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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改婚姻法解決重婚納妾和家庭暴力問題

    中國擬對實施二十年的婚姻法進行修訂,以切實解決當前婚姻家庭關係中出現的重婚納妾、家庭暴力案件上升、離婚婦女權益得不到保障、養老撫幼之風不古等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胡康生今天在常委會法制講座中講述中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時,介紹了這一情況。

    他説,參與研究婚姻法修改工作的婦聯、民政、法院等部門和專家學者認為,現行婚姻法規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原則是正確的,應予以堅持,但對離婚條件、離婚過錯補償制度等問題仍有較大分歧。

    近幾年,中國每年登記結婚的大約有九百萬對,協議離婚的大約有四十五萬對,經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大約有七十萬對。

    胡康生説,重婚納妾、“包二奶”(上海人稱養金絲鳥)、姘居、婚外戀等現象呈增多趨勢,已開始挑戰法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廣東等地“包二奶”的表現形式是以金錢物質利益供養婚外異性,有的提供住房、汽車、生活費用,有的養暗娼,有的以秘書、保姆形式保持性關係,有的公開妻妾同居。“包二奶”的人不僅有外商,還有內地廠長、經理、個體戶,甚至黨政幹部。

    胡康生説,這一現象嚴重違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敗壞社會風氣,導致家庭破裂,甚至發生情殺、仇殺、自殺,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和計劃生育。

    針對這一問題,有專家建議在法律中增加有關配偶權的規定,另一些專家認為不如規定夫妻互負忠實、互負同居生活義務,更便於操作。

    胡康生説,傳統的婚姻法,對家庭暴力問題未作規定。但現在統計數字表明,中國有百分之三十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各部門與專家對制裁家庭暴力沒有意見,但對其界定尚有不同理解。

    關於離婚條件,有專家提出,應將現行的“感情確已破裂”修改為“婚姻關係破裂”或“夫妻關係破裂”,因為感情是個人內心感受,法院難以識別;另一部分專家認為可以不改,如輕易地具體列出可以離婚的情形,則可能會被理解為放寬離婚條件。

    為保護離婚無過錯一方的權益,專家提出確立離婚過錯責任賠償制度,但是對如何認定過錯,尚需研究。

    胡康生説,據專家統計,在離異家庭中,青少年犯罪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以上。老年人得不到贍養和受虐待以及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現象在城鄉都有發生。中國已經進入老齡社會,這一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如何在婚姻法中充分保障青少年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專家仍在探討具體措施。

    李鵬委員長最後指出,婚姻法的修改,已列入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計劃。修改婚姻法要堅持社會主義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原則,使婚姻家庭的穩定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

    他表示,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候向社會公佈婚姻法修改草案,廣泛徵求意見,以便把這部涉及每個公民和千家萬戶的法律改好。(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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