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從今天起正式實施。由全國人大環資委和國家環保總局共同主辦的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座談會暨“凱迪杯”大氣污染防治法知識競賽頒獎儀式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大氣污染防治法自1987年9月頒布實施以來,在控制我國大氣污染方面取得了相當的成績。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大氣污染狀況依然相當嚴峻,大氣污染物組成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全國人大常委會又於今年4月29日對原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了修訂。據介紹,修改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在4個領域作了新的規定:一是劃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並要求限期達標;二是控制燃煤污染,推廣清潔能源;三是加強建築施工管理,防止揚塵污染;四是鼓勵和支援環保産業,推廣大氣污染治理新技術。為了有效推動大氣污染防治,修改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還就5個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法手段作出了改革:一是禁止超標排放,並規定超標排污應受法律處罰;二是建立了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三是改革超標收費制度,實行排污總量收費;四是改革限期治理制度,將其由管理措施變為法律責任;五是強化法律責任,加大制裁力度。

    為了更好的對這部法律進行宣傳,全國人大環資委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主辦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知識競賽。自8月1日《中國青年報》和《中國環境報》刊出試題以來,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和積極參與,共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的20000余份答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布赫、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曲格平、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等今天為獲獎者頒獎。

    (新華網200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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