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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設置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必要性
中國網 | 時間:2000 年09 月19 日 | 文章來源:清華大學
    1、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在國外的發展情況

    目前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 istration,簡稱MPA)已成為很多國家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徑之一。公共管理碩士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法律碩士學位在西方一些發達國家中已成為文科職業研究生教育鼎足而立的三大支柱。美國哈佛大學的肯尼迪學院、希拉丘斯大學的馬克斯韋爾學院、法國國立行政學院、英國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等都是公共管理教育方面的傑出範例。我國台灣地區和香港特區近年來也在積極發展公共管理教育,一些高校都紛紛設立了公共管理碩士學位。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南韓、馬來西亞、新加坡、以色列等也先後開設了MPA課程,培養、培訓公務員和公共事業管理人員。

    (1)MPA的培養目標:MPA學位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從事公共事務、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級人才,為公共部門特別是政府機關和非盈利機構培養具有現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務或公共管理理論素養,掌握先進分析方法及技術,精通某一具體政策領域的領導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在培養過程中,重視實際能力與素質的培養,教學內容面向社會實際,尤其是公共管理中所面臨的實際問題。

    (2)MPA的培養方案:MPA是一種應用性而非學術性的研究生學位。各個國家,各個學校的MPA學制不一,學習方式有全日制(full-time)、在職(mid-career)或業餘(part-time)三種。各大學對課程學習及學分數的要求不同,課程一般分為必修課、選修課、實習課,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公共管理與政策研究的理論基礎和分析方法及技巧方面的課程;學生根據自己的專業領域或主攻方向以及個人選擇的課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的實習與研討。少數大學規定要寫畢業論文,但多數大學沒有論文要求。

    (3)MPA的畢業去向:畢業生主要是到政府部門、非政府公共服務機構從事公共管理工作。

    2、我國開展MPA教育有關政策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針,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在遵循高層次人才培養一般規律的基礎上,借鑒、吸收國外MPA教育的有益經驗,緊密結合我國國情,特別是結合我國公共管理工作的實際,探索具有我國特色的MPA教育制度,培養掌握公共管理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能夠綜合運用經濟、管理、外語、電腦等知識解決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問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2)培養目標: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的公共管理機構的高層次專門才。目前,以政府部門為主。

    (3)招生對象: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具有學士學位)、有三年以上的正式工作經歷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45歲以下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的公共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招收應屆畢業生。以在職培訓政府公務員為主,同時兼顧非政府的公共管理或服務部門的人才培養。

    (4)培養方案:課程設置要突出MPA學位的特點,充分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結合實際我國實際,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MPA培養方案。MPA的課程設置要突破原有按二級學科設置的局限,從專業學位教育的特性出發,從職業要求考慮,體現跨學科、複合型、應用性的特點。為統一標準、選拔合格生源,入學考試採取全國聯考的方式,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統一錄取,以保證品質。學習年限二至三年。論文選題必須緊密聯繫管理實際,特別是我國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的管理或服務部門的實踐。論文形式可以是專題研究成果,也可以是較高水準的調研報告或案例分析報告。論文內容要有現實性、應用性,體現學生在一定理論指導下,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20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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