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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選醫生 醫生收入病人定

     今後病人上醫院可以通過醫院明示的有關醫生的資料自主選擇醫生,而醫生的收入也將根據就診病人的多少來定。即將在全國醫療機構實行的這項“病人選擇醫生”制度將是調整醫患關係的一項重大改革。

    在這項改革中,有關部門要求醫療機構將醫生的照片、職稱、專業特長和其他相關資料實事求是地給予明示。同時要向病人介紹在門診住院部選擇醫生的具體辦法,便於病人就診。門診要多選派具有中、高級職稱的醫生應診,提高首次確診率;住院部應由不同級別的醫生合理組成醫療組,供病人選擇。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病人還有權自主選擇社區醫生。

    這項改革的另一引人關注之處在於,實行“病人選醫生”後,醫療機構將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定期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崗位競爭和分配的重要依據,受到病人歡迎的醫生將“多勞多得,優勞優得”。也就是説,病人將成為醫生真正的“衣食父母”。

    

    新華社200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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