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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款美色“鋪路” 胡長清案最大行賄者受審

    備受公眾和媒體關注的周雪華涉嫌行賄、挪用公款一案昨日在南昌公開開庭審理。

    在一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著周雪華涉嫌犯罪事實中是個人行賄還是單位行賄;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主體身份;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等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由於該案案情複雜,法院將另期宣判。

    □檔案

    被告人周雪華,男,1971年8月2日出生,漢族,江西省進賢縣人,初中文化,江西省溫圳糧庫(以下簡稱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家住南昌市西湖區岔道口西路27號。他出生在進賢縣長山鎮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初中畢業後不再求學,開始不務正業,混跡于社會坑蒙拐騙、吃喝嫖賭,可以説是一個五毒俱全的社會渣滓。當地的群眾對他十分反感,就連其岳父也説:“周雪華這樣瞎胡鬧,他是兔子尾巴長不了!”周雪華1999年8月8日被江西省公安廳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江西省公安廳執行逮捕。2000年3月25日脫逃,6月17日被公安機關抓獲,現羈押于江西省看守所。 □被告席上偽裝輕鬆的周雪華 周雪華是在昨日上午8時30分準時押上法庭庭審現場的。個頭不高的周雪華,頭卻昂得很高,然而,面對法律的尊嚴,他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

    站在被告席上,他盡力屏住呼吸,靜聽公訴人鏗鏘有力地朗讀證據確鑿的起訴書。時而低頭,在預先準備的本子上劃劃寫寫。看得出,他在認真地記錄著,一心想找尋推脫、減輕自己罪責的機會。

    法庭上的周雪華,神情裝得十分輕鬆。他在看多媒體顯示幕上公訴人提供的證據、證詞時,也不時地扭頭看看坐在旁聽席上的親人們。雖然表面上給人輕鬆的感覺,但看見親人動情後,也流露出深深的懊悔。周雪華坐下後迅即將話筒扳下。整個庭審過程中,記者聽到,周雪華所有的辯白都儘量做到大聲,但總被公訴人的確鑿證據駁得啞口無言,而大部分答辯,他不得不重復“請辯護人代為回答”,祈盼的目光不時地投向辯護律師。企圖翻供的周雪華在長達7個半小時的庭審中,控辯雙方進行了兩輪法庭辯論。

    在法庭調查階段,南昌市人民檢察院的三名公訴人對周雪華涉嫌罪名進行了嚴密完整的舉證,並以縝密確鑿的事實證據,充足的法律依據一一駁斥了周雪華的狡辯及其律師的辯護。法庭上,周雪華的無理辯駁多次引起旁聽席的哄笑。

    在舉證周雪華向胡長清送財物的10多項事實後,公訴人問周雪華:“你對案件偵查過程中自己的供述有何異議?”

    “有異議……”周雪華支吾了一下,“讓我考慮一下好嗎?……我在接受訊問時有些思維不清,以前的口供都是錯的……”

    法庭上有人忍不住竊笑。

    狡猾的周雪華開庭不久便企圖翻供。公訴方出示了調查筆錄上周雪華清晰的指紋和簽名之後,周雪華才無話可説。 □庭外親人 庭審期間,記者不時走到庭外,想從周雪華親人的口裏得到一些有關對他的看法、成長經歷、家庭教育等方面的資料,但其家人都始終避而不談。在確認他的母親、姐姐帶著周雪華兩個年幼的兒子就在庭外時,記者直奔主題,其母親竟稱“周雪華沒有母親,他母親死了”,其姐也明確表態説不是周雪華姐姐。這些話若讓身陷囹圄的周雪華聽到,不知會有何種感受。只有他的一位兄長談了一句:從小我們就對他抱很大期望,對他管教還是很嚴的,而且一直如此。(記者王小林) □啟示 被告人周雪華作人的原則是“沒有利用價值的人不交往”,信奉的是“有錢可以鋪路,用錢可以解決一切”。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因此,當他認為胡長清是一個既有權勢又是一個可利用的人後,便趨炎附勢,百般巴結,以金錢、物質和美色為誘鉺牢牢地釣住了身居要職的胡長清,將其手中的權力變成了自己斂財的工具。而身為一名高級幹部的胡長清貪圖享受,腐化墮落,在金錢、美色的種種誘惑下,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周雪華與胡長清,一個是靠攫取不義之財而暴富的大款,一個是時任副省長的國家高級幹部。他們年齡懸殊,經歷各異,層次不同,卻由於權錢交易一拍即合,相互間稱兄道弟,狼狽為奸,最終殊途同歸,淪為人民的罪人。周雪華的犯罪教訓深刻,發人深省。

