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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誓討海外存款12億美元

    7月15日,記者見到了一筆特殊的存款單。在存款主人的代理人邵連華先生北京的住所,記者看到,它由4張純金及數張純銀金屬鑄成,存款單的簽發日期是1941年4月7日,金額為2.5億美元。上面刻有花旗銀行總裁和存款人的頭像,存款人為金娣女士,存款地點是新加坡金城道分行轉存紐約總行。記者看到,在這筆存款憑證中有用英文標注的字樣:該存單為“特別發行,不可撤銷,無時間限制”、“在世界分支提取均有效”。

    邵連華先生稱:作為金娣的代理人,由於在美國曼哈頓花旗銀行總行提取存款及為提取存款進行的法律訴訟未果,他將在中國起訴花旗銀行,利用中國的法律向花旗銀行討回這筆60年前的存款,本息共計約12.2億美元。

    主人曾是軍閥秘書

    隨後,他向記者講這筆存款的來歷。這筆鉅額存款的主人金娣,曾是上個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貴州省軍閥、貴州省主席周西成的機要秘書。

    當年,周西成將自己的黃金、現金、實物等價值3億美元的財産,以18個人的名義分別於1927年、1928年、1938年,存入了美國花旗銀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金娣為18人之一。1941年日本佔領新加坡前夕,周西成將其存款剩餘的2.5億美元的繼承權交給了金娣,移交手續在花旗銀行辦理,花旗銀行向金娣開具了存款、取款及有關憑證。其後,由於當時中國戰亂頻繁,金娣作為這筆鉅款的惟一主人輾轉藏匿,最終隱居於中國南方的小山村。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美國政府凍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美國的全部資産,金娣老人的這筆數億元存款也被凍結在美國。

    首次取款遇到挫折

    1979年中美兩國達成解凍中國在美資産的協議,金娣這時才有了取回存款的條件,但因其隱居與世隔絕,直到1990年她才知道存款可以取回。由於年事已高加上行動不便等原因,金娣委託他人辦理取款。哪知這條取款之路竟是一條充滿荊棘的艱辛之路。

    懷著美好憧憬的金娣老人委託他人兩次去新加坡代辦此事,但得到當地花旗銀行的答覆是,需向紐約總行請示。

    在中國人的思維中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況且是放在一家國際大銀行裏的存款,更應該按法律約定辦事。誰知邵連華等人隨後在美國的遭遇卻令人不敢相信,據邵連華先生説,他與美國律師于1997年11月5日在紐約花旗銀行總部與銀行副總裁進行了談判,花旗銀行這位副總裁在談判中答應三個月內結案。但事後花旗銀行不但不及時兌付,百般推諉,拒絕見面。

    美國花旗銀行進而提出“存摺有假”,但又拒絕提供書面答覆,只是説花旗銀行原名不叫花旗銀行,在銀行的歷史資料中對於這筆存款“查無紀錄”。

    説起當時的遭遇,邵連華仍是忍不住心中的憤怒:“這場官司,讓我看清了美國的法律,美國的文明。”

    在美提起訴訟受阻

    據邵連華説,美國代理律師通過多方取證,證實存款文件是花旗銀行發行。美國花旗銀行英文改過三次名稱,但中文名稱在亞洲地區一直未改,在中國、香港、新加坡的分行一直沿用花旗銀行名稱。

    在無法繼續協商的情況下,邵連華于1998年開始在美國就此事提起民事訴訟。1998年5月8日,邵連華委託美國AUERBACH&KIRSCH律師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該法院受理後原定於當年10月6日開庭,但AUERBACH&KIRSCH律師于9月17日突然發傳真聲明不再擔任原告方律師,因此使得聯邦法院的開庭受阻。事後AUERBACH&KIRSCH律師的秘書,一位中國留學生向邵連華透露,在9月17日,開庭之前花旗銀行將自己的一件案子交給了AUERBACH&KIRSCH律師。這位秘書還透露有人將要對此採取行動,建議邵連華儘快回國。但這些挫折與威脅並沒有嚇退邵連華,反而更堅定了他的信念。

