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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保護文化生態?

    近一段時間,從歷史文化名城不斷傳來的消息令人憂心:襄樊宋明城墻一夜之間被夷為平地,遵義會議會址周圍的歷史建築一拆而光,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實亡,高速路穿過中山陵綠化區,高架橋迫使三元里抗英炮臺搬家……每一次都會出現自發的“保衛戰”,但每一次幾乎都以保衛者的失敗告終。

    難道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産保護不能兼顧嗎?

    歷史文化名城在建設的名義下被破壞,令人何其悲哀

    “隨著近年來城鄉建設的興起和房地産開發的熱潮,歷史文化名城和名城傳統街區的破壞日趨嚴重。”2000年3月10日,我國第一個關於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議案上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這份議案上,有31位人大代表簽名,其中25位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議案中寫道:“這些具有很高歷史價值的古建築一旦慘遭摧毀,就永遠不能再生,即使按照原樣重建,也喪失其歷史價值和資訊。由於房地産開發經濟利益的驅動和地方政府某些領導人的行為缺少制約,破壞歷史文化名城的勢頭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力量。”

    國家文物局局長張文彬説,近20年來,不少城市追求大規模的建築群,導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而這種單一面貌的文化正在吞噬以歷史城鎮、街區、古老建築為標誌的城市特色和民族特色:有的城市為使土地升值,不惜在歷史文化遺産密集的區域進行開發;有的為滿足現代城市中高速、便捷的交通需要,改變歷史城市的格局和風貌,甚至拆除或遷移文物古跡;有人用現代城市規劃的目光衡量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在改造中改變文物建築的周邊環境,使之成為孤立的陳列品;許多地方在歷史文化遺産豐富的區域建設時,沒有先期進行必要的考古發掘,導致永久性的損失……

    匆匆于現代化進程的人們,在付出了慘重代價之後,終於明白了保護自然生態的重要,開始了還林還綠。可是,相當多的人特別是決策者對保護良好的文化生態依然沒有足夠的重視,正在做一邊建設一邊破壞的蠢事。須知,自然的綠色是人類生存的條件,而文化的綠色是民族精神延續的基因。自然環境生態破壞了可以彌補,而歷史文化生態一旦破壞即無從恢復。

    歷史的經驗教訓永遠不該忘記。1948年冬,北平和平解放前夕,解放軍赴清華大學請著名建築學家梁思成在一張軍事地圖上標明北平城內重要古建築的位置,為的是萬一和談失敗、解放軍被迫攻城時,能夠保護好千百年留存的文化遺産。

    可悲的是,這些我們曾在戰火中竭力保護的古建築,卻在經濟建設中被毀掉了。拱衛北京數百年的古城墻被拆除,損失何其慘痛!文化遺産在經濟建設的名義下遭到破壞,已是許多國家的“傷心史”,國外有學者甚至提出,這樣的破壞比戰爭還厲害。

    文化遺産是民族精神的載體,我們無權毀壞她

    對文化遺産的保護,不少人認為:這些舊時代的陳跡,是落後生産力條件下形成的,有多少能夠滿足新時代的要求?還有一些人不滿地説:投入這麼大的力量保護這些古物,有多少意義?難道要讓死人壓死活人嗎?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鄭孝燮説:“這完全是對歷史的無知!是對民族文化的虛無主義態度!我們今天的文明,不是海市蜃樓,她植根于我們腳下的大地,是由一代又一代人的心血汗水澆灌發育起來的。毀掉了文化遺跡,我們就看不見今天發展的基石,就無法告訴後人我們是從哪來的。”

    “什麼是愛國主義?這並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你要成為一個愛國主義者,首先就要愛你的家、愛你的城!你必須懂得文化遺産對一個國家、對一個民族所産生的巨大凝聚力!”北京大學教授季羨林評論説。

    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前,一批香港青年以“大陸觀光團”之名到內地參觀訪問,當他們來到灑滿中華先烈鮮血的虎門炮臺,了解到當年曆史的真相時,內心受到強烈震撼,立即將“大陸觀光團”易名為“祖國觀光團”。

