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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是保護藏文化及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

    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藏傳佛教甘肅拉卜楞寺活佛嘉木樣洛桑久美圖丹卻吉尼瑪,16日嚴厲批評了打著“保留民族特點”、“保護宗教文化”的旗號阻礙藏族地區經濟發展的人。

    他説:“只有發展藏族地區的經濟並改善藏民族人民的生活,才能更好地保存藏族文化遺産,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否則,藏族文化和傳統宗教只能成為供人‘欣賞’的展品,逐漸衰落下去。”

    嘉木樣是在這裡召開的“中國宗教界世界和平問題研討會”上説這番話的。他作為中國宗教領袖代表團成員,將出席本月底在聯合國總部召開的由各國宗教領袖參加的“世界和平千年大會”。

    嘉木樣説,五十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物質的極大豐富,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得到了充分保障,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區的寺廟香客如雲,大批佛教寺廟得以維修,數十萬部藏文大藏經得以刊刻,藏族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作為國家文化發展規劃得以整理出版,藏族文化特別是佛教文化得到良好保護。這都是經濟發展帶來的結果。

    他指出,當前中國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投入鉅資改善投資環境和經濟發展的基礎,增強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廣大藏族人民的生活水準將得到進一步提高,同時也將為繼承、保護和弘揚藏族宗教文化傳統創造更好的條件。

    嘉木樣説,事實表明,離開經濟發展這個基礎來空談民族文化遺産與宗教文化傳統的繼承、保護與發展是抽象和空洞的,也不可能長久。國外一些不明真相或者別有用心的人散佈所謂“藏族文化傳統受到嚴重破壞”的説法,完全是不顧事實的妄語,是不能容忍的。

    他説,保護、發展和延續藏族文化,必須和現代文明的進程相適應,和整個藏民族的發展、進步、團結、幸福相適應。只有在發展經濟、改善生活的同時,才能更好地保護和發展民族文化。

    嘉木樣説,世界上的有情眾生都有生存和發展的權利,都有享受人類物質文明和社會進步的天賦人權,世界上有良知的人不應該為其他民族的發展進步設置障礙,製造麻煩,不應該以貌似漂亮的口號使一些民族停滯在落後狀態,成為一些人“觀賞”和探險的“標本”。

    由此,他主張,人類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消除誤解,消除阻礙經濟發展的消極因素,創造發展經濟的良好環境,從而為保護和弘揚民族文化遺産創造條件。

    《人民日報海外版》200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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