    領導幹部切勿淪為大款的“馬仔”

    行賄,是滋生腐敗的源頭,它腐蝕國家幹部、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周雪華的犯罪就是如此。正是由於他的行賄,促使一個黨的高級幹部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淵。因此,在打擊受賄犯罪的同時,應依法嚴厲打擊嚴重行賄犯罪,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職務犯罪。在此,我們奉勸那些企圖通過賄賂犯罪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人,以本案為誡,幡然醒悟,及時懸崖勒馬。同時,我們也真誠希望領導幹部們能從本案中吸取教訓,牢記自己的職責,謹慎交友,不要為了金錢、美色而拋棄原則立場,淪為大款的“馬仔”,成為人民的罪人。

    國有企業加強管理謹防資産流失

    從本案來看,周雪華在負責江西省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籌建、經營管理時,由於溫圳糧庫負責人的嚴重失職,又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使辦事處成了周雪華的私人銀行。在短短的兩年多時間,周雪華輕易地挪用了辦事處公款500多萬元,至今不能歸還。而給周雪華提供貸款的有關金融機構,在周雪華要求貸款的情況下,由於胡長清的批字和催辦,沒有嚴格執行信貸制度,明知周雪華貸款手續不全、風險較大,卻仍貸給周雪華525萬元,至今只歸還13萬元,其餘的512萬元無影無蹤。周雪華的行為給溫圳糧庫和金融系統造成1000多萬元的巨大損失。因此,國有企業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制定確實有效的監督機制,加強審計加強資金管理,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防止國有資産的流失和被侵吞,減少犯罪的發生。摘自南昌市檢察院《周雪華案公訴意見書》為發跡小混混刻意攀權貴2001年4月16日,在胡長清被處決一年多後,涉嫌向胡長清行賄320多萬元的周雪華行賄、挪用公款、脫逃、盜竊一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共受賄544萬餘元,而在這500多萬元中,光周雪華一個人就行賄了300余萬元。胡長清的被處決,周雪華可謂“功不可沒”。

    周雪華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哪來那麼多錢行賄?他為什麼要向胡長清行賄?……

    周雪華涉嫌行賄、挪用公款、脫逃、盜竊犯罪一案,是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江西省公安廳偵查終結,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並案後,于2001年2月20日依法移交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于2001年3月2日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手下稱他為“四爺”鄉里送名“二兩半”

    周雪華過去不叫“周雪華”,他是家中四兄弟中的老四,父母給他起名“週四明”。在後來他巴結上胡長清“發達”後,他手下的人管他叫“四爺”。

    周雪華是個地道的農家子弟。1971年8月,他出生在江西進賢長山鄉(現已改鎮)。雖是生在農村,但因他家鄉一帶經商的風氣甚濃,尤其是他的一些親友、那些昔日的農民為追求快速致富竟生産假冒偽劣醫療器械,所以他從初諳人事耳濡目染的就是這種對物質利益的畸形追求,周雪華書讀到初中年紀輕輕走上社會,就顯出與人不同的品行。

    1992年,周雪華的一個哥哥因為生産假冒偽劣一次性注射器,被有關部門查處。誰知剛剛著手查處他哥哥,他就帶了幾個人親赴現場説情。迫於面子,查案的人從輕處理了他哥哥,在罰款時關照了他哥哥。但即便如此,當時年僅21歲的周雪華竟大發脾氣,對查案的人員罵罵咧咧,説:“你們不就是想要錢嘛,錢不過是小意思,拿嘛!……”

    周雪華在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行賄、挪用公款犯罪立案偵查後,他不承認他投資成立的一長串的私人公司的不少的錢是靠挪用公款或從國家非法貸款來的,他説他過去就作生意賺了錢。

    果真如此?進賢了解情況的人卻另有説法。“過去可以説他沒正經做過生意。”進賢縣一了解周雪華的人這麼説,“他過的就是吃喝嫖賭詐的生活。”

