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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花季的暴力

    如果調閱一下各地的報刊,就會發現幾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報道,其中還有一些性質相當嚴重的惡性案件。這些報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時擠在大小報刊的社會新聞版上,成為新聞生産和消費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視,似乎不再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在這種“司空見慣化”的中間,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殘酷和悔恨。

    新聞事實

    十七歲

    今年3月25日,未滿18周歲的黃新鋒、黃惠民和丁雄壯3名少年一起來到金華一家小錄影廳,他們來的目的很明確:殺掉獨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搶光店裏的錢。晚上8點,他們佯裝看通宵錄影租了10個碟片,然後躲進店內一間房屋看錄影。當晚10時許,姜雪梅關掉店門進裏屋打掃衛生,黃新鋒3人突然站起來卡住其脖子,用拳頭和板凳猛擊她的頭部和身體。最後她死了,3個少年在一個多禮拜後就被抓捕

    歸案。

    去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華市第四中學高二學生17歲的徐力放學回家,母親吳鳳仙開始不停嘮叨他的學習成績排名問題,總覺得母親給自己壓力太大的徐力於是操起一把鐵榔頭,將母親殺害。“好學生徐力殺母”案一度震驚全國,最後他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十五六歲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頭市東河區某中學兩名初三學生,在班級衛生掃除中追逐耍鬧,其中一位不小心將另一位的毛衣撕開一個小口,兩人遂互相推搡爭執。老師將他們帶回辦公室進行勸導,兩每人平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學後,在三名同學的慫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學再次追上對方要求賠件新毛衣,對方不答應,兩人又扭打在一起。廝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來的小刀揮舞捅扎。據當時在場的同學講,由於天色已晚,誰也沒有看到刀子,也沒看到被扎者受刀傷。被扎的同學後來經醫生檢查才發現,他的頸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後他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三個月前,呼和浩特市某中專學校一名16歲男生為了一個小小的誤會,用刀捅死了自己15歲的同宿舍同學。

    2001年1月24日晚11時30分,鄭州市16歲的少年張璐璐在回家時發現父親又在毒打小妹。在張的家裏,父親打孩子早已成為兩代人主要的情感表達方式,但這次,少年再也忍不了了。於是他將42歲的父親張書慧一刀捅死。在醫院裏,張璐璐對民警説:“你們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當。”隨後,張璐璐親手為父親穿上壽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十三四歲

    2000年8月29日17時,昆明市某中學學生14歲的超然、大偉(均為化名)各帶一把匕首,竄至昆明市某小區,以借傘為名進了楊家,趁主婦王某轉身拿傘之機,超然衝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偉用沙發墊捂嘴,把王拖進臥室,用準備好的匕首瘋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計50余刀。見王還未死,又從王家廚房內拿來菜刀,朝王的頸部一陣亂砍,直至將王殺死。他們還搶走王身上僅有的7元錢。他們將屍體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樓頂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後,用水沖洗現場血痕後逃離。3天后,公安機關在學校內將犯罪嫌疑人超然、大偉抓獲。這起殺人案的起因是,超然與同班女生15歲的楊某悄悄談戀愛。楊某的母親王某發現後及時勸阻了自己的女兒,王還多次勸超然。於是超然認為是王有意阻礙他與楊某相好,便産生了將王殺掉後繼續與楊某戀愛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發生在校園內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華縣城內掀起軒然大波:一名不滿14歲的初二學生,因與同班同學在上課期間發生口角,竟掄起鋤頭打在其同學頭上,致該同學顱內血腫,經醫院搶救無效,于34小時後死亡。

    1999年10月,武漢未滿14歲的寶兒(化名)因父親催促其上學,從父親的身後用斧頭對準其頭部左側連續砍了五斧頭,此時父親正在為他做早飯。寶兒的父親李敦夭今年53歲,是陽邏船廠退休職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寶兒住鎮上,老婆和女兒住鄉下。李在生活上對兒子寵愛有加,寶兒十三四歲了,李還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學、回家。李被砍傷後由於失血過多在家中死亡,寶兒于當天晚上將其拖至宿舍樓西邊自家菜地旁的廁所邊的雜草裏,將家裏的血跡擦乾凈,直到幾天后母親前來探望並向單位報告丈夫失蹤,寶兒一直對殺父一事不以為然。

    十一歲

    今年農曆正月初三(1月26日)撫順市東湖區一11歲小兒,因惱恨母親繳走自己的壓歲錢,先是拽住其母頭髮揮拳就打,後又一刀將其捅死。面對警察盤問,小兒煞有介事地編造了一個個謊言。當謊言被揭穿後,此子一拍胸脯,説道:“進去就進去吧,能咋的?”

