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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徵管法修正草案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一日電(記者譚宏偉) 中國將對現行稅收徵收管理法進行修改,以強化稅源管理,健全基礎制度,堵塞稅收漏洞。

    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草案今天首次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在關於這部法律修正草案的説明中稱,稅源管理是做好稅收徵管工作的前提。為了強化稅源管理,完善稅收基礎制度建設,保證稅務機關及時收繳稅款,草案從六個方面對現行稅收管理法作了修改和補充。

    這些修改和補充包括:加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與稅務機關的配合,促進納稅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加強對納稅人銀行帳戶的管理,以有效監控納稅人的生産經營活動;逐步推廣使用稅控裝置,加強稅收監控;堵塞漏洞,從嚴控制延期納稅;確立國家稅收優先的原則,保證稅款的收繳;明確企業重組的繳稅辦法,防止稅款流失等。

    目前,從事生産、經營的納稅人在金融機構多頭開戶的情況很嚴重,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納稅人生産經營情況。針對於此,草案規定:“從事生産、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需要了解從事生産、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為防止企業重組中規避納稅,草案增加一條,規定“納稅人有合併、分立以及其他重組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並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併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併後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後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新社 200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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