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達賴集團所謂“藏語言逐步廢棄”的謠言完全違背現實

倪四義、周方

針對達賴集團在國際上到處散佈和大肆鼓噪的“中國政府使藏語言逐步廢棄”的謠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發表文章,詳細介紹藏語文在西藏和平解放後,特別是民主改革以來教學、使用和發展的情況。

文章説,在封建農奴制度下,西藏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文盲率高達95%,只有佔人口極少數的僧俗農奴主及其子女能夠學習掌握使用藏文。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受到極大限制。

文章指出,西藏和平解放以後,特別是西藏實行民主改革、消滅封建農奴制以後,廣大翻身農奴及其子女獲得了學習、使用藏語文的權利。藏語文作為西藏傳統優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效保護下,得到了廣泛學習、普遍使用和巨大發展。

文章説,中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均明確規定,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西藏自治區根據國家法律先後於1987年和1988年頒布實施了《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的實施細則》,從而使西藏自治區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獲得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據介紹,西藏實行藏、漢語雙語教學體系,但藏語文一直是各級各類學校的主課之一。除少數城鎮以漢族學生為主的小學外,絕大多數用藏語授課,初中階段自然科學的藏語授課教學正穩步推進,在內地開辦的西藏中學堅持開設藏文課。現全區中學共有藏語授課班102個,另有部分中學的部分課程也用藏語授課。西藏各地(市)及政府各部門主要行文依法做到了藏漢文並用。在司法活動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檢察院對藏文的人民來信、申訴、控告、檢舉均與漢文同等對待受理,答覆均使用兩種文字,有關業務的專用司法文書已譯成藏文,並以兩種文字印製。

文章説,在新聞媒體裏,廣播電視已基本實現了面向基層、以藏語為主的目標。西藏人民廣播電臺每天廣播41小時,其中藏語播出時間達20.5小時,佔播音時量的50%。西藏電視臺自成立以來,除辦好新聞性節目、服務性節目和影視譯製片外,還不定期地播出藏語專題節目。每天播出藏語節目達12小時。

文章説,發行量達1.6萬份的西藏日報報社投鉅資建立了電腦藏文編輯排版系統,每天至少有一個直接用藏文編稿的版面。藏文記者直接用藏語採訪、編輯。《西藏科技報》和《西藏科技資訊報》都創辦了藏文版,分發至農牧民手中,深受歡迎。

文章説,由於藏語文的廣泛使用,藏文文學藝術也得到了長足發展,藏文文學藝術刊物從零發展到5種,其中《西藏文藝》和《邦錦梅朵》這兩個刊物,至今已出版了100期。全區所有業餘文藝團體都用藏文創作節目,用藏語表演,10個專業文藝團體也以藏語表演為主。

統計數字表明,1989年以來,西藏人民出版社和西藏古籍出版社共出版藏文圖書441種,許多高品質的藏文圖書在國內外獲獎。目前,正式出版發行的藏文報刊雜誌已達20種。此外,目前西藏從事藏文翻譯工作的有1000人左右,擔負著法律、新聞、公文、科技、教育、文學、醫學、影視等多種學科領域的繁重翻譯任務,每年要完成3000多萬字的翻譯量。

文章説,50年來,藏語言文字的學習、普及、推廣,對西藏經濟社會的進步發展和社會穩定,對促進西藏科學文化教育等各項事業的繁榮進步,産生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伴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藏語言文字不斷被賦予反映人民群眾新生活和社會發展新需要的時代內容,打破了封閉、停滯和萎縮的狀態,形成了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的開放發展態勢,為西藏文化不斷繁榮進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文章最後指出,事實證明,達賴集團在國際上到處散佈和大肆鼓噪的“中國政府使藏語言逐步廢棄”、“西藏的文化遭到了滅絕”,是完全違背藏語言文字不斷發展進步的現實的。

(新華網北京8月3日電 記者倪四義、周方)

附:《西藏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藏文是西元七世紀由藏族語言學家吞彌桑布扎創造的。藏語屬藏漢語系藏緬語族,是一種具有特色的表達功能完備的拼音文字。藏語文作為西藏文化的重要載體在推動西藏文化發展和社會進步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在封建農奴制度下,西藏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文盲率高達95%,只有佔人口極少數的僧俗農奴主及其子女能夠學習掌握使用藏文。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受到極大限制。西藏和平解放以後,特別是西藏實行民主改革、消滅封建農奴制以後,廣大翻身農奴及其子女獲得了學習、使用藏語文的權利。藏語文作為西藏傳統優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效保護下,得到了廣泛學習、普遍使用和巨大發展。