    專家訪談

    記者:近期,有新聞媒體在報道青少年犯罪時提出了“十五六歲現象”,報道中引用的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另外,還有媒體稱,據全國公安部門的抽樣調查:在全國犯罪總量裏有一個“17歲現象”,就是説17歲左右的犯罪特別多。在整個青少年犯罪中,18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達80%以上。作為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的專家,你是怎麼看待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的?

    皮藝軍(中國政法大學法社會學與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長):從公安部統計的數字來看,十五六歲犯罪的比例並沒有這樣驚人。我國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出現在80年代,到現在始終處於一個居高不下的態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並沒有大幅增高的趨勢,到1995年,未成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員數佔所有刑事案件作案成員數的比例從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下降到了10%左右,並且一直基本保持在這個水準。所以説從比例上來看未成年人犯罪並未比過去增加。

    但在這個數字下我們也應該考慮這樣的事實:80年代的青少年是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他們在總體人口中所佔的相對比例是很高的,而現在的青少年是獨生子女的一代,他們在總體人口中佔的比例比80年代要少很多,因此從總人口中所佔比重這個角度來看,青少年犯罪確實有增多的趨勢。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當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關注的問題並不是數量、比例的問題,而是犯罪性質的問題。從犯罪性質來看,現在青少年犯罪比過去嚴重很多,這不在於犯罪的數量、比重的增加,而在於犯罪的嚴重性、危害性的增加。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殺人、搶劫、強姦、惡性傷害案件佔的比重越來越大。其中搶劫又是這幾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記者:最近也有很多報道指出,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團夥犯罪的比例增長很快,團夥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共同增長是否有一定的關聯呢?

    皮藝軍:團夥犯罪肯定會助長犯罪實施時的暴力程度。目前,三人以上的團夥犯罪佔青少年犯罪的70%以上。從心理上來説人都有合群性,特別是孩子,因此未成年人單獨犯罪比成年人少得多。對未成年人來説,幾個人在一起犯罪也是有心理依據的:如果單獨幹,一般膽子不夠,一塊兒幹會形成群膽;還有就是責任分散,使犯罪行為責任擴散,心理壓力要低一點。合群後的孩子更希望在群體裏能夠表現自己,樹立自己在同夥中間的地位和形象,為了表現自己夠狠夠勇敢以及對同夥的忠誠,在犯罪時他們的表現一般會更極端。這就使得團夥犯罪時的暴力程度一般比單獨幹時更嚴重。

    記者:少年團夥犯罪現在似乎還有些新的趨勢。比如,今年3月份,西安警方就破獲了一個以綁架、搶劫、傷害為手段連續作案的青少年黑社會團夥“山合社”,這個團夥自去年11月份成立以來已作案20多起。他們還有所謂的“山合社”章程,裏邊有11條組織結構和綱領。據被捕的6人交待,他們經常看暴力錄影,他們的組織就是模倣香港某影片成立的。也是3月份,湖北恩施市公安局紅土鄉派出所搗毀該鄉某民族中學具有黑惡性質的學生組織“太陽幫”。這個幫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員均是該校初中一、二、三年級的學生,有77人,學生們推舉的所謂“幫主”竟是該校一初三學生。該學生組織制定了《本團密要》,其中的第5條這樣規定:“……在必要時,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軟,不能感情用事。”

    在今年兩會期間,北京市也有兩位人大代表提到少年黑社會苗頭問題。據代表説,目前一些校園裏已經有黑勢力苗頭,有些學生有組織地搞地下幫會,按期交納會費,有的組織還有會徽。他們一同偷盜、搶劫學生們的財物,甚至模倣電影裏的黑社會手段綁架同學。你認為黑社會性質的少年團夥在青少年犯罪團夥中是否具有普遍性?

    皮藝軍:你所提到的情況還是比較特殊的,但確實值得警惕。從已經發現的更多案例來看,即使在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青少年犯罪團夥中,主謀也未必就是青少年,青少年特別是少年在其中往往扮演脅從和幫兇的角色。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團夥和黑社會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但青少年團夥是典型的黑社會組織依靠的基礎,最有可能發展成為其週邊組織。青少年在黑社會組織中一般不會處於核心地位,他們是被利用的力量。比如有些黑社會組織就利用青少年去衝鋒陷陣、去通風報信或者攜帶毒品等。目前,海內外都有這樣的趨勢,即黑社會的發展必然要依賴青少年團夥,後者是前者的後備軍。比如台灣的竹聯幫就經常到校園尋找自己的發展對象,他們所尋找的對象一般不是單個的孩子,而是已經形成團夥的青少年組織,通過雙方的接觸,很快將普通的青少年組織壯大為黑社會組織的一部分。

