有許多基金會,信託的方式也有很多種,他們只需花10萬8萬註冊一個基金會,把資産轉移出去,基金與公司的生命是永恒的,過世之後,繼承人只要加入基金會就可以了,不用交遺産稅。”

    如此輕而易舉,那麼佘先生也一定會效倣了。可他説以後要把遺産捐給國內窮困山區的孩子,幫助學校改善教育條件。為什麼不是留給孩子或者企業呢?佘先生説,把財産回饋給社會更有意義,他的孩子不會需要這筆錢的,他的事業也不算什麼,他相信孩子憑自己的本事會做得更棒。

    這也跟他的經歷有關,1974年,他和家人從福建到香港,剛上小學,就開始白天上學,晚上賣水果,學費自己交,因為家裏太窮,年紀小小的他已想著養家了。一路走過來,白手起家,才有了今天的成就。正如父親給了他精神上的財富那樣,他要留給孩子也不是錢。

    而另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是他在來往于香港和內地的飛機上,曾看到一個20多歲的富家子弟,是個男孩,嬌嬌弱弱地抱著絨毛兔,給它繫上安全帶,一邊摸著一邊説:“我的寶寶乖!”這給了他很大震撼:“如果這孩子的父母走了,怎麼辦?!”所以他只想給孩子普通的環境,成才靠孩子自己努力。

    對於中國即將開徵遺産稅,他説:“萬事開頭難,國內一些朋友聽到這消息時,第一反應是:哇,我的錢包被掏了一大筆!但走著走著人們自然就會習慣。 ”

    

    花出去的錢才是自己的

    訪問對象:廣州利運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馬聰 

    年輕的富有者對遺産稅幾乎無顧慮,30歲左右的馬先生也不例外。“這是一個社會遊戲規則,制定出來了,我們就要尊重和接受它。”

    “利運”旗下有“新城”和“SOHO”兩大俱樂部,曾對消費稅頗有一番見解的馬先生,如今對遺産稅開徵這樣説:“這應該是很合理的,在英美法係中對此早有明確規定,在中國開徵也合乎趨勢。”但他認為要看稅額和稅率,按中國的國情,參考香港和台灣會比較有價值。如果稅率過高,大家就會想方設法逃避,不利於稅源和稅收。經營房地産的他尤其指出,目前遺産稅尚未開徵,許多人買房已登記在孩子的名下,社會上各種畸形現象日益顯露,照此下去,遺産稅就會失去它本身的意義。所以,“不收不合理,收高了也不合理。”

    對他個人而言,遺産稅的開徵是件無所謂的事,“來到這個社會時是一無所有的,死後回報社會也是應該的。”他沒有刻意地作出擴大經營的打算,一切順其自然,“我還年輕,不用去想這個結果,實際上國外許多財團、公司的做法很規範,可供以後國內參考,家族式或股份式,到時我只需做一道選擇題,而且社會不斷變化,還會有新的做法,按部就班可以了。”至於國外富翁把遺産捐給社會,他認為是無可非議的:“一生有幾千萬美元已不容易,而很多人只有幾十萬、幾百萬資産也會這樣做。”

    馬先生回答記者“是否希望孩子繼承自己的事業”時説了句:“不一定。” 除了孩子的興趣和能力外,他有所感慨的一點是:我們這一輩是創業者,做得太累,如果孩子是個設計師或律師可能更好,必要的是給他們良好的教育。

    美國已故傳媒巨子赫斯特(Randolph Hearst)逝世後,遺留給五名女兒的除了錢,還有一個忠告:享受人生。他生前立下遺囑,要女兒們在一年內每人花光10萬美元。問馬先生對此怎麼看?他説:“賺回來的錢不是自己的,花出去的錢才是自己的。享受人生就是如此。”

    

    財富在藝術中永存

    訪問對象:著名畫家 林墉

    “只要還能眨一眨眼睛,我會分分鐘把錢花掉。可以有一個預告:林墉不會留下多少錢,他會留下很多藝術品。”風趣的林墉幽了遺産稅一默,“也許是我的知識模糊,但據我所知,藝術品如果作為遺産,怎麼對它徵稅,還沒有個結論。”

