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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原衛生檢疫局私設“小金庫” 被查處

    據新華社消息,中央紀委、監察部最近會同審計署、海關總署、衛生部等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衛生部原衛生檢疫局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私設“小金庫”的案件,給予原衛生檢疫局局長曲緒祿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原衛生檢疫局國有資産管理處處長柳偉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原衛生檢疫局法規處處長郝剛行政開除處分,予以黨內除名。對於衛生檢疫局違反規定濫發獎金等不合理開支依法予以糾正。

    經查,1993年2月和4月,時任衛生檢疫局局長的曲緒祿未經有關部門審批,先後擅自簽發了《關於成立國境衛生檢疫事業發展基金委員會的通知》和《衛生檢疫系統社會保障基金制度的規定》,籌集基金。截至1997年,衛生檢疫局利用行政手段,以上述兩項基金的名義,截留收取系統內各單位應納入預算外管理的資金1. 9億多元。此外,曲緒祿還要求局機關各處、室搞創收,致使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紛紛以各種名目向系統內收費。上述基金及各單位創收金額高達2. 86億元。

    衛生檢疫局對所收取的基金以及各處室、直屬單位創收的資金沒有按規定納入財務管理,而是由各處、室和直屬單位存入53個銀行賬戶和5個活期存摺內,形成一個多部門、多賬戶、濫行開支、管理混亂的“小金庫”。自1993年至1997年,衛生檢疫局各單位從“小金庫”開支2. 71億元,除向下屬單位撥款1. 6億元外,用於補貼辦公會議等費用竟達1700多萬元,擅自對外投資1500多萬元,其餘大量資金被大肆揮霍浪費。一個僅有40多人的單位,從“小金庫”支出的餐費、招待費220萬元;以各種名義發放補貼、獎金231萬元;以參觀、考察名義支付公款旅遊、出國費用357萬元;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購置住房、汽車、行動電話等支出4658萬元。此外,另有2500萬元開支無原始單據或票據遺失。

    中央紀委、監察部就此案發出通報指出,衛生部原衛生檢疫局嚴重違反財經紀律,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從部門和小團體利益出發,違反規定搞“創收”,截留收取應納入國家預算外管理的資金,私設“小金庫”,自收自支,揮霍浪費,管理混亂,其數額巨大,性質惡劣,後果嚴重,影響很壞。曲緒祿等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通報指出,衛生檢疫局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私設“小金庫”的案件表明,一個部門、一個單位,違反規定搞自收自支、私設“小金庫”必然導致濫行開支、揮霍浪費、貪污侵佔等腐敗行為,不僅造成國家資財的大量損失,破壞財經秩序,而且腐蝕幹部,敗壞黨風政風。各地各部門都應以衛生檢疫局案件為警示,不折不扣地執行中央關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認真對照六條標準,一條一條地抓好落實。要加大檢查力度,嚴格紀律,對弄虛作假、陽奉陰違,拒不執行規定,繼續搞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費收入和罰沒款以及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等頂風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不僅要對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給予查處,還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針對這一事件,今天出版的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堅決取締“小金庫”》,全文如下:

    中央紀委、監察部會同審計署等部門嚴肅查處了衛生部原衛生檢疫局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案件。原衛檢局局長曲緒祿等人,無視國家有關規定,截留應納入預算外管理資金,巧立名目搞創收,形成了一個多部門、多賬戶、管理失控的2億多元的“小金庫”,大量資金被濫花亂支、揮霍浪費,造成國家鉅額資金流失和惡劣的影響。這起典型案件再次深刻警示人們,為維護國家財産安全,深入反對腐敗,必須堅決取締“小金庫”,嚴肅懲處寄生在“小金庫”上的蛀蟲!

    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嚴禁設立“小金庫”,為什麼仍有那麼一些單位敢置黨紀國法于不顧,陽奉陰違,明知故犯呢?重要原因是“小金庫”與部門利益、小團體利益甚至個人私利連在一起,可以從中謀取私利。還有一些錯誤認識,認為搞“小金庫”是為了方便工作、搞集體福利,不像個人貪污受賄那樣是違紀違法。私利驅動,認識上再出現誤區,“小金庫”便屢禁不止,成為一個難以治愈的頑癥。

    這次對原衛檢局“小金庫”案件的揭露和查處,使人們再次看清了“小金庫”的本來面目:它慣常手段是非法截留、隱瞞財政收入,或越權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基金,或巧立名目搞“創收”,它的來源不是違法就是違規;它本質上是一個見不得人的小錢櫃,逃避正常財務管理和監督,由少數人暗中操作,自收自支,必然滋生挪用、私分、侵佔、貪污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它常常打著為集體搞福利的幌子,明目張膽地濫發錢物、請客送禮、公款旅遊、置房購車,結果是小團體和個人得益,讓國家吃了大虧;它牽涉到的人員往往是一個班子、一個集體,不僅毒化了一方風氣,還腐蝕了一批幹部和群眾。一句話,“小金庫”是一個危害極大的禍患。對此,各單位的領導幹部務必要有清醒的認識。

    目前,像原衛檢局這樣嚴重私設“小金庫”的只是少數,但是或多或少搞點“小金庫”的單位為數還不少。每個部門、單位都應當從這起嚴重、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訓,對自己那裏的“小金庫”採取斷然措施,當禁則禁、當剎則剎,再不能心存僥倖。

    各地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尤其要做到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經國務院或省級政府批准,絕不能自設收費項目;各項收費和罰款必須使用統一票據,罰款與收繳分離;開設銀行賬戶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和許可;收費和罰沒收入要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財務收支必須由本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各單位要按照這些標準,一條一條地檢查和落實,凡不符合規定的要堅決糾正。此外,要加快財政改革和制度創新,為徹底杜絕“小金庫”創造條件。

    要嚴格執紀執法,堅決懲處私設“小金庫”的行為。尤其是對那些繼續搞“小金庫”,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貪污的,要嚴懲不貸。對“小金庫”問題的處理,不能以補代罰、以罰代刑、對事不對人,要堅決追究有關領導和其他人員的責任。對違紀違法人員,不僅要給予紀律和法律懲處,還要追繳其非法所得,不能讓這些人白白拿走國家財産,逍遙法外。

    要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小金庫”往往離不開財經紀律鬆弛、財務管理混亂這個土壤。原衛檢局“小金庫”管理嚴重失控,就是一個典型。加強管理是一個永恒的主題。每個單位都要立即行動起來,針對重要財務管理環節,查隱患、堵漏洞、搞整改,建立和實行一套嚴格、嚴密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紀律,讓“小金庫”無立足之地。

    中國網200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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