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歐盟向美徵收高額懲罰性關稅

    歐盟駐世貿組織代表11月28日在日內瓦正式向世貿組織仲裁委員會提出要求,對美輸歐商品徵收高額懲罰性關稅。

    歐盟代表特羅揚稱,美國總統克林頓本月16日簽署的外銷公司(FSC)新稅法與原稅法無大改變,仍違反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定,通過非法手段減稅來補助其出口公司,因此要求每年對美輸歐商品徵收40.43億美元的懲罰性關稅。

    美國駐世貿組織代表海斯女士當天表示,美國認為新稅法是合法的,並稱懲罰性關稅的數額過高。目前,美國和歐盟已同意等待世貿組織對美新稅法的合法性進行裁決,隨後將派獨立專家團決定懲罰性關稅的數額。

    美國國會于1984年通過FSC納稅法,它准許美國大公司通過其設在海外的子公司對外出口可免征出口稅。美國微軟、波音等大公司通過這種變相的外貿“間接補貼”,每年可免交35億多美元的稅款,這使歐盟的大公司處於不平等競爭的劣勢地位。今年2月25日,世貿組織仲裁委員會對去年9月歐盟起訴美國FSC納稅法作出裁決,判定歐盟勝訴,要求美國在今年10月1日前必須修改其稅法,否則將准許歐盟每年向美輸歐商品徵收20億美元的懲罰性關稅。

    《人民日報 》 2000年11月30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