    對於遺産,林墉給出一個定義:是人辛苦一輩子創造出來的財富的記錄。他説在過去50年裏,遺産是個被淡忘的東西,因為大多數人活著領著一份工資,工資僅僅夠用,印象中一個人能有多少錢呢?也就是現在,它才成為話題。

    “從另一個角度説,哪怕人多有能耐,他創造財富也大量借助了社會因素,甚至可以講,個人遺産是社會創造的碩果。”由此,林墉説:“我沒有創造過遺産,就算有,也很少,我會在生前把錢花在藝術上,讓錢變成美好東西的媒體。 ”

    在林墉墨色生香的私人住宅裏,陳設挂列著匠心獨具的各式木雕,桌幾什物古舊精緻,他説那些並不是什麼珍奇古董,只是多年來從民間收集的藝術品。在他的畫院和潮州故居也存著許多這樣的收藏品。

    “我不會把錢當作空洞的東西,它是藝術品生存的基金,一有錢我立刻去創造或購買藝術品,它們太美了,太有價值了,我要讓它們有生存下去的空間。苦惱的是,我沒有很多錢,所以現在考慮的不是死了怎麼辦,錢留給誰,我想的是擁有,想的是怎麼擴大我的遺産,怎麼在活著的一天看到更多的藝術品,給它們好歸宿。”

    而當遺産變成了藝術品,它就不像錢那樣量化,它在別人眼中的價值也不同。“有的人可能認為是留下了一張張紙,有的認為是一張張畫,而有的認為那是無價之寶。”談到《遺産稅法》在藝術品上徵稅的“空子”,林墉説他的私人珍藏如果在死後放在公眾的地方,又怎麼界定呢?這又是一個問題。

    林墉是個很懷舊的人,他特別強調的一句是:“我時常對過去充滿幻想,而對未來沒有任何幻想。”他的祖上曾是清代宮廷裏的官員,負責在潮州一帶採購民間珍品,而林墉的故居————紀略黃公祠正是個雕檐畫棟的古樓。在抗戰時期,親戚已將故居的主樓賣予他人,而今成了“古城辦公室”,祖業只剩一闕側樓。每每憶起童年細數的青磚在今日殘舊寥寥,他就有種難以言表的遺憾,這恐怕也是他要把畢生的財富投入到藝術生命中去的原因。

    

    家族榮譽或發揚光大

    訪問對象:廣東康輝(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郭卓釗

    “第一,繼承家族榮譽;第二,把品牌做到最好。這是我一輩子要做的事。 ”郭先生是一個繼承者,也是一個創業者,他的心願是把企業當作事業來做,擴大經營投資。

    他説社會大環境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條件,而經營的擴大可以多創稅收多作貢獻,為社會造福。“這不是空話,我一直關心福利事業,捐出去的錢有幾百萬。 ”

    “我的父親把一個品牌從無做到有,從小做到大,很不容易,這是我們家族的自豪。從他那裏繼承的資産是我成長和發展的基石,是創業的一個階梯,我們的品牌日益成熟,我更關心的是如何把路鋪得越來越大,越走越寬廣。如果將來我有幾個孩子,希望其中一個孩子能繼承家族的事業,一代代傳下去,但下一輩是下一輩的事,還沒有去考慮那麼多。”

    郭先生認為每個人有自己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孩子是願意當藝術家還是經營者,他無法干預。他選擇繼承祖業,是從小就受到了這樣的氛圍感染,家族的榮譽感使他投入去做,與公司一起發展是他的理想。

    超乎家族的是企業本身,他的父親是法人,但公司已改為股份制,生生不息的事業是否由家族來繼承視乎個人的能力,“如果孩子比我差,給他再多也沒有用。”所以,擴大經營的同時,他也有可能搞合作,借助外人的力量對公司同樣有益。“資産是無所謂的,把企業當事業來做。”