    他與人合夥開醫療器械店,店內設施一應備齊準備開張了,他卻在晚上趁合夥人不在,神不知鬼不覺把店內的東西搬空了。

    進賢有不少人在廣州一帶做生意,有一段時間,周雪華常與人到廣州賭博,沒錢了怎麼辦?他就約了人去敲詐在廣州做生意的進賢人,名為“借”,實則有借無還。

    有人還管周雪華叫“二兩半”。原來,人觸犯了法律被關起來後,吃飯的定量是“二兩半”。之所以叫周雪華“二兩半”,是指他遲早要出事,要被關起來。

    溫圳糧庫成了跳板混混當上法定代表人

    了解周雪華的人説,別看他年紀輕輕,又沒讀幾年書,但他精明得很,與人交往都是有選擇有目的的。用他的話説,他做人的原則是沒有作用就不交往,沒有價值就不交往。

    在認識胡長清之前,周雪華已刻意結交了一些他盡最大能耐交上的手中頗有些小權力的人。

    經人介紹,周雪華認識了對他以後起了至關重要作用的一個人,即江西省糧油儲備公司溫圳糧庫原主任熊友晶。1996年3月,經熊友晶同意,周雪華被溫圳糧庫聘用。

    1996年8月,糧庫研究決定成立南昌辦事處,委託黎某某、周雪華負責籌建。1997年1月21日,經南昌市工商局批准登記註冊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

    1997年3月16日,黎某某和周雪華與溫圳糧庫簽定了承包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承包協議。

    同年6月15日,經熊友晶同意,黎某某不再是辦事處法定代表人,變更周雪華為辦事處法定代表人。到1998年3月16日,承包期滿,溫圳糧庫未與周雪華續簽承包合同,但辦事處卻一直由周雪華經營管理至1999年8月8日周雪華因涉嫌為胡長清偽造居民身份證被公安機關拘留時止。

    到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當上承包人,周雪華才算結束了在社會上當“混混”的角色。然而當這樣一個國企駐昌辦事處的法定代表人並不是他最終的目標,他把辦事處當“大本營”,有意識地開始在南昌結交更高層的人,尋覓對他在南昌發展有更大作用的人。

    請吃喝攀上胡長清 借殼轉移自家巨債

    1997年3月的一天,周雪華和進賢縣公安局的人在南昌某賓館喝茶。正喝著,遇到了南昌市公安局的一個幹部,當時市局的這個幹部因為工作上出的一件事被停職了。這件事正好是當時的省長助理胡長清分管的,市局的幹部對進賢縣局的同行説要去找胡長清反映情況。就這麼簡單的幾句對話,讓在旁邊幹聽著的周雪華眼睛一亮。周雪華用驚訝又不無羨慕的口氣對市局的人説:你認識胡長清呀?找個時間介紹給我認識認識?就這樣,經市局的人牽線,周雪華與胡長清在酒桌上認識了。

    幾乎是在當上了國有企業辦事處的法定代表人,又攀上了一個省長助理的同時,周雪華在南昌成立了一個他自己的公司,這就是胡長清案發後,被眾多媒體提到的“江西奧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他借助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牌子,用胡長清的權力,為自己瘋狂掠錢,把國家的錢源源不斷地投進了他的私營公司。當上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法定代表人的周雪華把他過去做生意虧的十幾萬元債務挂在了辦事處的賬上。

    據查證,周雪華在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做的幾十筆糧食生意沒有一筆是賺錢的,看辦事處的賬,似乎不是為賺錢,也不想賺錢。進貨不考慮市場,急急忙忙進糧食,進來後卻以低於進價的價格把糧食甩賣,而且甩得越快越好。周雪華急於想要的是甩賣糧食後得到的現金,用那些現金投入到自己的私營公司。

    1997年,國家給江西兩萬噸專儲玉米。溫圳糧庫原主任熊友晶出面,為南昌辦事處要了2000噸,這2000噸專儲玉米需200多萬元貨款,溫圳糧庫為辦事處將款打到了吉林。專儲玉米本來是糧儲部門代為國家存儲,但這批專儲玉米剛從東北運到南昌火車站,就被周雪華事先找好的人賣掉了。以至於溫圳糧庫後來為這批玉米不得不賠出去100多萬元。櫻子/文 周雪華送給胡長清什麼 苦心琢磨投石問路