中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均明確規定,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西藏自治區根據國家法律先後於1987年和1988年頒布實施了《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的實施細則》,從而使西藏自治區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獲得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西藏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積極促進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1988年成立西藏自治區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各廳、局以及各地區(市)也相繼成立了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加強了編譯機構和編譯隊伍建設。目前,從自治區到各地(市)、縣都建立了編譯機構。1995年,在政府主持下,已經完成了藏文電腦編碼字符集工作,使得這一優秀傳統文化成果走向了世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

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成效顯著

西藏的雙語教學體系得到不斷完善,但藏語文一直是各級各類學校的主課之一。除少數城鎮以漢族學生為主的小學外,絕大多數用藏語授課,初中階段自然科學的藏語授課教學正穩步推進,在內地開辦的西藏中學堅持開設藏文課。現全區中學共有藏語授課班102個,另有部分中學的部分課程也用藏語授課。自1989年起,西藏大學連續招收初中藏語授課師資班,現已培養1438名初中藏語文授課教師和313名從事藏語文翻譯、研究工作的專門人才。教材編譯取得了較大進展,已編譯完成了從小學到高中共16門學科的181種課本,122種教學參考書和16種教學大綱。西藏大學從1996年開始,在全面清理教材工作的基礎上,加強了傳統學科教材的編寫工作。據統計,三年多計劃編寫的19種教材絕大多數已脫稿,其中有8種教材已經內部印成書,並開始試用於教學,有3種教材已由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其餘部分教材正在編印中。另外還製作了大量藏語教學軟體和資料、圖片等。

西藏各地(市)及政府各部門主要行文依法做到了藏漢文並用。各種文件、材料基本上都有了藏漢文兩種文本,公章、證件、表格、信封、信箋、稿紙、會標以及機關、廠礦、學校、車站、機場、商店、賓館、影劇院、體育館的門牌和街道名稱、交通路標等均使用藏漢兩種文字。

在司法活動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檢察院對藏文的人民來信、申訴、控告、檢舉均與漢文同等對待受理,答覆均使用兩種文字,有關業務的專用司法文書已譯成藏文,並以兩種文字印製。近幾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編譯出版了14萬字的藏文《法律常用知識問答》、《國家賠償法問答》、《刑法分則規定的罪名與罪行對照》等法律讀本,先後收集譯編近2000條法律術語下發基層法院。自治區檢察院組織專人編譯的《法律術語漢藏對照詞典》已完成初稿。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和區普法辦公室編譯出版了120多萬字的藏文《常用法律讀本》上下兩冊。

在新聞媒體裏,廣播電視已基本實現了面向基層、以藏語為主的目標。西藏人民廣播電臺每天廣播41小時,其中藏語播出時間達20.5小時,佔播音時量的50%,並且做到了重大新聞與漢語同步播出;對農牧區廣播節目中增加了9個藏語欄目;在對境外藏胞廣播中開設了《故鄉話題》等4個藏語欄目;《藏語廣播講座》促進了各民族群眾互相學習語言文字。目前西藏人民廣播電臺藏語節目有20個,年譯製能力達到1800小時,廣播覆蓋面由1987年18%提高到1998年的66%,提高了48個百分點。

西藏電視臺自成立以來,除辦好新聞性節目、服務性節目和影視譯製片外,還不定期地播出藏語專題節目。每天播出藏語節目達12小時。電視臺每年舉辦的藏曆新年文藝聯歡會以及每週二、四、六晚播放的藏語電視劇深受農牧民群眾和城鎮居民的喜愛。1998年電影譯製片30部,電視譯製達120小時。藏語專門頻道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上星,結束了西藏沒有藏語專門電視頻道的歷史。藏語衛視專門頻道的開通,使四川、青海、甘肅、雲南等省區和西藏阿裏等邊境地區都能收看到較多的藏語節目。

西藏日報社投鉅資建立了電腦藏文編輯排版系統,每天有一個直接用藏文編稿的版面,有時可以達到1.5至2個版面。藏文記者直接用藏語採訪、編輯。藏文版《西藏日報》每日發行量達1.6萬份。1997年,西藏日報社藏文編輯部還創辦了藏文版《致富之友》手冊,為廣大農牧民掌握致富知識和方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西藏科技系統用藏語文進行科普工作成績顯著。《西藏科技報》和《西藏科技資訊報》都創辦了藏文版,分發至農牧民手中,深受歡迎。西藏科學技術協會的各個學會編寫科普讀物,傳播科學種田、科學養畜、科學防治病等實用技術,先後編譯出版和發行了各種藏文科普圖書108種,錄製下發了有關農業先進技術的藏語電視宣傳片。

