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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謊儀初入市場 貪污高官紛紛落馬

    歷經10年默默研製的高科技成果——測謊儀,即多參量心理測試儀,于2001年1月4日,由公安部科技鑒定委員會通過鑒定。

    從産品的試用效果來看,PG型心理測試儀已成為刑事案件偵查、審判活動的一種必不可少的輔助偵查手段和審查判斷證據方式。PG型多參量心理測試儀鑒定的通過,意味著該科技成果將實現商品化,並在全國各級司法機關迅速推廣。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目前,全國已有十余個反貪局在反腐敗鬥爭中,借助測謊儀這一高科技産品懲辦貪官污吏——

    鉅額貨款離奇掉包 “電子包公”昇堂斷案

    發生在廣東省封開縣的一宗鉅款掉包案實在是太離奇了,離奇到警方立案偵查半年,案件竟然毫無進展。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999年10月20日,廣東封開縣某公司副總經理呂某吩咐公司職員蒙某與貨車司機黎某將貨物運到南海市交給個體戶陳某,並取回貨款38萬元。10月21日下午4時,南海個體戶陳某將一個黑色塑膠袋交給了蒙某和黎某,告之:內裝現金38萬元。蒙某和黎某當場並未拆包核對金額,便開車返回封開縣。南海市距廣州市40公里,是國內最大的商品集散地。

    記者在南海市採訪時發現,在南海交易市場買賣大宗貨物,買主幾乎全是用塑膠袋裝現金,而賣主收貨款時,也很少一張一張地點票子,最通行的辦法是用尺量一量貨款的薄厚。當然,出現這種情況是有原因的,做生意講究誠實和信用,因為都是老主顧,彼此互相信任,這就是商品經濟十分發達條件下的南海市的“遊戲規則”。蒙某和黎某當場並未拆包核對陳某交付的現金,也是出於這個原因。

    回到封開縣,已經是晚上8點多了,因為公司已經無人值班,蒙某便將裝有38萬元的黑塑膠袋帶回家,而司機黎某也回家睡覺去了。10月22日上午,蒙某將裝有38萬元的黑塑膠袋帶到公司,交給財會室的出納陳某。陳某也沒拆包核對金額,便隨手將黑塑膠袋放入了公司的保險櫃。當日下午,公司副總經理呂某從出納陳某手中取過裝有38萬元現金的黑色塑膠袋,親自交給公司職員徐某,吩咐徐某存入銀行。徐某提著塑膠袋來到封開縣工商銀行某儲蓄所時,當場嚇得差點兒昏過去:黑色塑膠袋裏裝的根本就不是38萬元現金,而是用牛皮紙包著的3塊磚頭。

    這種掉包計並不新鮮。奇怪的是,從南海個體戶陳某到封開縣某公司的蒙某與黎某再到出納陳某,再經公司副總經理呂某之手交給徐某,整整24小時,6個接觸黑塑膠袋的人,都沒有拆包核對裏邊裝的東西是不是38萬元現金。

    在24小時的時間裏,究竟是誰掉的包?真是一個難解之謎。

    封開縣公安局接到報案,當即對這宗離奇的掉包案立案偵查。由於案情簡單,警方對涉案的6名嫌疑人一一傳訊。結果並不理想,6名涉案嫌疑人的口供沒有明顯的漏洞。警方對黑色塑膠袋進行檢查時,發現牛皮紙外面的封口膠帶上粘著幾根頭髮。於是警方赴瀋陽進行DNA檢驗。檢驗結果令人失望:塑膠袋裏的頭髮與所有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頭髮的DNA值都不同。最後,警方對3塊磚頭的檢測結果表明:這3塊磚頭既不是來自南海市,也不是來自封開縣。這意味著無法斷定牛皮紙包著的磚頭,是從南海帶到封開的,還是從封開帶到南海的。

    一晃半年多,案情毫無進展。封開縣公安局決定請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的測謊專家陳興樂、陳世革協助偵破。