    把民族精神同歷史遺跡聯繫起來教育後人的工作,實在太重要了!前不久,記者在《阿Q正傳》誕生地——北京八道灣衚同11號魯迅故居採訪時,經歷了難忘的一幕。“你們知道《阿Q正傳》嗎?”記者向住在這裡的幾位中學生提問。“知道!”他們齊聲答道。“你們知道《阿Q正傳》跟這個四合院有什麼關係嗎?”孩子們想了半天,答不上來。

    “我們必須反思我們的教育。”清華大學教授陳志華説,“我們的基礎教育中,缺乏鄉土教育這一環,我們培養了太多不了解自己歷史的公民,這樣的公民是不合格的!”

    在那些發生嚴重損毀文化遺産事件的城市,我們怎能説這些城市管理者是合格的呢?

    一位歷史文化名城的市長在討論文物保護工作時竟“義正辭嚴”地説:“搞文物保護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為後人著想,你劃出這麼多文物保護單位,今後就拆不了了,拆不了了,後人怎麼發展?我們不能為今後的發展安釘子。”在這位市長眼裏,本是“為後人著想”的文物保護工作,竟成了“不為後人著想”。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歷史文化名城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你把那些文物建築鏟光了,就發展了嗎?!就對後人負責了嗎?!歷史文化遺産不屬於我們這一代人,我們無權定奪它們的命運,我們只是後人委託的文化遺産保管人!”“兩院”院士吳良鏞説,“如此無視歷史文化名城的價值,只把其當‘地皮’使用,無異於拿傳世字畫作紙漿,將商周銅器當廢銅!”

    新城建設與舊城改造,並不是截然對立的一對矛盾

    在被列入世界歷史文化遺産名錄的山西省平遙縣,記者與幾位年輕人攀談起來。“平遙在古城邊上建設了新城,有不少很現代的建築,為什麼古城內不這麼做?”年輕人答:“古城裏面蓋新樓,就破壞了,就不是平遙了。”“難道平遙就不發展了?”年輕人答:“平遙這麼大,要發展,完全可以到古城外面發展。”

    年輕人樸素的話語,道出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一個基本常識:要做好名城的保護工作,就必須在城市規劃上做到新舊分開、新舊兩利,而不是新舊疊加、新舊矛盾。

    平遙古城的保護者、同濟大學教授阮儀三回憶道,“80年代初,我們向平遙的領導提出,先不談保護的問題,就説發展吧,古城就這麼大,你就是把它拆光了,又能獲得多大發展空間呢?他們聽取了我們的意見,今天嘗到了甜頭。”

    可是,環顧國內各大歷史文化名城,許多城市的規劃都是以舊城為核心,向四週蔓延發展的。以北京為例,具有巨大建築與歷史價值的明清古城佔地面積62平方公里,僅佔規劃市區1050平方公里的5.9%,古城的保護並不會阻礙城市的發展,但由於城市規劃單一以古城為城市中心區,又將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斷向中心區集中,使得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愈髮尖銳。

    “這樣的規劃對發展和保護都是不利的。”清華大學博士方可説,“僅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需要大量拆除老城區的發展,是高成本的發展;而在此前提之下的保護,也失去了保護本身的意義。”

    60年代,巴黎曾在古城中心區建設幾幢高樓,遭到眾多市民強烈反對,市政府調整建設方案,在距古城5公里之外的德方斯建設現代化的商務中心區,此舉既保護了城市的歷史風貌,又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那麼,古城區就一點兒都不能動了嗎?那些危破的街區就不需要改造了嗎?

    中國文物學會會長羅哲文説:“古城區並非一點兒也不能動,關鍵是要立足於整治,而不是大規模拆除或改造。”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在大力發展新區的同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立足於小規模整治,是降低城市改造成本,最大限度保持城市文化個性的成功模式。

    (新華社北京2000年8月15日 王軍 馮瑛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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