郵電作為服務、資訊行業,根據要求,其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業務範圍內的藏漢兩種用語。郵電宣傳材料和挂圖、橫幅及營業場所的所有標記和電信業務用語均使用兩種語言文字。郵電部門出版發行了《郵電漢藏對照詞典》、開闢了藏文電報和藏語尋呼臺服務項目,極大地方便了廣大藏族群眾,促進了西藏郵政、通信事業的發展。

文化藝術系統重視藏語文的使用,積極培養以藏族為主的文學藝術人才,使藏文文學藝術刊物從零發展到5種,其中《西藏文藝》和《邦錦梅朵》這兩個刊物,至今已出版了100期。近年來出版了有影響的中長篇藏文小説及文學創作集30多部。與此同時,從事藏文創作的作家,先後創作出版了3本藏文作品選集和10多本藏文小説,完成了三大整合的收集整理工作,許多作品在全國和自治區文學評獎中獲獎。全區所有業餘文藝團體都用藏文創作節目,用藏語表演,10個專業文藝團體也以藏語表演為主。

出版部門除保證藏文中小學課本的出版外,重視藏文版圖書的出版。1989年以來,西藏人民出版社和西藏古籍出版社共出版藏文圖書441種,許多高品質的藏文圖書在國內外獲獎。目前,正式出版發行的藏文報刊雜誌已達20種。

藏文翻譯事業隨著西藏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而得到迅速發展。1993年成立了西藏翻譯工作者協會,並先後成立了拉薩市和日喀則地區分會;共舉辦了7期翻譯培訓班,培訓337人次;1994年在西藏舉辦了全國第二次暨西藏首屆藏語文翻譯學術研討會,並先後派員參加了在北京、青海、甘肅、新疆等地舉辦的全國性翻譯學術研討會和在澳大利亞、南韓等國舉辦的世界翻譯大會以及亞洲翻譯論壇等學術活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西藏從事藏文翻譯工作的有1000人左右,擔負著法律、新聞、公文、科技、教育、文學、醫學、影視等多種學科領域的繁重翻譯任務,每年要完成3000多萬字的翻譯量。翻譯工作在西藏各項事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力地促進了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

二、藏語文規範化、標準化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為了弘揚藏族優秀文化,使藏語文適應現代化的發展需要,西藏從1993年開始開展了藏文資訊技術標準化工作,著手起草和制定藏文編碼國際標準和國內標準的方案。在國家有關部門的組織協調下,經過藏文、電腦、資訊標準專家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制定藏文編碼國際標準最終方案的任務,並經過國際標準組織的多道嚴格的程式和數輪投票,于1997年獲得順利通過,使藏文在中國少數民族文字中成為第一個具有國際標準的文字。同時,國家已經正式公佈了《資訊技術、資訊交換用藏文字符集-基本集》和《藏文編碼字符點陣型第一部分--白體》兩項國內標準。藏文電腦軟體開發工作正在進行之中。1996年,在拉薩成功地召開了全國藏文印刷字體審定會,審定通過了22種字體,其中包括西藏提交的14種。

藏文術語標準化工作開始起步。術語規範化是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的一項基礎性工程。從1995年開始,西藏著手開展《藏語術語標準化工作的一般原則與方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確定理論原則。同時加強了新詞術語的審定和統一工作,先後召開了6次由各行各業專家參加的研討會,審定統一了3000余條有關市場經濟等內容的藏文術語,並以活頁形式下發區內各地市編譯機構和自治區直屬新聞單位,發送到五省區語委、院校和內地有關部門,以便及時交換意見,達到藏文新詞術語在使用上的統一。

社會用字規範化程度不斷提高。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用字的形式、種類大量增加,同時也出現了不少社會用字混亂現象,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針對這種情況,在全區範圍內先後多次開展了社會用字清理整頓工作,糾正了社會用字上的混亂現象。特別是1999年,圍繞新中國成立50週年、西藏民主改革40週年、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西藏賽區賽事和澳門回歸等大型活動,自治區工商、稅務、城管等有關部門聯合,以拉薩為重點,在全區普遍開展了兩次社會用字大檢查,使西藏的社會用字達到了規範、美觀、整潔,展示了西藏的良好形象。