    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早在1996年就開始參與國家“九五”科技攻關項目——司法心理生理測試技術、設備及應用研究的科研工作。陳興樂、陳世革接受封開縣公安局的委託後,于2000年6月1日抵達封開縣。

    兩位測謊專家首先對6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排隊摸底,結果發現,南海個體戶陳某和封開縣某公司職員蒙某作案的可能性最大。原因是:陳某所在的南海市批發市場即將撤消,雖然陳某以前一直信譽良好,但會不會在做最後一筆生意時玩個花招呢?蒙某也是有作案條件的,因為裝有38萬元現金的塑膠袋在他家待了一夜。

    測謊專家陳興樂、陳世革的測謊工具很簡單:一台裝有測謊軟體的手提電腦、一台扁平盒子似的國産測謊儀,再有就是幾個電纜般的感測器。測謊專家是必須經過培訓的,培訓的主要內容是,針對不同的案件,要確定一個詢問主題,這個主題用行話來説就是“準繩”。測謊專家要事先設定一系列問話,並將“準繩”夾在其中。測謊專家對被測人員的要求是:只回答“是”或“不是”,不要對提出的問題進行解釋。測謊專家一般不與被測人員面對面,測謊專家眼睛要盯住電腦螢幕上的圖譜,同時用余光注意被測人員的面部表情。

    兩位測謊專家首先確定向個體戶陳某和公司職員蒙某的提問主題。測試陳某的主題是:“去年10月21日你交給封開縣某公司的塑膠袋,裏面裝的是錢還是磚頭?”對蒙某測試的主題是:“是不是你用磚頭掉換了那38萬元貨款?”這是一場精心安排的“無主題對話”,或者可以稱為是前言不搭後語式的談話,被測人不能隨便發言,只需回答“是”或“不”,再有,測謊專家的語調不帶任何感情,是一種機械的聲音。在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陳某和蒙某的心理壓力最大,他們很清楚,在這個案件中,只有自己才是警方懷疑的作案嫌疑人。測謊過程中,兩位測謊專家發現,儘管陳某和蒙某心情很緊張,頭上也冒出了汗水,但測謊儀顯示的圖譜峰值很正常,這説明他們回答的都是實話,沒有謊言。於是,兩位測謊專家將蒙某和陳某作案嫌疑排除在外。封開縣某公司出納陳某、公司副經理呂某和去銀行送款的徐某,他們與黑色塑膠袋的接觸時間與地點,均是在公眾視線下,他們掉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徐某提著塑膠袋前往儲蓄所存款時,發現內裝的是磚頭而不是38萬元現金,當場嚇昏了,這個場面也能説明徐某不是掉包人。因此,2000年6月4日,兩位測謊專家決定對駕車前往南海市取款的司機黎某進行測謊。據了解,黎某,男,37歲,封開人,在公司工作多年,經常獨自一人為公司取款送貨,從未出過差錯。黎某與蒙某同車前往南海市收款,然後二人同車返回封開縣。因為公司已經無人,裝有38萬元現金的黑色塑膠袋由蒙某帶回家中保管。但是,調查發現,黎某與蒙某返回封開途中,曾經停車,出於安全考慮,二人輪流下車小便。這樣,黎某的作案時間,僅僅是蒙某下車小便這點兒時間。小便的時間肯定不會很長,短短幾分鐘,黎某能將38萬元現金換成3塊磚頭嗎?因此,兩位測謊專家對黎某的測謊主題是:“是不是你用磚頭掉換了那38萬元貨款?”

