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驚現錯版鈔票 主人吃盡苦頭要告人民銀行

    16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走進成都某律師事務所,小心翼翼地從公文包裏抽出一張百元面值人民幣對律師説:“這是一張錯版鈔,它讓我吃盡了苦頭,我要告流出這張鈔票的銀行。”

    “錯鈔”屢遭白眼

    該男子自稱倪軍,是從四川威遠縣來蓉做生意的。據倪軍講,1995年元月左右,他從老家威遠縣建行某支行取出2000元錢,沒有細看便來到商場購物。孰知在付款後,營業小姐卻告訴他“其中一張有問題”。雖然倪軍感到莫名其妙,但也沒有多想,就換了一張。

    然而,他後來好幾次拿著這張百元鈔票購物時,都不約而同地遭別人退了回來,甚至有兩次還被別人大罵“拿假錢騙人”。倪軍心中也對這張鈔票産生了懷疑,於是,他專程到銀行去做鑒定,結果令他大吃一驚———這不是假鈔,而是一張錯版鈔票。

    要告“失職”銀行

    這張編號為“EU56167748”的百元面額鈔票,從外表上看與普通鈔票沒有任何區別,然而把鈔票對著太陽光透視時,鈔票左側卻清晰地顯現一個向下倒立著的主席頭像浮水印。

    倪軍告訴記者,起初自己還不大相信這是張錯版鈔票,1995年的下半年,他托朋友將其帶到深圳錢幣研究中心再次作了鑒定,結論還是一樣——這的的確確是一張罕見的錯版鈔票。

    無意中得了這樣的“寶貝”,倪軍卻並沒因此高興,相反他認為,銀行是貨幣流通的重要環節,印製與存取錢幣時應當小心謹慎,而現在卻讓錯版鈔票流入了社會,給流通帶來麻煩,銀行應對此負擔一定責任。因此,他做出了一個決定,向印製出錯版鈔票的中國人民銀行索賠10萬元。

    律師説法針對倪軍的這種想法,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趙先軍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人民幣印製企業應將合格人民幣交人民銀行,不合格的按規定全部銷毀。作為印製人民幣的主管單位,人民銀行有義務對人民幣進行妥善管理。

    趙律師認為,倪軍從銀行得到了這張錯版鈔票,就是因為人民銀行沒有盡到應盡職責之故,對倪先生的財産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故他有權按照相關法律狀告人民銀行。

    《天府早報》 2001年12月17日


罕見錯版真鈔現身成都
面值"10000"元 90年錯版百元人民幣現身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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