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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五年 劉連仁終於贏了

    12日12點20分(東京時間13點20分),曾引起強烈反響的一起中國勞工案——“穴居野人”劉連仁案在東京地方法院宣判。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西岡清一郎宣佈判決結果時稱:日本政府承認劉連仁在北海道非人遭遇是歷史事實,並承擔責任,賠償劉連仁一家2000萬日元的賠償金。北京時間昨天下午5:30,記者通過越洋電話採訪了劉連仁之子、現年57歲的劉煥新,以及劉連仁案件律師團團長高橋。

    從1996年3月8日劉連仁第一次將日本政府推上法庭,到昨天下午,長長的5年多時間已經過去了。劉煥新告訴記者,當他雙手捧著父親的遺像站在東京地方法院的門口時,心中難以撫平的是積累已深的氣憤。“我當時想,這回不成再繼續告。”

    對判決結果,劉煥新覺得只有八成滿意。“東京地方法院承認我父親是被侵華日軍強行掠到北海道充當苦役的,在實施強制勞動後致使家父逃亡深山,過著非人的生活。當時日本人明明知道我父親沒有回國,也不去救助他,這是違反人道主義的。但是這次日本政府沒有重申道歉,我覺得有些遺憾。”

    劉連仁案件律師團團長高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個案子之所以能成功,和整個律師團細緻、嚴密的調查緊密相關,除確鑿的證據之外輿論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日本政府第一次承擔國家的責任,以前從沒有過。”

    至於此後中國勞工案在日審判的前景,高橋認為仍舊不容樂觀。“以後類似的勞工案是否能勝訴,需要律師做大量的調查案頭、出庭作證的工作。但從劉連仁案件的判決來看,今天的判決已經是進步了一大步。”

    《北京青年報》200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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