    測謊專家的問話,不快也不慢,不輕也不重,就在這時,測謊專家驚奇地發現,測謊儀顯示的圖譜出現了波動。在6名被測人中,黎某是最鎮定自若的,他是穿著拖鞋來的,有説有笑,看見測謊儀也不像南海個體戶陳某和公司職員蒙某那樣心情緊張。但是,測謊儀顯示的數據表明:黎某有作案嫌疑。

    陳興樂説:“表面上黎某比前兩個人更鎮定,但從測出的圖譜可以看出,他內心的恐慌無法掩飾,所以我們認定掉包是他幹的。”

    測試結束後,早已等候在隔壁的公安人員立即進來給黎某戴上手銬,押到審訊室突審。

    審訊結果表明:這宗掉包案是黎某早就精心策劃的。原來,黎常替公司收款,對一定數額現金的體積和重量瞭如指掌。因此,黎某將3塊磚頭用牛皮紙包起來,又用封口膠封個嚴嚴實實,放在駕駛室的工具箱裏,伺機作案。10月21日這天,黎某與蒙某同車去南海取款,黎某發現個體戶陳某交付的38萬元現金,是用紙包好又放在塑膠袋裏,體積與他準備的包也差不多,便趁蒙某下車小便的時間掉了包。作案後,黎某迅速轉移贓款,將贓款全部存入廣西梧州市的商業銀行,然後又將存單藏匿。警方趕到梧州市,在黎某岳母家翻出了共計37萬元的8張存款單。

    “電子包公”坐堂斷案,最後判定黎某是作案人,事實也證明黎某就是作案人,這宗典型的個案證明了刑偵領域引入高科技産品測謊儀勢在必行。

    測謊儀器橫空出世 研製專家細説內幕

    2001年1月4日,公安部科技鑒定委員會對國産PG-7型多參量心理測試儀(即俗稱的測謊儀)進行鑒定。評審委員會的鑒定認為:公安部科技資訊研究所楊承勳教授率領“測謊儀課題組”,歷經10年研製的PG型多參量心理測試儀,在硬體和軟體方面具有創新性,整體上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同類産品的水準。從産品的試用效果來看,PG型心理測試儀的運用,在刑事案件偵查審訊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一些地方的法院還成功地把該儀器運用於經濟和民事等各類案件的審判活動之中。實踐表明,心理測試技術已成為刑事案件偵查、審判活動的一種必不可少的輔助偵查手段和審查判斷證據方式。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近十餘年,國內不少久偵未破的大案要案疑案,都曾運用測謊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測試,只是出於保密的原因,過去一直未曾公開披露。

    1992年1月,山東昌邑下營鎮黨委書記被殺,辦案人員當時認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但5個多月過去仍不能定案。用測謊儀測試後證明3名嫌疑人無辜,當即予以排除,另從原先排除的嫌疑人中找出真兇,僅兩周就結了案。

    1994年6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稅務局幹部周某被殺死在郊區。經查,其夫段某有殺人嫌疑,但沒有證據,收審一個月就放了。1996年7月“嚴打”期間,警方重提此案,並運用“測謊”技術認定段某為作案人,還查出他手指上的傷疤是案發當天劃破的。段某無奈之下交代了作案過程。兩年的積案,3天就破了。

    1997年1月,寧波市發生一起殺人案,由於沒有任何證據,不能輕易傳喚嫌疑人,辦案人員首先對嫌疑人進行“測謊”,認定嫌疑人後,立即審訊,結果得到了口供,找到了證據。

    最近的一宗個案是2000年年底,北京某公司出納王某辭職,該公司法人代表胡某將王某告上法庭,理由是目前王某持有的信用卡屬於公司財産,內有人民幣8萬元。王某説信用卡裏的錢是他的,胡某説信用卡裏的錢是公司的,這筆錢究竟是誰的?肯定王某與胡某中有一人在撒謊。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沒有結果,原因是原告與被告雙方的證言都是孤證,難以採信。測謊儀測試結果是胡某説了假話,因此法院一審判決胡某敗訴。

    從古至今,人們一直在致力於探究真實。為了揭露謊言,人們發明瞭很多方法。1895年,義大利犯罪學家朗布羅梭首先用科學儀器“測謊”。他研製出一種“水力脈搏記錄儀”,通過記錄脈搏和血壓的變化判斷嫌疑人是否與此案有關,而且成功偵破了幾起案件;1904年,美國門斯特堡首先提出有限度地使用記錄脈搏、血壓、呼吸和心電反應的工具來識別謊言。