三、進一步推動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工作的健康發展

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是貫徹執行《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行使民族區域自治權的具體體現,是科學地繼承和發展藏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需要,是中國多民族國家團結、進步的象徵,也是加快提高民族素質、促進各民族共同進步的需要。目前,西藏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水準還不高,在農牧區成年人中,文盲仍佔較大的比例,在西藏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勞動技能,豐富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都需要依靠和利用藏語文來進行。因此,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大力推進新時期西藏藏語文工作健康、快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在按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國家新時期民族語文工作方針政策及中央政府對西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繼續抓緊《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的修訂工作,加強藏語文法制化建設步伐。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行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藏語文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為了進一步搞好藏語文的規範化、標準化和資訊處理工作,加速藏語文的現代化進程,西藏正在採取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搞好《資訊技術、資訊交換用藏文編碼標準輔助集(大字符集)》研製工作,組建自治區藏語文規範委員會,抓緊《藏文術語標準化工作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和新詞術語的審定工作,力爭每年審定規範1000條新詞術語,組織力量審定《市場經濟藏漢文對照詞典》和《藏漢對照法律詞典》,繼續開展社會用字的檢查整頓工作,加強藏文軟體開發等。

為加強藏語文的學術研究與協作,西藏還準備在近幾年內舉辦第二次全區藏語文翻譯學術研討會,積極參加國內外有關民族語文學術研討會。

50年來,藏語言文字的學習、普及、推廣,對西藏經濟社會的進步發展和社會穩定,對促進西藏科學文化教育等各項事業的繁榮進步,産生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徹底改變了舊西藏極少數封建農奴主壟斷藏語言文字的局面。伴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藏語言文字不斷被賦予反映人民群眾新生活和社會發展新需要的時代內容,打破了封閉、停滯和萎縮的狀態,形成了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的開放發展態勢,為西藏文化不斷繁榮進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事實證明,達賴集團在國際上到處散佈和大肆鼓噪的“中國政府使藏語言逐步廢棄”、“西藏的文化遭到了滅絕”,是完全違背藏語言文字不斷發展進步的現實的。

附資料:

西藏的教育

教育體系:在舊西藏,除了寺院教育和西藏地方政府為僧官和貴族子弟舉辦的學校外,沒有一所近代意義上的學校,文盲、半文盲佔西藏總人口的90%以上。現在,已經基本建立起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中等專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電視教育在內的教育體系。適齡兒童入學率為67%。到1994年,西藏擁有各級各類學校3500所,其中高等院校4所——西藏大學、西藏民族學院、西藏農牧學院、西藏藏醫學院;師範、農牧、財經、體育、藝術、郵電等中等專業技術學校16所,中學70多所;小學3400多所。在校學生27萬多人,在各級各類學校中讀書的絕大多數是藏族及其他少數民族學生。西藏自治區還與內地21個省市聯合舉辦了70多所中等專業學校,有1萬人在內地學習。

八十年代以來,政府大幅度提高了對現代學校教育的投資,實施了許多特殊、優惠政策,包括:實行免費教育,藏族學生自小學直到大學畢業的學習費用全部由政府支付;對部分藏族中小學學生實行包吃、包穿、包住政策,在農村和牧區學校推行寄宿制;在鄉鎮以上中學和小學逐步實行助學金制度和獎學金制度;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實行“以當地民族為主”的原則,大中專學校招生,優先錄取藏族學生和當地民族考生;從比較發達的省、市選派教師,對口支援西藏的教育事業;在內地辦學條件比較好的省、市開辦西藏中學和西藏班,並給予學生學習上、生活上的特別優待。

興辦藏語言文字、藏醫學、藏族藝術、藏族歷史等藏族文化係、科、專業和專門學校,也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援。

注重藏語文教學:在西藏自治區,小學多數以藏語文授課為主。由於具備用藏語文講授初級中學以上數、理、化課程的條件(如師資、教材編寫與翻譯)尚需一個準備過程,因此目前初中以上學校的教學出現四種類型的教學班:一是開設藏語文課和漢語文課,其他課程均用藏語文授課;二是部分課程用漢語文授課,部分課程用藏語文授課;三是開設藏語文課,其他課程用漢語文授課;四是用漢語文授課。西藏自治區中小學教育的要求,就是學生在高級中學畢業時能夠兼通藏、漢兩種語文。在有條件的初中以上班級,開設了外國語課程。內地省、市開辦的西藏中學和西藏班,在初級中學階段均開設藏語文課,由西藏自治區選派的藏語文教師授課;他們根據全國普通中學教學大綱,考慮藏族學生的實際情況,單獨制定教學計劃。

