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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廢止79項規範性文件 權威人士回答焦點問題

    公安部近日向各地公安局發出通知。經對現行有關規範性文件認真清理,並徵得有關文件聯簽單位同意,決定對79件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

    公安部此次廢止的文件涉及1953年至1998年的有關文件,分別涉及治安管理、消防管理、電腦管理、監所管理、交通管理、勞動教養等方面。關於此次清理工作所涉及的焦點話題,記者採訪了公安部法制局行政復議處的有關負責人。

    提問人:本報記者劉慎良

    答覆者:公安部法制局行政復議處副處長劉曉莉

    記者:此次廢除有關規範性文件的標準是什麼?

    劉:這次清理工作,主要是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涉及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梳理。這次廢止基於兩種考慮,其一是公安部以前制定的部分文件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部分文件與新的規範性文件相衝突。其二,行政復議法頒布之後,人們對執法依據的合法性與有效性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廢止有關規範性文件適應了這種變化。

    記者:此舉的目的是什麼?

    劉:主要是規範執法。如果要做到規範執法,首先要保證執法依據的合法和統一,才能使執法工作落到實處。

    記者:廢止規範性文件的工作是否已經完成?

    劉:這次廢止規範性文件的工作已經完成。不過廢止規範性文件是一個長期的工作。這次廢止工作不是第一次,行政訴訟法頒布之後,我部也進行了類似的工作,以後我們還會根據執法實際,繼續進行。

    記者:今後廢止規範性文件是遵循集中清理還是隨時清理的原則?

    劉:以後清理工作還是根據形勢發展和實際執法工作的需要,進行不定期的清理。我們這次清理工作,前後花了一年多時間,清理規範性文件的工作是我們依法治警的重要舉措,也是警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相關背景:公安部這次廢止的79件規範性文件,時間最早的是1953年《公安部關於轉業軍人落戶問題的通知》(〔53〕公治字第85號1953年5月26日),時間最近的是《公安部關於繼續抓好清理整頓保安服務公司工作的緊急通知》。此外,還有1961年《公安部關於各地清理出來的三類人員不要放回上海的通知》,1985年《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再干預麻將、紙牌的製造、銷售問題的通知》等等,涉及九個方面。

    

    北京青年報 20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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