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文章 ] [   ]
“和平號”的啟示
中國網 | 時間:2001 年03 月23 日 | 文章來源:南方週末
    太空站號稱“太空航空母艦”,在冷戰時期是美蘇兩國戰略家們心目中的寵兒,其居高臨下的戰略優勢十分明顯,在政治宣傳上極具轟動效應,但其造價和費用也十分驚人。據透露,美國原想獨自建造的“自由號”空間站,全壽命週期總費用預測高達1180億美元,包括建成後要維持運作的費用,而“養”一個空間站更是耗資驚人,每年約需13億美元。

    在美國,要搞國際空間站,屢遭反對的主要原因就是耗資巨大,在相當長時期裏只有投入沒有回報。著名科學家、曾發現地球輻射帶的范艾倫説:“空間站的費用遠遠大於它的無可非議的科學目的和實際用途。”

    前蘇聯在搞“和平號”時實行的是計劃經濟,據蘇聯自稱,研製“和平號” 空間站的總投資為35億盧布(蘇聯時代的幣值),包括地面測控臺站支援飛行所需的費用。如果加上與其配套的、出生後不久即夭折的“暴風雪號”太空梭的花銷在內,對國力的實際消耗,應在1000億美元左右。這麼一個天文數字般的財政花銷,連美國這樣的世界首富都不敢問津,在蘇聯居然用計劃經濟的強制手段搞出來了。推想可知,導致的結果必然是國破民窮,百業凋敝。

    這種結果,正是美國夢寐以求的。70年代至80年代初,正是蘇聯軍力鼎盛時期,以蘇聯為首的華沙條約集團,以咄咄逼人之勢,對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構成了嚴重威脅。美國哈佛大學一位研究蘇聯問題的歷史學家,卻窺測到在蘇聯強大軍力的背後,潛藏著一種“國力耗損”的不治之症。他據此向裏根政府獻計,以誤導蘇聯“擴大軍力,消耗國力”的途徑,促使蘇聯社會走向瓦解。

    美國這一戰略的目標是,通過利用蘇聯領導集團思維方法和決策機制方面的弱點和社會弊端,來動搖其社會體制的總體穩定性,進而從根本上達到瓦解蘇聯社會制度的目的。其要點之一是,製造核戰爭的危機氣氛,使蘇聯擴充軍力的馬達不斷加速而無法剎車。

    從專業角度講,載人航太技術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極高的科學價值和廣闊的商業前景,但是仔細分析起來卻是一項風險極大、週期很長、短時間不見效益的超前性科學試驗活動。不經過充分論證和綜合權衡,倉促開工,必然陷入被動。

    蘇聯發展國防高技術的最大教訓是搞“象牙塔”,用國民經濟填“無底洞” 。反之,用國家資源開發出的高技術又藉口國家安全、保密等理由,不能反饋到國民經濟主體中去牽引國家整體經濟實力的發展,其結果必然是越搞越窮。

    説穿了,這裡涉及到一個重要的概念:什麼是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的涵蓋面很廣,最基本的要素是軍事安全和經濟安全。經濟安全,在現代國家安全中已佔據核心地位。沒有經濟安全的軍事安全,最終帶來的是國家不安全。

    冷戰結束以後,美國已失去了軍事威脅的對手,但卻制定了高額國防預算,挖空心思尋找藉口,製造了許多超前的軍事開發項目,包括NMD和TMD計劃等超大型軍事發展計劃。其原因在於迄今為止,軍事需求一直是人類社會實踐中所面臨的難度最大的需求;以國家安全名義開展的技術攻關活動是不計成本、效率最高的技術攻關活動。因此,許多市場效益極有前景的高技術産品,包括載人航太技術在內,前期開發費用通常都很高,單靠市場機制很難推動。惟有靠軍事開發成熟後,再向市場擴散和轉移,才能收到高額的經濟回報。美國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悟出了這個道理,始終把軍事技術開發當成是國家高新技術發展的創新源頭,並借市場機制使軍民技術開發同軌運作,再通過稅收管理使國家的投入最終轉化為國家的財富積累。現在看來,這是國家戰略中最精彩的部分,可以使軍事安全和經濟安全互相拉動、相得益彰。

    當今,載人航太技術最現實、最大的社會效益是産生創新思維,牽引國家技術發展。有人把航太技術看得過於神秘,其實航太技術的五大要素:航太運載器、航太飛行器(含人造衛星)、航太感測器、航太發射場和航太測控網,分解後也都是由許多普通的常規技術,經過篩選、提煉而整合的,真正的純航太技術為數不多。但是,世界上許多高精尖的技術産品和創新思想又都來自於航太産業。所以,只有使航太技術從冷戰時期製造的神殿中走出來,作為民用産業的一部分,才能解放生産力,促進它的發展。有些部門,例如航太發射場和航太測控網等,全部作為軍事部門管理,在經濟困難時期具有效能高、便於重點保障、有利於確保進度等優點。但在和平時期、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管理體制,將會變相地加重軍隊和國家的負擔,不利於軍隊的建設和綜合國力的發展。只有在管理體制上實行軍民分離,才有利於把航太産業當成知識經濟的生長點和創新技術的源頭,使它對國民經濟産生拉動作用。

    

    《南方週末》2001年3月22日

    

    

    

    

    

    

編輯信箱 ] [ 列印文章 ] [   ] [ 關閉窗口 ]
國內新聞24小時排行

國際新聞24小時排行

關於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 刊登廣告 | 聯繫方式 | 本站地圖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