    認識胡長清以後,怎麼才能把這個堂堂的省長助理、副省長“搞掂”,周雪華頗費了一番心計。

    他投胡長清所好,作出一副高雅狀,隔三差五跑到胡長清住的贛江賓館,不是給他送些進賢生産的毛筆,就是給他送些寫字用的宣紙,還陪他海闊天空閒聊,顯得他與胡長清特別有共同語言。漸漸地,其實也就是用了個把月的時間,他就把年齡足以做他的父親、位高權重自以為是的胡長清琢磨透了,發現他不僅貪財,而且貪色。周雪華開始實施他的用金錢和美色“搞掂”胡長清的計劃,把胡長清玩弄于掌股之中。

    起訴書指控周雪華涉嫌向胡長清行賄25次,計人民幣144萬元、美元2.5萬元、港幣8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65.056萬元的貴重物品。

     投其所好鉅額行賄

    1997年4月,在認識胡長清的第二個月,周雪華得知胡長清要到美國參加“世界稀土大會”,便一改過去給胡長清送紙筆水果等小恩小惠的伎倆,試探性地送上美金1萬元,被胡長清爽快地收下了。

    周雪華心中大悅,只要胡長清敢收,他就敢送!

    僅隔一個月,到了1997年的6月,周雪華又送給胡長清人民幣20萬元。給胡長清送錢的同時,周雪華于當月的20日,又專程派人到北京胡長清的家中,送給胡長清的妻子孫金元人民幣20萬元。

    才一個月,周雪華就向胡長清行賄40萬元人民幣。他為什麼這麼著急地向胡長清行賄?因為他實在是有太多的事要胡長清幫忙了,此是後話。

    從此,周雪華直至胡長清1999年8月案發,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對胡長清幾乎月月有“供奉”。

    女色攻關拉下胡氏

    且看1997年7月以後的情況——

    7月,送給胡長清港幣8萬元。

    鉅額的賄賂,快速縮短了兩個地位懸殊的人之間的距離。在與胡長清的關係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後,周雪華開始大膽給胡長清送女人。

    周雪華通過珠海的“媽咪”在珠海找了妓女“空運”到南昌。妓女飛抵南昌後,他將她們安排在南昌“五湖”大酒店,除給妓女報銷了飛機票、管她們吃住外,還給她們每人發了5000元錢。他以“新分配來的女大學生做女秘書”為由,將妓女“獻”給了胡長清。胡長清面對“新分配來的女大學生”,挑了其中一個中意的,周雪華就趕緊把這個妓女送到贛江賓館給胡長清取樂,第二天自己又跟這個妓女睡覺。

    在1997年8月中旬,周雪華策劃了一個對胡長清來説既新鮮又刺激的“節目”:出錢請胡長清到澳門遊玩。胡長清提出要帶那個妓女去,周雪華就又把那個妓女招來,讓妓女陪著胡長清,自己也帶著情婦一同去了澳門。在澳門期間,周雪華送給胡長清一塊價值16.8萬元“勞力士”手錶、一枚價值人民幣3.57萬元的白金鑽石戒指、一條價值人民幣2.675萬元的黃金鑽石手鍊。 沆瀣一氣愛屋及烏

    1997年9月,胡長清到北京國家行政管理學院學習。在上旬的一天,周雪華專程派人到北京胡長清家中,送給胡妻孫金元人民幣30萬元。相隔十余天后,在9月19日,周雪華又專程派人到北京國家行政管理學院胡長清住處,送給胡長清人民幣10萬元。

    同年10月,胡長清的兒子胡廣來到南昌。在南昌陽光大酒店,周雪華送給胡廣人民幣1萬元。在這一年下半年的一天,周雪華送給胡長清價值人民幣1.1萬元的“帝舵”手錶一塊。

    再看1998年——

    春節前,周雪華送給胡長清人民幣10萬元;之後,胡長清的兒子胡廣去美國之前,又送上港幣2萬元、美金5000元;這一年的上半年,他還送給胡長清一枚價值人民幣9萬元的鑽石領帶夾;6、7月間,周雪華親自到北京胡長清家中,送給胡妻孫金元人民幣5萬元;7月,胡長清將到非洲考察之前,周雪華又送上美金1萬元;7、8月間,胡長清從非洲考察回來,周雪華又送上一塊價值人民幣14.6萬元的“勞力士”女式手錶、一對價值人民幣2.547萬元的白金鑽石耳環。同是這段時間,胡長清的妻子孫金元來到南昌,周雪華先後兩次送給她人民幣38萬元;這一年下半年的一天,周又送給胡長清一枚價值人民幣4.26萬元的白金鑽石戒指。

