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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情人節優惠”引來異議

    “凡是2月14日‘情人節’前夜入住本飯店的情侶,可以享受免費游泳、健身的優惠,同時還能獲贈表達愛情的玫瑰花、巧克力。”這是本市一家四星級飯店日前刊登在報紙上的廣告。記者打通了這家飯店的客房部電話,服務小姐很爽快地回答説:“很簡單,只要是北京人,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情人節’的客房條件很好,是雙人床,兩人入住一夜的價錢是488元。”至於入住者是不是即將結婚的情侶,能不能以這種形式同居,則不是這家飯店的責任了。這位小姐還透露説,從他們的這則廣告刊出之後,已經有不少人前來預訂房間。

    “情人節”向來是商家促銷的好時機,來自各大商場的消息説,2月14日前,巧克力、玫瑰花、香水乃至首飾等,但凡能和愛情挂上鉤的商品都擺出了促銷的陣勢,而明確提供情人客房的酒店和飯店目前還是少有的。記者隨即電話採訪了幾家高檔飯店,王府飯店的回答是,如果是男女同住,必須持有結婚證,否則不能入住。另外幾家飯店的回答則是,雖然沒有特別推出情人客房,但只要是北京人,入住的男女只要持身份證就可以順利辦理入住手續。

    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各酒店、飯店已經部分修改了入住同一房間的男女要持結婚證的規矩,但對於這種“情人節”前的誘導方式,一位婦女工作者説,這顯然是不恰當的。“現在的婚前乃至婚外性行為不在少數,已經成了威脅家庭乃至社會穩定的癥結,飯店在‘情人節’前設立這項服務,有明顯的暗示性,已經達到了鼓勵不道德行為的效果。”

    

    《北京晨報》2001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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