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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受辱女工作主
——“深圳56名女工強遭搜身事件”追蹤

    搜身黑手伸進內衣褲 56名女工哭訴受辱過程

    深圳市龍崗區坑梓鎮的寶洋産業製品廠是南韓人在深圳開辦的“三來一補”企業,主要生産假發出口至美國等地。據《南方都市報》報道,7月30日下午,由於懷疑工廠女工偷竊假發,該工廠竟對其人毛車間的56名女工強行搜身,並喝令女工們雙手抱頭站立長達1個多小時之久。

    據該廠人毛部班長吳雪稱,人毛部是負責工廠原毛整毛工作的車間,共有56名女工。吳雪回憶稱:“7月30日下午5時50分許,工廠的6名女管理員(其中南韓人1名)及5名男管理員(其中南韓人2名)在工廠金處長的帶領下突然闖進車間,關閉了所有的門窗。”吳雪説,管理人員當時告知她們,因接到工人舉報,人毛部車間有人偷頭髮,要履行檢查。

    吳雪稱,其中一名南韓籍管理員用韓語“咿咿呀呀”大叫了一通,旁邊的中國籍管理員翻譯道:“他叫你們都把手舉起來,放在後腦勺上站好。”吳雪説,當時,56名女工全被這突如其來的喝斥嚇愣了,齊齊聽命將雙手抱于頭後站立。之後3名女管理員對56名員工逐個搜身。“女管理員的動作極為粗魯,強行將手伸進女工們的內衣內褲,搜看裏面是否藏有假發,個別女工稍有抵抗,就被她們掀開上下衣甚至內衣”。吳雪稱,當時在場的另外5名男性管理員及數名門衛也眼睜睜地看著她們被摸來摸去。“到晚上7時10分,我們被搜身已達1個多小時”。吳雪稱,管理人員從56名女工身上未搜出任何贓物。而在長達70多分鐘的強行搜身過程中,廠方管理人員一直讓女工們將手反扣抱于腦後,致使一半以上女工四肢麻木,有3名女工處於昏迷狀態。

    今年38歲的湖南籍女工唐春英哭訴説,因為她體弱多病,當管理人員喝令她們用雙手抱住後腦勺時,她的手怎麼也伸不直,而且還不住地顫抖。“我説我有病,請她們體諒體諒,不要把手架在後腦勺上。”唐春英説,三名女管理員見她這樣,怒斥她是在“裝病搞事”,並伸手拉扯她的頭髮和褲子。“我經不起她們的折騰,支撐不住倒在地上。”唐春英説管理人員以為她是“裝死”,繼續對她進行搜身,“因我是躺在地上,她們掀起我的上衣,並扯破我的褲子,直至沒有搜出任何贓物才罷休。”

    在未從女工身上搜出任何東西的情況下,場的管理人員又開始對所有女工做的貨實行了檢查,折騰到8時許,56名女工才獲准回宿舍休息。

     8月2日,遭受奇恥大辱的56名女工委託“打工仔律師”周立太作代理人,將深圳市龍崗區坑梓鎮寶洋産業製品廠推上被告席,要求廠方賠禮道歉,並向每位女工賠償精神損失費3萬元及其他損失2000元。

    律師:蠻行徑實屬罕見

    “我在全國辦理了數以萬計的勞工賠償案件,像寶洋廠這樣對本廠員工進行大規模搜身甚至脫掉個別女工衣褲的野蠻行徑實屬罕見。”8月2日,為56名女工代理“搜身案”的律師周立太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管面臨多大阻力,他都將根據案件的事實及法律,維護56名女工的合法權益,將官司打到底。

    周律師稱,寶洋廠有關管理人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僅因懷疑員工偷了假發,就在公共場所及眾多異性的參與下,公然對56名女工進行非法搜身,尤其是還強迫個別女工脫掉衣褲,這種行為具有嚴重的侮辱性。

    周律師稱,寶洋廠的管理人員對56名女工強行搜身既構成非法搜查公民身體的行為,也構成對員工侮辱行為,寶洋廠應對此承擔民事責任,該廠管理人員實施的行為,也應由寶洋廠承擔。

    周律師認為,我國政策雖然歡迎外商投資,但任何國家的投資者都必須遵守東道國的法律,經濟的發展不能以犧牲國家法律尊嚴為代價,不能建立在勞動者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被侮辱的基礎上。

    56名女工:不討回公道無臉見家人

    人毛車間班長吳雪對記者説,“因為我們很多人都是從鄉下來的,觀念非常傳統,覺得在男人面前被摸來摸去實在是奇恥大辱。”

    據了解,到目前為止,56名受辱女工幾乎都沒有將搜身一事告知家人。受辱女工代表陳雪説,她們全是來自外省鄉下,農村人的思想都很保守,家裏人要是知道這件事,肯定會覺得很不舒服的,要是就這樣被工廠辭掉,又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她們的清白,那家人很可能覺得她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即便家人可以諒解,村裏的人也會説閒話的。“現在只有讓法院來證明我們的清白,還我們一個公道。否則根本沒臉回去了。”

    深圳市領導:要追究肇事者責任

    事情發生後,引起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8月4日下午,深圳市副市長王穗明明確表態:要追究“搜身”事件主要肇事者的法律責任,市委、市政府一定會給受辱女工做主,嚴禁廠方再發生體罰女工及侵犯人權的事件。她説,不管哪個國家在中國辦廠,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

     記者從女工的代理律師處獲悉,女工們聯名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法院已正式受理。據悉,56名女工的訴訟請求是:要求廠方賠禮道歉,並賠償直接經濟損失每人2000元,賠償精神損失每人3萬元。事件發生後,不少女工頭昏眼花,需每天吃藥,醫生説是“心因性反應”,説明女工身心受到極大損害,提出的法律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律師介紹,此案是集體訴訟,根據法律規定,訴訟費為每人100元。鋻於女工們的實際困難,法院同意緩交5600元的訴訟費。緩交訴訟費是法律援助的一種形式。法院視案件審理情況,最終還可判定訴訟費減免。

    韓方總經理:只怪我對中國法律不了解

    寶洋廠非法搜身事件被揭露後,引起媒體高度關注。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南韓MBC電視臺及深圳當地諸多記者一同前往該廠採訪了韓籍董事總經理河元浩。河元浩説,參加工作30年來,頭一次經歷“侵犯人權”的事情,經過反思,心情特別沉重。他説自己雖然是工廠的總經理,但也是工人出身,因此對工人的身份很了解,冒犯工人的人身權利實在是不應該。“只怪我對中國的法律不很了解。事件本身的性質是違法的,我們很對不起那些女工。”河元浩説,“我已經一再對56名受辱女工道歉,並會以此為鑒。我們的産品是手工製作,培養一個熟練工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工人就是我們的財富。我希望女工們不要離開寶洋廠。”

    記者還採訪了寶洋廠韓籍行政經理李先生。他表示,既然女工們已提請訴訟,廠方也只有應訴。但考慮到訴訟期會較長,會影響廠裏的生産,對女工們的身體也會有影響。出於雙方利益考慮,廠方希望能在法律專家參與協調下,儘快解決這一事件。不過,他認為女工們提出的3萬元精神損失賠償費太高,“如果有律師參與調解,只要依照相關法律條款,最後該賠多少就賠多少,即使一兩萬,我們也認了。”

    中國網將對此事繼續進行關注。

    中國網綜合報道2001年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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