    胡長清的情婦胡某某要到廣州生活,而在廣州生活就必須要有住所,為情婦買房的事情挂在了胡長清的心頭。胡長清把此事告訴了周雪華。周雪華便立即同他人到廣州選房子,並將備選的幾處房子的資料帶回南昌給胡長清及情婦定奪。選定的房子須付港幣,周雪華便於1999年1、2月間,兩次送給胡長清港幣65萬元;2月,胡長清、周雪華同去南昌向塘機場,在途中的汽車上,周雪華送給胡長清人民幣10萬元;3月,周雪華又送給胡長清一枚價值10.5萬元的白金鑽石領帶夾;7月,周雪華陪胡長清的妻子、兒女到澳門遊玩期間,分三次送給他們港幣10萬元。 遊魚貪食釣者誘之

    周雪華為什麼要給胡長清送這麼多的錢物?對此,周雪華供認:一是認識這麼一個高級領導幹部很不容易,送他錢物,是想聯絡感情,不想失去這麼一個關係;二是因為胡長清為我辦了不少事,我感激他,送他錢物,也是表示感激之意;三是用錢鋪路,相信他會給我辦更多的事,我巴結胡長清就是為了達到我自己的目的。

    周雪華用“遊魚貪食,釣者誘之,人皆責魚,我責釣者”這句打油詩,一語道破他對胡長清的叵測居心。

    胡長清案發後,一般人認為胡長清利用周雪華撈了太多的錢,周雪華卻認為,不是胡長清利用了他,而是他利用了胡長清。他通過胡長清搞到了遠比他送給胡長清要多得多的利益。

    被周雪華的重餌釣上鉤的胡長清,由一個堂堂副省長、人民的“公僕”變成了周雪華豢養的走卒、馬仔,死心塌地、鞍前馬後地為周雪華謀利,成為人民的罪人。

    “奧特”全靠胡長清

    檢察機關查實,胡長清先後十余次為周雪華謀取不正當利益。

    單單就是為周雪華的江西奧特汽車租賃公司的事,胡長清就出了多次面。

    奧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1997年6月,周雪華以江西奧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名義,向南昌市城市合作信用社(現為南昌市商業銀行)申請貸款,但未獲批准。周雪華就把胡長清“請”了出來。

    其實,説請卻一點不難請。這時雖然周雪華才與胡長清認識還不到兩個月,但6月份一個月周雪華就送給胡長清40萬元的賄賂,所以周雪華一找胡長清,胡長清就爽快地答應了,根本不管這事該不該他管,也不問周雪華的公司有沒有貸款資格。

    此筆200萬元的貸款在1998年9月4日就已到期,但至今還未歸還。

    1998年新年伊始,周雪華就把為奧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申請建立“奧特客運停車場”的事交給了胡長清。在胡長清的高壓下,南昌市交通局公路運輸管理處被迫違規批准設立“江西奧特客運停車場”。

    但此時,南昌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對周雪華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章)通知書”,責令停止違法建設。周雪華又去找胡長清幫忙,在胡長清的干預下,周雪華又達到了目的。奧特停車場未經審批,違法拆除圍墻搭建了門樓。事事搬出胡長清

    周雪華用足了胡長清的權力,只要有什麼事他辦不成了,他就搬出胡長清。

    給兩輛走私車上牌照——周雪華買了賓士、淩志兩輛走私車,走私車是上不到牌照的。1998年7月,周雪華又把胡長清搬了出來。按照胡長清的要求,省交警總隊違規給這兩輛走私車上了牌照。

    給5輛未辦理控購手續的汽車上牌照——1999年7月,周雪華又為奧特客運停車場服務有限公司5輛桑塔納轎車未辦理控購手續先行上牌一事,找胡長清幫忙。胡長清於是給省交警總隊領導打招呼,要求給周雪華公司的車上牌照。

    為西貢城大酒店貸款——1999年7月,周雪華謊稱其個人開辦的西貢城大酒店係江西省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下屬企業,急需資金開業,要向江西省糧食局申請貸款。期間,周雪華找胡長清幫忙,1999年7月30日,江西省糧油總公司同意由江西省溫圳糧庫擔保,借款260萬元給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款貸到手後,大部分被周雪華用在了其個人開辦的企業。