    如果青少年團夥被黑社會利用的話,可以造成很嚴重的危害,因為一般少年在團夥裏面比成人更敢打敢拼,更不計後果,原來青少年團夥的特點到了黑社會中後會愈演愈烈。通過黑社會有效的組織和策劃,可以使青少年幹出比在單純的團夥中更嚴重的犯罪,比如販毒、綁架、夾帶走私等。所以我們所要警惕的還是普遍存在的青少年團夥被黑社會組織利用。一旦青少年團夥這種鬆散的組織被黑社會利用的話,很容易讓本來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變成真正可怕的罪犯。青少年團夥和黑社會一般總是和暴力犯罪相聯繫的,這種趨勢值得注意和防範。

    記者: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談青少年暴力犯罪問題。我想對青少年來説,對社會、他人以及自己危害最大的還是暴力犯罪。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報道中,狂砍、狂刺、鋤殺、砍殺、刀劈、殺父、弒母、姦殺、勒斃,等等,這些血腥的字眼隨處可見。也許每個人都想問,能夠製造這些場景的孩子,都有著什麼樣的人格基礎?

    皮藝軍:其實,暴力案件的發生往往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透視出一個社會或一類人群的價值取向和精神狀態。我個人認為,青少年暴力案件的增加是和現在普遍存在於青少年中的暴力傾向密不可分的。現在孩子的暴力傾向最簡單的例證隨處可見,比如説,過去幾歲的孩子鬥嘴時最愛説“我打你”,現在的口頭禪變成了“我殺了你”!

    記者:那麼你認為這種暴力傾向的增加是怎麼造成的呢?

    皮藝軍:我認為主要的原因是暴力文化已經成為現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為商家的最大賣點。雖然我國有關青少年問題的法律中都一律禁止孩子接觸暴力文化,但在現實中卻基本沒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規定,對此還基本處於放任狀態。大眾媒體對暴力限制太少,雖然我國一直都在限制色情和暴力內容的傳播,但在實際做法上往往是限制色情不限制暴力。在影視文學作品、音像製品、小報小刊、電子遊戲中,孩子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觸到暴力場面。特別是我國對影視作品中的暴力沒有分類,更沒有因為其中有暴力內容而限制孩子觀看。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為一些影視作品是描寫正義的戰爭或正義的行為就讓孩子觀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場面十分可怖。其實,孩子在有暴力場面的作品中並不見得能理解什麼是正義,相反地,他可能學到的只是其中暴力的行為。

    記者:比如,當初放《水滸傳》時,就有孩子模倣梁山好漢結拜兄弟四處打殺。不少孩子確實是將影視作品中的大俠、英雄作為自己的偶像,而這些大俠、英雄有時候更像是殺人機器。

    皮藝軍:在青少年暴力犯罪中,不少精神動力就是出於所謂的英雄崇拜,在他們所謂的英雄崇拜中,孩子們感受更多的是一個人有了力量後就可以得到很多想得到的東西,而且從中能找到自尊感。現代社會對自我實現的要求越來越高,並不是像有的心理學家所説的那樣只有小部分人才有實現自我的需求。表現在孩子的暴力犯罪中,如搶劫、殺人等,他所想獲得的並不僅僅是物質的佔有、對他人的傷害,很多時候還有對自我感覺自我力量的肯定。

    記者:看來成人的價值判斷到了孩子那裏往往會變形,但我們在現實中似乎已經很難控制孩子接觸有暴力描寫的作品。

    皮藝軍:在現實生活中,只要孩子願意,他每天都可以在電視上看到槍殺、武打的暴力場面。對剛開始接觸暴力內容的孩子來説一般是恐懼,看多了就會有一些孩子覺得興奮、刺激,再後來,因為看得太多,就麻木了,對再血腥的場面也習以為常,這種麻木的狀態其實比興奮更可怕,説明他對暴力已經非常習慣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類似影視作品中的暴力行為還不以為然。

