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李洪志做賊心虛了!

    農曆除夕,幾名“法輪功”癡迷者受李洪志煽動、唆使到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製造了一起舉世震驚的人間悲劇。然而,事件發生後,“法輪功”在美國的“發言人”張爾平和在香港的“負責人”簡鴻章急忙跑出來講話,異口同聲地辯白:這起事件“與“法輪功”根本無關”,甚至誣衊説這是中國政府“栽贓陷害的一種手段”。

    事件真相經新聞媒體披露後,境外的“法輪功”組織又迫不及待地發表所謂的“新聞聲明”,蒼白無力地狡辯:“天安門廣場自焚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法輪功”學員。”

    李洪志一夥為什麼極力辯稱自焚者不是“法輪功”人員?為什麼要無情地拋棄那些不惜自毀生命拼死追隨的癡迷者呢?

    對邪教“法輪功”稍有了解的人不難看出,這不過是李洪志一夥捏造事實、掩耳盜鈴、混淆視聽的慣用伎倆。李洪志披著“真、善、忍”的外衣,竭力破壞社會穩定,已淪為西方反華勢力顛覆我國政權的走狗。他不斷叫囂“最後的圓滿”,慫恿頑固分子放棄“執著(著)”以身試法。甚至置“法輪功”癡迷者的生命于不顧,煽動他們“忍無可忍”,“可以為真理舍盡一切”。

    這就不難理解,如果李洪志承認自焚事件是“法輪功”癡迷者所為,那麼他所謂“經文”中散佈的荒謬之處和險惡圖謀便會暴露無遺,他編造的那套欺世盜名的“學説”就會不攻自破。為了掩蓋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李洪志一夥只能混淆事實真相,矢口否認與自焚事件的直接關係。

    李洪志一夥不敢承認自焚事件與“法輪功”有關,更重要的是害怕暴露出“法輪功”的邪教本質。縱觀當今世界邪教,莫不是威脅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恐怖之源。自殺自焚是邪教“邪”到極致經常採取的一種瘋狂恐怖行為。去年三月,烏干達“恢復上帝十戒運動”邪教組織五百三十多名教徒集體自焚;美國“大衛教”集體自焚,包括婦女和兒童在內的八十六人葬身火海。邪教“法輪功”不僅導致1600多人死亡,而且又將魔掌伸向婦女和兒童,製造慘絕人寰的自焚事件,與那些臭名昭著的邪教如出一轍。“法輪功”邪教本質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作為幕後策劃、唆使的教主李洪志難脫干系。雖然西方反華勢力利用李洪志妄圖搞亂中國,但如李洪志將邪教本質暴露無遺,就將使他的主子陷入兩難境地。

    眾所週知,邪教是人類社會的一大公害。剷除邪教不僅是受危害國家的緊迫任務,而且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誰袒護邪教,誰就是在犯罪。世界上任何一個政府,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頂上公然與邪教為伍的罪名。如果承認自焚事件與“法輪功”有關,無異公開“法輪功”就是邪教。那麼,以投靠西方反華勢力為生的李洪志豈不是把其主子推上被告席,失去了賴以存活的依靠?李洪志一夥斷然否認的目的也正在這裡。

    李洪志一夥儘管極力狡辯,百般抵賴,但是,在鐵的事實面前,他們的罪責難逃,已經遭到全世界的同聲唾罵,受到海內外輿論的嚴厲斥責。自焚事件發生後,全國各界對邪教“法輪功”慘無人道、禍國殃民的滔天罪行表示了極大憤慨,廣大人民群眾以不同形式憤怒譴責邪教“法輪功”,紛紛要求政府加大打擊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國際社會對邪教“法輪功”殘害生命、侵犯人權的行徑也表示了強烈憤慨和譴責,李洪志及“法輪功”聲名狼藉,已經淪落到“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自焚事件真相披露後,各國媒體均迅速作出反應。英國《金融時報》、《每日電訊報》等及時報道了事件真相。美國《紐約時報》刊文認為,“足夠的證據表明,自焚事件是癡迷‘法輪功’信徒策劃和實施的。”澳大利亞一些媒體指出,這次自焚事件與李洪志最近在“法輪功”網站上發表“經文”鼓動鬧事活動升級,慫恿使用暴力有很大關係。香港《大公報》、《公正報》等媒體在社論中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自焚的‘法輪功’分子是被李洪志活活害死,這是有跡可循、事實俱在的。”“‘法輪功’邪教的禍害已經發展到自毀毀人,以所謂‘以身殉教’的極端行為衝擊治安、挑戰法治的瘋狂地步。”“自焚事件是‘法輪功’為邪教的鐵證。”

    由此可見,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發生後,李洪志一夥一次次做賊心虛地狡辯,一遍遍愈描愈黑地粉飾,不過是其滔天罪行敗露後的欲蓋彌彰,是唯恐在西方反華勢力面前失去再可利用的價值、死無葬身之地的百般抵賴,是企圖推脫罪行、嫁禍中國政府的彌天謊言。事實雄辯地證明,李洪志及“法輪功”邪教以教徒生命作賭注,不惜鋌而走險、涂炭生靈,標誌著邪教“法輪功”走到了窮途末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李洪志及邪教“法輪功”禍國殃民,罪惡滔天,必將走向徹底滅亡的結局。

    

    新華社 2001年2月4日



相關新聞


殘害生命 罪大惡極



邪教“法輪功”又一滔天罪行
——“法輪功”癡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



天安門廣場發生法輪功癡迷分子自焚事件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