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等20個部門聯合製定十年規劃  

    文化部、中宣部、中央外宣辦、國家計委、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部、農業部、解放軍總政治部、海關總署、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文物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近日聯合下發了《全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2001年建設規劃》和《關於全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2001年至2010年建設規劃的實施意見》。

    按照規劃,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的範圍是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海南、雲南、西藏、甘肅、新疆等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沿邊和沿海地區,重點將由原來有邊境線和海岸線(含島嶼)的286個縣(市、區、旗)、7300個鄉(鎮)、393個開放口岸及境內的海關、農場、林場、公路管理所、道班和邊海防團、連、站的軍營、哨所等,擴大到有邊境線和海岸線含島嶼的94個地市、州、盟的737個縣(市、區、旗)、9895個鄉(鎮)、171111個村(寨)、393個開放口岸及在這些地(市、州、盟)境內的海關、農場、林場、學校、公路管理所、道班,邊海防團、連、站的軍營、哨所,警營、海洋臺站、船隊(流動國土)等,形成地(市、州、盟)、縣(市、旗)、鄉(鎮)、村(寨)以及農場、林場、學校、公路管理所、道班與邊海防團、連、站的軍營、哨所和公安邊防支隊、邊防分局、海警支隊、邊防檢查站、警營、海洋臺站(船)等在內的四級環形文化網路。

    根據規劃的建設目標,各級各類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基本完善,文化體育活動陣地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到2010年,要新建、擴建、改建地(市)級、縣(市)級圖書館473個。有條件的地(市)級館面積達到4000平方米,縣(市)級館面積達到1500平方米,有館無舍和館舍面積簡陋的狀況基本改變。要新建、擴建、改建一批地(市)級群藝館和縣(市)級文化館。有條件的地(市)級館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縣(市)級館面積達到1500平方米,有館無舍和館舍簡陋的狀況基本上得到改善。要新建、擴建和改建一批鄉鎮文化站(宣傳文化站)。要適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因地制宜地建設一批適合當地特點的文化站、宣傳文化站等綜合性的文化設施,或開闢出相應的文化場所。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鞏固和提高,使文化站真正成為基層文化活動的重要陣地。恢復或新建農村放映隊,到21世紀初保證農民每月看到一場電影,實現“2131”目標。要新建一批村文化室(圖書室)。基本實現村村有文化室(圖書室),方便群眾就近參加文化活動。在沿邊地區建成一批農村書庫,在沿海地區建成一批與當地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有一定規模的村級文化設施,起到示範作用。地(市)和有條件的縣新建一批劇場、電影院或影劇院。有條件的鄉鎮可建電影院,或修露天放映場。文物豐富的地(市)可以建設地區性博物館,在民族自治地區和少數民族較為集中的地(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建設有特色、有優勢的專題性博物館。對現有博物館,要提高品質,完善功能。地(市)級圖書館、群藝館和縣級圖書館、文化館的辦館條件和綜合服務水準,到2010年要全部達到文化部制定的最低檔以上的評估標準,其中有30%以上達到中檔標準,20%以上達到高檔標準。各級圖書館和文化站(圖書室)藏書和訂閱報刊量有較大增加,地、縣級圖書館基本實現電腦管理,並逐步與全國聯網。在邊疆地區,特別是牧區、林區和山區,可以考慮發展流動文化車。軍營、警營文化活動中心和俱樂部、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營地、海關文化活動中心、婦女之家、道班之家、兒童文化園、工人文化宮、林業工人樂園、農場多功能活動中心、學校文化活動室、體育場館等已建成的文化設施要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此外,根據發展需要新建、擴建、改建一批文化體育設施。

       根據規劃的建設目標,要優化人才結構,文化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到2010年,地(市)級專業藝術表演團體人員大部分達到大專以上文化水準,全部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縣級專業藝術表演團體人員大部分達到中專以上文化水準,全部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地(市)級群藝館、圖書館、博物館、電影發行放映公司等文化單位業務人員大部分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一部分達到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青少年宮、海關文化活動中心、農場俱樂部、林業工人樂園、工人文化宮、俱樂部、兒童文化園、婦女之家、道班之家和軍營、警營文化活動中心的有關工作人員要進行專業培訓,使一部分有專長人員具備相應的業務職稱,在本系統培養一批業餘文藝骨幹。各級各類文化事業單位的業務人員在上崗前都要接受崗位培訓。

    根據規劃的建設目標,要創作一批優秀文藝作品,邊疆文藝進一步繁榮。邊疆各地(市、州、盟)創作一台以上舞臺藝術精品,共100臺。邊疆地級和縣級藝術表演團體每年創作一台新劇節目。地級藝術表演團體每年演出120場以上,縣級藝術表演團體每年演出150場以上,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縣級藝術表演團體每年演出100場以上。邊疆地區創作一批文學、美術、攝影作品,其中,每個地(市、州、盟)創作出優秀文學作品10篇、美術作品10件、攝影精品10件。

    規劃還就“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品質進一步提高”“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文化産業有較大發展”提出了建設目標。

    《中國文化報》 200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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