    對於“三代無富翁”的説法,郭先生一笑置之。“這樣説,到我已是第二代。我們創造的品牌既是家族的,也是社會的,如果孩子不能繼承,我會把企業捐給社會,由好的經營者把它發揚光大。”

    

    捐給中國教育吧

    訪問對象:雅芳(中國)公司副總裁 趙國簡

    年屆40的趙先生説遺産稅的開徵對自己沒有絲毫影響,“我不是創業者,我的特長使我更合適做一個很好的打工者,雖然很多朋友動員過我開辦自己的企業,但我的事業心並不重,理財觀念也差,怎麼去花錢是沒有想過的。我沒有孩子,錢也用不了多少,以後會去做老師,把遺産捐給中國教育。”

    他説目前國家還不發達,相對西方而言,國民教育素質還比較差,如果有錢人要把遺産捐給社會,教育事業是他們最應該關注的。

    趙先生認為中國人的稅制觀念很薄弱,而傳統的家庭色彩很濃重,大多數創業者在青少年時期生活並不富裕,很少樂趣,他們通過自己的奮鬥創造了享受生活的條件,對遺産稅的接受需要一個過程,也不排除一些人用各種方式去避稅,如果不是違法的,也無可厚非。

    但從3個角度來看,遺産稅的開徵都是件好事:第一,繼承人會更明白錢不是自己賺來的,不過是從父母那裏拿到了一筆錢,他要激發自己的創造能力,給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道路重新定位;第二,有錢人的消費觀念會逐漸改變,把錢用得更合理,國外富翁在生前把財産捐社會公益事業已成風氣,這對他們也會發生影響;第三,國家通過徵收遺産稅這個渠道,可以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對長遠的制度建設也大有裨益。

    

    對有錢人肯定有影響

    訪問對象:佛山“一生伴”天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肖明

    肖先生很坦率地説:“開徵‘遺産稅’作為調節貧富的手段,對老百姓是好事,對有錢人肯定有影響。”

    一個直接的衝擊就是經營上的計劃,“我的資産不算很多,‘遺産稅’牽涉的時間也比較長,所以問題不大。可能的話我會擴大再投資,現在主要生産經營保健食品,以後也可能拓展到其他領域。具體的計劃還沒有,作為生意人,要分析市場,研究産品,再作出策略。”

    他説實際上,很多企業的老闆,自身的物質消費比普通人高不了多少,在事業上付出的時間和精力卻是一般人的好幾倍。做生意還是大部分為社會,擴大再投資,也意味著給社會交更多的稅。“一直以來,我就覺得自己不過是財富代保管者。”

    不久前,在金錢至上的美國,120位最有錢的富翁竟然主動上書國會請願,要求繼續徵收遺産稅,造福窮人,而擁有280億美元的巴菲特和擁有420億美元的比爾蓋茨都表示死後要捐獻出大部分財富。當記者問肖先生對此怎麼看,他淡淡地説:聽其言,觀其行,身後做到了才算數,許多富翁在世時就把大部分錢捐給社會了。

    那麼肖先生以後是否會這樣做?他説:“父母創業之後,肯定是希望孩子能繼承,如果孩子能自己創業,不需要這筆錢,那就更好,捐給社會沒問題!”

    遺産稅的開徵直接影響到繼承者所得的資産,培養孩子獨立能力和創業精神也將是有錢人考慮的。肖先生有個兒子,今年20歲,剛上大學,學成之後,肖先生希望他到別的行業去打工,從低層做起,多吃點苦,才能體會父母創業的艱辛。

    “每個家長都想給孩子比較優越的成長環境,但把錢都留給孩子不是件好事,給他基本的創業條件就足夠了。”所以對於孩子,不管繼不繼承事業,只要對他、對家庭和社會有好處的選擇,會儘量支援他去做。同時他很欣賞,國外許多孩子並不指望父母的財産,做什麼都靠自己。

    

    《21世紀經濟報道》200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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