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巴黎劇院廣告辱華事件我方勝訴

    昨晚21:30,本報記者專訪法國華人華僑會副主席林加者後獲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作者吉博將修改書名、更改廣告,而華人團體則隨後撤訴——

    北京時間昨天18:00(法國時間11:00),法國華人華僑會副主席林加者等華人團體代表與“辱華事件”的劇作者弗朗索瓦吉博進行了談判,3個半小時後記者通過越洋電話,對林加者進行採訪後獲悉,雙方達成協定,吉博將修改書名、更改廣告,而華人團體則隨後撤訴,“我們獲得了勝利”。

    在電話中,林加者用沙啞激動的聲音告訴記者,此次談判是應劇作者吉博的要求進行的,地點就在吉博家中。達成協定的內容主要有兩方面,“第一,作者要在《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話劇、廣告和小説上對其標題加引號,而且要在醒目位置,用與作者姓名同樣大的字體加注副標題———‘引自租界時期一塊令人恥辱的牌子’;第二,對於已經銷售的小説,則要在書中加一頁紙,作同樣的説明”。

    對於本次勝利,林加者表示:“我們華人團結所顯示的力量是獲勝的前提,而且,我們在法律方面做了嚴密的、打持久戰的準備,再加上輿論的巨大壓力,這都是劇作者吉博所無法面對的。當然,中國政府和世界各地華人對我們的支援也是獲勝的主要因素”。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今天劇作者就將和廣告商聯繫,修改已經刊出的廣告,而華人團體方面則將向原定於今天宣佈審判結果的巴黎高院撤銷起訴。

    説起自己沙啞的嗓子,林加者副主席笑著説:“為了訴訟的事天天説,再加上要應付法國媒體的採訪,嗓子有些上火。不過,我們獲得了好的結果,嗓子不算什麼。”

     《北京青年報》 2000年11月27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