    胡長清被查處前最後一次為他打説情電話——1999年8月7日,就在將被中紀委“兩規”審查之前,用假證件住在廣州某五星級大酒店為情婦辦事的胡長清接到周雪華的緊急求援電話:一起打架事件牽涉到他,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及進賢縣公安局將他傳喚了。胡長清聞訊後,分別給進賢縣委領導、南昌市公安局領導打電話,要求儘快放人。周雪華很快也就沒事了。

    糧庫成了取款機

    周雪華對溫圳糧庫和辦事處的“榨取”,可謂心狠手辣。

    ——涉嫌挪用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註冊資金140萬元人民幣

    1997年1月15日,為登記註冊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黎某某向溫圳糧庫借款150萬元人民幣,該款當日由溫圳糧庫匯出,同年1月20日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籌備組在南昌市農行二七辦開辦的賬戶收到該款。1月20日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登記註冊。

    可是幾天之後,即在1月29日,周雪華就膽大妄為地擅自將此款轉匯到了進賢縣羅溪信用社,存入到他的個人存摺上。至3月13日,150萬元全部被提出。

    ——涉嫌挪用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130萬元人民幣償還個人債務

    1996年3月,黎某某承包溫圳糧庫貿易經營小組,糧庫提供流動資金100萬元人民幣,承包期1年,上繳利潤20萬元人民幣。

    此時,周雪華被溫圳糧庫聘用,分配在黎承包的經營小組工作。

    周雪華對黎某某的錢又打起了主意。他騙黎某某説,他在撫州某賓館承接了一個裝修工程,要墊資幾百萬元人民幣。如果黎能將溫圳糧庫提供的流動資金投入其中,一年的承包利潤由他負責上繳,並負責黎某某的工資、獎金。

    黎某某聽了周雪華的話後,考慮到糧食生意不好做,就將周雪華談的情況向溫圳糧庫某副主任作了彙報,這名副主任同意將資金借給周使用。

    此後,周雪華借款均由黎某某出具借條,這名副主任批准,黎再根據周雪華的要求拿現金或轉賬給周雪華。

    從1996年3月15日起至1996年12月31日止,黎某某共借給周雪華128.68萬元人民幣,黎因此欠溫圳糧庫同等金額的款項。

    1997年3月,承包期滿後,黎某某要周雪華歸還欠款。此時周雪華已到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周雪華竟將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現金100萬元人民幣及應收糧款30萬元人民幣的票匯,歸還了其向黎某某的借款,黎用此款又歸還了其在溫圳糧庫的錢款。

    國家的錢就這樣為個人轉來轉去。

    ——溫圳糧庫為辦事處貸款作擔保,辦事處貸到的款中的233.23萬元人民幣又被周雪華涉嫌挪用給私營企業進行經營活動

    1997年7月,周雪華個人開辦的企業——西貢城大酒店面臨開業,急需資金。周雪華通過胡長清給江西省糧食局局長打招呼,江西省糧油貿易總公司借款260萬元人民幣給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

    從1999年7月30日至1999年8月8日,周雪華將其中的233.23萬元人民幣投入其個人興辦的企業。

    1998年元月至1999年7月,周雪華先後5次擅自挪用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公款計68.8795萬元人民幣給其個人興辦的企業,用於經營活動。

    這樣吸附在溫圳糧庫、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身上吸血,周雪華的私營公司一個接一個成立了,而原本興旺紅火的溫圳糧庫被折騰得已到了艱難維持的地步,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情況更是沒有一點盈利。

    周雪華利用溫圳糧庫、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給個人狂撈,溫圳糧庫為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糧庫為辦事處擔保貸款500多萬,周雪華根本償還不了,糧庫為此付了連帶責任;辦事處與山東做一筆糧食生意,卻以糧庫的名義簽約,700多萬元的貨款只付200多萬,其餘的錢糧庫又給擔著了。還有吉林的2000噸專儲玉米,糧庫不僅為辦事處付了200多萬元的貨款,因為周雪華擅自把玉米賤賣,糧庫不得已又賠出去100多萬……什麼樣的國有糧庫能經得起周雪華這樣折騰?

    

    《江南都市報》 2001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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