    1914年,貝努西使用呼吸記錄儀“測謊”成功;1915年,馬斯頓進一步研製出脈搏壓力計,測量定期的心臟收縮及血壓變化,據此辨別“真實”和“謊言”;1945年裏德設計出能檢測血壓、脈搏、呼吸和皮膚電阻變化以及肌肉活動的多參量心理測試儀,成為現代多參量心理測試儀的基礎。現在,測謊儀已是外國警察機關的常用設備。美、加、日、俄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將測謊技術應用於國家安全、犯罪調查、機要人員審查、僱員招聘等方面,並取得了顯著成效。

    60年代初,我國曾計劃對測謊技術進行研究,因有人斥之為“唯心”而被打入“冷宮”。

    1980年,公安部刑事技術考察組赴日本考察了這一技術後,認為測謊是有科學根據的,並於1981年引進美制MARK-Ⅱ型分析儀一台,委託北京市公安局試用,至1985年先後在北京、瀋陽、南昌等地辦案16宗,準確率在90%左右,顯示了“測謊”技術輔助預審工作的明顯效果。

    1991年,公安部科技情報所和中國科學院自動化所組成的“測謊儀課題組”由楊承勳教授帶領開始研究測謊儀,終於研製出“PG-1型心理測試儀”,並於同年6月開始試用。遼寧省公安機關據此偵破了幾起只有嫌疑人而缺少物證的久拖未破的積案,從此測謊儀名聲大振。接著,公安部將此項目列入“八五”重點項目;“九五”期間,又被列入國家科技攻關項目。目前,已開發出PG-7型測謊儀,將測試參數增加到包括皮膚電阻、血壓、脈搏、呼吸等。目前,“測謊儀課題組”正在研究人的聲音、瞳孔、腦電波的變化,準備將這些指數加入新的測謊儀中。

    楊承勳教授介紹説,測謊儀能夠在辦案初期準確地鑒別有罪和無罪,排除無辜,找出真正的嫌疑人。作為斷案的輔助工具,測謊儀還能幫助糾正其他認定方法的疏漏之處。發生在北京的一起縱火案中,警方根據指紋認定了一名嫌疑人,似乎應該是100%可靠了。但嫌疑人不承認,也找不到證據,一年多仍不能結案。用測謊儀測試後否定了這名嫌疑人,再重新復核指紋,發現原鑒定錯誤,於是將嫌疑人無罪釋放。

    楊承勳教授主持測謊課題研究時,一再強調測謊技術應用的一個原則:寧可放掉一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他的理論是:“你放掉一個人只犯了一個錯誤,你要是冤枉了一個人,你就犯了兩個錯誤:冤枉了一個好人,又放走了一個壞人,這是決不允許的。”

    據了解,從1991年到現在,我國已使用測謊儀破案近2000起,公安機關對測謊儀的反映非常好,目前山東、安徽、浙江、湖北、雲南、內蒙古、黑龍江等省區有關部門已配備了這種測謊儀。

    據了解,除了公安機關對測謊儀感興趣外,不少地方的反貪局也對測謊儀很感興趣。一位檢察官告訴記者:貪官污吏都是手中有一定權力的,特殊的地位決定了他們不見棺材不掉淚。檢察機關運用測謊技術,很快就能弄清這些人的供詞是真話還是謊言。

    測謊儀通過國家鑒定,這意味著測謊儀已經開始步入市場。由於測謊儀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主任董松樵明確表示:“測謊儀作為商品,在國內要逐步向司法機關推廣,去年銷售量是前年的4至5倍,今年需求量還會增加。今年下半年我們還要打入美國市場,目前在與美國有關司法部門接觸。但是,普通單位和個人目前不能購買。”

    

    《大河報》 200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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