    第二次開庭成泡影

    最後邵連華找到了美國著名律師哈維,在聽他介紹完案情後,哈維律師異常激動地説:“當年花旗銀行只是州立小銀行,突然之間變成了國際大銀行,哪來的那些錢,我們這一代人都沒有研究明白,現在我明白了。我相信這件事一定是真的。”

    哈維律師在同美國聯邦法院進行交涉後,商定1998年11月30日再次開庭。哈維律師通知原告方派證人並攜帶證據赴美,並在美國聯邦法院發出開庭通知的前提下,依法向此案相關的中國公民發出出庭作證的邀請函。美國駐瀋陽總領事館以有移民傾向為由拒絕簽證,使得第二次開庭又成泡影。

    在這種“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邵連華等人在美國的民事訴訟實際上失敗了,他們的訴訟權力在美國名存實亡。就在山窮水盡的時候,哈維律師説:“為什麼你不在中國打這場官司。依據花旗銀行的章程,只要是在美國花旗銀行有存款,到其任何一家支行提取均為有效。”這一句話提醒了邵連華,他要回到祖國去,在自己的國土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中國專家進行論證

    2000年12月24日,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學教授應松年等我國數名著名法律專家和金融專家,在北京召開了一次論證會,會上考證了這筆存款的真實性和法律訴訟的管轄權問題,最後專家們集體在會議紀要上簽了字。

    專家們認為,依據憑據上記載的“在世界上所有分支機構提取均為有效”的規定,中國法院有對這筆存款進行法律訴訟管轄權。對此著名法學專家、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律師認為,此案事實存在。“以目前的這些材料來看,完全符合在中國法院的立案要求。由於這些存取款票證是花旗銀行特別發行的沒有可比性,所以辨別其真偽的資料應由花旗銀行來提供。”

    對於這筆存款的真實性,代理此案的王川律師認為:“對於這些存取款的憑證,目前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其是偽造的。本案應該符合法院的立案要求。”

    花旗銀行稱這有假

    7月16日,記者電話採訪了花旗銀行上海總行公關部郭女士,她在看過部分憑證傳真後,認為這些材料存在問題。

    她説:“其一在票面兩側刻有當事人雙方頭像不符合花旗銀行開具票據的規則,其二在票據開頭與文件中多次出現的citybank(城市銀行)字樣,都是連在一起的,而正規的應該是兩個單詞分開的。”

    一些國內銀行界的制幣專家在看過整套票據後認為,全套票據做工精緻,不是倣造所能達到的。以其紙制票據上的五色套印技術而言,就現在的制幣技術來説也是非常先進的。其鑄造三套文件所用的金屬,黃金6.5公斤,白銀還要多,金銀總價值超過10萬美金。但這還不是最高的,其文件的製版費最為昂貴,在77件文件中,有印製的、有金屬鑄造的,還有絲織的、五色紙的、蠶絲的。文件大部分是雙面印刷鑄造,近200個版面,現在的技術估算,需製造費用80多萬美金。

    懸念何時才能揭開

    由於這筆存款發生在1941年,至今已有60年的時間,本息已累計達十多億美元。目前當事人金娣女士尚在,今年已是93歲高齡。由於她年事已高,留給她的時間不會太多了,這筆鉅款會在她的有生之年回到祖國,回到其真正主人手裏嗎?

    對此,邵連華先生充滿了自信:“我辦的是為中國討回公道的事,同時也利於國家的經濟利益,更長了中國人的志氣。這樣的事我相信一定會勝利,也一定能夠勝利。”

    據了解,目前此案已引起有關領導的重視,有關各方正在協商之中,據其代理律師介紹,此案的相關資料已蒐集齊備,相信案件不久將會真相大白。代理人邵先生表示,他將依據花旗銀行下一步反映,在適當的時候,在北京展出存款所有文件;並邀請在華的所有國內外新聞單位,讓全世界給一個公正的評價。

    另據相關資料介紹,中國目前在海外還有多筆類似存款,除周西成的存款外,還有王家烈等人的存款滯留在美國。如此案勝訴,將會給其他類似的案件提供審判依據。

    

    《江南時報》 2001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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