    記者:確實是這樣的。幾年前我曾經在路邊的垃圾桶裏找出過一隻被垃圾活埋的小狗。那只狗是一個小孩前一天才買的,他和幾個孩子將小狗玩膩了,就乾脆把它活埋了事。前段時間看到有報道説兩個孩子和另一個同學打架,因為把對方傷得很重,怕事後麻煩,也乾脆將其活埋了事。另外,在轟動一時的徐力殺母案中,徐殺死母親後移屍滅跡,還寫字條欺騙父親説媽媽去杭州“看病”了,並居然照常參加了考試。撫順11歲的男孩王某在殺害自己的母親以後的11個小時裏,他的父親沒有發現兒子有任何恐慌和反常的舉動。當這個孩子在派出所接受警察詢問時,一邊不慌不忙地編造了一個又一個謊言,一邊還若無其事地在各個屋裏亂竄。對暴力的麻木和生命的冷漠到了如此程度,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皮藝軍:暴力的基礎就是對生命的極端漠視,這是值得更深探究的問題,其中也有與暴力文化相關聯的部分。現代影視作品在不斷追求血腥場面極端真實、極其刺激的同時,也使暴力虛擬化了,使人們産生了再暴力的東西都與人類感受無關的錯覺。如今孩子們喜歡玩的電子遊戲更誇大了這一點。現在的電子遊戲一般內容都是格鬥、射擊、打殺之類,在遊戲中可以盡情使用暴力,因為在虛擬的世界裏沒有真實的受害者。

    美國這幾年不斷發生校園槍擊事件,我個人相信那些槍擊同學和老師的青少年在自己射擊時,心理感受可能和自己在遊戲機上射擊時差不多。因為他平時已習慣遊戲機上的射殺,在真實的射擊中他就有可能認為自己還是在做遊戲。我國的青少年實施暴力犯罪時絕大多數不會用槍支,因為不可能獲得。但其殘忍程度比起美國的校園暴力有過之而無不及。從視覺和心理感受來説,用刀子、斧頭之類的冷兵器,與受害者近距離接觸、見血見肉地砍殺,比起用現代武器的攻擊更恐怖更野蠻,這只能意味著實施者更冷酷更殘忍。

    記者:最近我看到一個調查,當問及一些小學生遇到被同學打時作何反應,有45%的孩子毫不猶豫地回答“打他”,因為他們從上幼兒園起家長就向他們灌輸不能吃虧,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觀念。你覺得在孩子暴力傾向的養成中家庭是否也有責任?

    皮藝軍:家長對孩子的“熏陶”確實很重要。有大量的事實和數據表明,在家庭暴力發生較多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實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這倒不是遺傳,而是後天的“培養”。現在家庭更多的問題是對孩子的過分溺愛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形成是非以及價值的基本判斷,以致唯我獨尊、任性妄為。但我們也不能回避的是,我們處在一個社會結構急劇變動的時代,曾經有的道德理想主義在不斷地被解構,各種各樣的社會變化和社會問題使整個社會的價值觀變得混亂。在這種前提下,想讓孩子做一種價值定位是很困難的。道德不是靠灌輸的,道德是靠家長身體力行的,是靠自己的行為教給孩子的。如果成人世界都奉行的是弱肉強食、巧取豪奪,你又憑什麼要求孩子溫良恭儉讓呢。所以孩子世界中的暴力傾向很大程度上是現實世界的投影,當然這是更深層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警醒。

    記者:那麼,對青少年暴力我們究竟應該如何防範呢?

    皮藝軍:可以這麼説,到青春期即十二三歲再對青少年犯罪進行防範其實已經晚了。犯罪預防需要一個非常長的過程,一個人的人格形成和行為規範是從小養成的,如果從幼兒時期就過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對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長對其過度地溺愛或打罵,形成驕縱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時一旦有實施暴力的能力和誘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我認為防範青少年犯罪必須從小孩做起,預防得越早,減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記者:不少專家認為加強孩子的法制教育是預防犯罪的關鍵,你所説的從小做起是否也是這個意思呢?

    皮藝軍:法制教育當然是應該做的,但人並不是懂得法就可以不犯罪了。我認為對孩子來説,還是應該教導他們遵從最基本的價值取向或者讓他們形成法制感。所謂法制感不是具體的法律或條文,而是讓人懂得人生活在一個社會裏應該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間應該是富有同情心和憐憫心的。也就是要培養孩子有一種非常樸素的道德情感。

    記者:這種法制感是否可以理解為一種道德的底限?

    皮藝軍:可以這麼認為。其實道德底限本身是很樸素的,我們不要冀望每一個孩子在道德上都達到精英的高度。我們首先要求孩子做一個平常人、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一個不傷害他人而生活的人。能做到不傷害他人本身就是遵紀守法。教育應從人最本質最樸素的感情出發,而不是用青少年不容易接受或容易引起他們反感的説教。只要讓孩子懂得社會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則是對他人的尊重和同情,他們對暴力的危害就會有新的理解。

    

    新華社200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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