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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長們談金錢觀

    反貪局長,時刻與經濟犯罪分子打交道,又時刻與金錢打交道。看過一幕幕金錢腐蝕的悲劇,也經過一次次金錢誘惑的考驗,他們是如何看待金錢的?留給他們印象最深的又是什麼案子?最近,在省檢察院的一次座談會上,記者聽到一些反貪局長敞開心扉,坦陳自己的金錢觀,振聾發聵。

    蘇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吳雪芳説,從事這麼多年反貪工作,經歷過犯罪分子給我10萬元誘惑的考驗,也聽過朋友讓我辭職開公司、當律師賺大錢的勸告,但我始終認為,追求金錢不應成為人生的唯一目標,否則就會走入迷途。查辦原蘇州市外經委副主任丁虎才一案對我觸動很大,丁虎才在短短幾年時間內暴斂橫財近300萬元,但他的目標是要在任職期內積累500萬元的原始資本,受賄索賄貪污種種手段都用上了,有了這麼多錢又不敢存銀行,家裏藏得到處是錢,有時他把一扎扎錢拿出來欣賞,心理上得到滿足,他兒子上大學因為一分之差,要花1萬元轉本科他都不願意。很多人像丁虎才一樣,看待金錢沒有一顆平常心,目標定錯了,路也就跟著走錯了。

    現在是南京鼓樓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的謝健當過多年反貪局長,她説,如果有人問我:“有錢好還是沒錢好”、“錢多了好還是錢少了好”,我肯定會回答: “有錢好”、“錢多了好”,但是有一個前提,這些錢必須是自己誠實勞動所取得的合法收入。17年反貪工作,我接觸過幾百名跌倒在金錢腳下的人,這些人職位高低不同、犯罪情節不同、涉案金額不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錯位”,隨之帶來的金錢觀的嚴重扭曲,親情、事業與金錢相比反而“一文不值”。原省計經委副主任管保萱受賄70多萬,他家裏書中夾的是錢,床下鋪的是錢,但他的親哥哥帶著兒子來南京找他,回去沒有路費,管保萱的抽屜裏就放著1萬塊錢,卻假裝身上沒帶一分錢,向同事借了100元錢給哥哥,他哥哥和侄子在回家的路上不幸因車禍而喪生了,管保萱被抓後提起失去親人之事就痛哭流涕。原南京供電局城南分局局長李勇,家裏擺著別人送來的成堆名酒,老丈人來了,卻叫妻子下樓到小店裏買2元多的酒給老丈人喝。在有的人眼中,金錢成了炫耀、虛榮的資本。原南京兒童醫院住院部收款員吳曉勇,對朋友特別慷慨,只要開口要錢,三五千隨手給,最終90多萬元公款被他揮霍一空。自古以來,我們必須用金錢去換取生活資料和所需的服務,因此錢是重要的,但是完美的人生還應有友情、親情、愛情、事業。“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按照公平分配的原則取得自己的合法收入,同時努力工作來回報社會,這就是我的金錢觀。

    太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麗娟談了她當反貪局長時辦的一個案子,這個罪犯的金錢觀,給她留下極深的印象。原太倉市自來水公司總經理胡莉萍,50多歲了,斂財200多萬,家裏卻沒什麼像樣的東西,衣架捨不得買,衣服就挂在竹竿上。人家送的螃蟹、甲魚,甚至丈夫釣來的幾條魚,都拿到飯店去賣掉,幾年來飯店都有記賬,一共3萬多。聽到查案風聲緊了,她就把錢埋在地下,過一陣子見沒動靜,就請假回家將錢拿出來曬,最後連女兒都不相信她節儉的媽媽有那麼多錢。陳麗娟説,這個案件對我觸動很大,該怎樣擺正金錢在心中的位置?金錢的多少與人生價值的大小能畫等號嗎?我看不能,不義之財越多,人的價值反而就越低。

    常州市郊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韓曉筠説,金錢沒有臭味,同樣金錢也沒有香味,但如何掙錢、如何花錢卻是有香有臭的。我曾經查辦過一個村支書,他一年正常收入有10多萬,但是還嫌錢少。請他辦事,不給錢不行,有時甚至開口要,哪怕是同村人,也要伸手,哪怕是幾百塊,也要裝進腰包。他厚著臉皮斂財,卻身背群眾的罵名。他要那麼多錢怎麼花呢,就是蓋房子,夫婦兩人,城裏有一套房子、農村有兩幢小別墅,還要找地皮再造5間房子。從事這麼多年反貪工作,我時刻提醒自己,如果把金錢看得過重過大,那就會成為金錢的俘虜和奴隸,但如果把金錢看小了,那你就是金錢的主人。

    

     《揚子晚報》 200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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