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雷鋒才會去做好事嗎?  

    每年3月媒體都會因為雷鋒而熱鬧一陣,以示雷鋒精神還沒有被我們這個時代所淡忘,也許正是基於這個目的,有人到哈爾濱部分小學作了個調查,而調查的結果卻讓這個(或這些)人大吃一驚,“在接受調查的幾十個小學生中,有相當一部分根本不知道雷鋒是誰;一部分聽到過這個名字,但不知道雷鋒是幹什麼的;只有一小部分學生大致知道雷鋒的一些事跡。”《揚子晚報》3月6日以《一項調查顯示:小學生不知雷鋒是誰》為題報道了此事。

    讓我疑惑的是,我們的小學生一定要知道雷鋒嗎?知道雷鋒才會去做好事嗎?不知道雷鋒,小學生就不會給老年人讓座了?知道雷鋒就那麼重要?

    長期以來,我們的道德教育始終一廂情願地高居於“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等高尚得不能再高尚的“超道德”層次上,這使我們對雷鋒的宣傳也只能高居在“神”的層次上,這是不是也是一種“非人化”的宣傳呢?

    殊不知雷鋒也有在籃球場上被大個子耍得團團轉的時候,雷鋒也曾專注地與戰友打撲克(《遼沈晚報》3月1日)。將雷鋒放到神的位置與我們那種一廂情願式的品德教育,實際上恰恰拉大了雷鋒與普通人的距離,也恰恰會使我們的道德資源日漸枯竭。

    一個老人節衣縮食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連鞋子都用纖維帶係,他把節省的錢用來設立了一個教育基金。我欽敬這位老人,可我反對當地政府提出的向這位老人學習的號召,因為,向這種行為學習的結果可能會使我們失去作為一個正常人的樂趣,是在將我們帶到一個道德的死衚同。

    讀《論語》的時候我們不難發現,孔子在提出種種道德標準時,前面總會有一個主語———君子,也就是説,孔子並沒有擺出一副道德家的面孔去裁判別人。孔子是通達的,要不他也不會在其弟子子貢放棄獎賞時,給他講人類有趨利避害之本性,並讓子貢去國庫領獎。

    我們這個社會也是通達的,至少它承認在君子與小人之間存在著處於中間的正常人,當然我這裡所説的正常並非生理意義的,而是説那種具有正當個人利益和自由選擇的個體。我相信這樣一條規律:一個社會所要求的道德標準越高,人們就越難以實行,從而人們實行的道德行為便越少,人們的品德便會越惡劣。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説道,麵包商提供給我們可口的麵包並不是他的品德有多麼高尚,而是他不這樣做的話就無法糊口。我們的道德行為實際上更多基於日常生活層面的道德意識,而不是基於意識形態化的道德,從這個意義上説,不知道雷鋒並不會妨礙我們做好事。

    我們的道德教育更缺少的是最為基本的做人精神,從這個意義上説,不知道雷鋒也許更利於我們做好事。  

    《青年時訊》 200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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