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反貪法庭25日以涉嫌侵吞國家財産罪下令逮捕前總統埃斯特拉達。侵吞國家財産罪不可保釋,最高可判死刑。
菲反貪法庭主審法官加奇托利納當天在此間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宣佈,反貪法庭有理由認為埃斯特拉達涉嫌犯有侵吞國家財産罪,因此簽發了逮捕令。菲警察總監門多薩將執行逮捕令。
加奇托利納説,在埃斯特拉達的永久拘禁地安排好之前,他將被暫時關押在位於馬尼拉的菲國家警察總部內。他強調,這位前總統不會受到特殊待遇。
埃斯特拉達被指控在執政兩年半的時間裏非法聚斂了40多億比索(約合8000萬美元)。
腐敗醜聞纏身的埃斯特拉達是在多方壓力下于1月20日被迫下臺的。同日,曾任副總統的阿羅約宣誓就任總統。
新華社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