佛學院:西藏自治區政府資助開辦的佛學院,由著名活佛、佛教學者任教,講授佛學經典和宗教史。各主要寺院均設有學經班,除平時的研習之外,每年都集中安排若干次較大規模的講經和辯經活動。一些大的寺院,還自行刻版印經。在北京,辦有中國藏傳佛教高級佛學院。

西藏的文化事業

藏族文化:西藏的民族文化是在獨特的歷史時代中産生的,並同宗教文化融合滲透,匯成傳統的民族民間文化藝術。它的形成,可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吐蕃和象雄時代。中國政府歷來重視保護和發展西藏的民族民間文化。從八十年代起,自治區政府就將文化工作的重點放在科學繼承和發展民族民間文化的優秀傳統、保持民族文化的完整性上,組織大批專家,全方位地搶救民族民間文化遺産。

藏族文化是在不斷吸收和借鑒中國各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優秀文化中發展的。目前,小説、散文、戲劇、美術、攝影和影視製品都出現了有影響的作品。西藏的歌舞、藏戲、文物、美術、攝影經常在全國各地和世界許多國家與地區演出、展覽。許多國內外文化界人士愈來愈感受到西藏當代文化的風格與品位,因此它既是民族的又是開放的,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時代精神,既有主體又多樣化的民族新文化。

現在,西藏自治區擁有專業藝術表演團體10個,非專業表演團體150多個;群眾藝術館6所,專業藝術學校一所,藝術研究所一個,展覽館一個;電影發行放映單位650多個,形成了城鄉電影放映發行網路。西藏自治區圖書館主體工程已經完工,西藏自治區博物館也正在籌建。 西藏自治區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是文學藝術方面各類專家聚集的社會團體,分設作家、戲劇家、舞蹈家、民間文藝家、曲藝家、攝影家和書法家等九個西藏分會,共有會員近1000人。其中,已加入同類全國協會的會員有50多人。近年來,還先後成立了西藏自治區翻譯工作者協會、西藏自治區民俗文化學會和西藏自治區當代文化研究會。

古籍與文獻:六十年代以前,對藏文與漢文的古籍和文獻從未進行系統的普查、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且多有散失和外流。1985年,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成立院屬的藏文古籍出版社和西藏學漢文文獻編輯室,組織收集、整理、編輯、出版藏漢文古籍文獻,已整理出版200多種,100多萬冊,其中不少屬於珍本、孤本、善本。

考古發掘:西藏石器時代的實物資料,全部是1951年以後陸續發現的。迄今為止,共發現舊石器地點5處,細石器地點28處,新石器地點和遺址20多處。發現吐蕃時期墓葬群20多處,墓葬2000多座。定日縣的蘇熱、申扎縣的珠洛勒、日土縣的扎布和普蘭縣的霍爾,都是舊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藏北的那曲、申扎、雙湖、班戈,藏南的聶拉木,阿裏的日土,昌都的卡若等,屬中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有昌都的卡若,林芝的雲星、紅光、居木、加拉瑪,墨脫的背崩、瑪尼翁,拉薩北郊的曲貢村,乃東縣的欽巴村,阿裏的札達等。

文物保護: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西藏就組織了文物調查小組,對各地的遺址、古建築、古墓葬、古石碑和摩崖石刻進行了系列調查,隨後成立了專門?的文物管理機構。對陸續徵集的數萬件文物,一一作了登記造冊,集中保管。徵集的文物中,有世所罕見的貝葉經,有現存昌珠寺的珍珠唐卡,有元明以來歷代中央政府敕封西藏地方官員的封誥、詔敕、印鑒、金冊、匾額及賜給的各類珠寶、器具,有元朝的紙幣,還有歷代西藏地方政權及各地區首領上呈中央

政權的奏折、文件、信函和大量的金石錄、印章、壁畫、牌位。為了保護珍貴的文物,中國政府分別於1961年、1982年和1988年公佈了在西藏自治區轄區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3處。西藏自治區政府也公佈了區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1處。 目前,經過維修整理的重要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古跡已全部對外開放,供國內外遊客參觀。屬於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保護單位對朝佛的信教群眾常年開放。文物保護部門還應邀赴歐、亞、美國家和地區舉辦了不同規模的西藏文物展覽。

藏學研究:藏學不僅在中國,在國際上也已成為一門專門科目。目前,在西藏和其他一些地方建立的藏學研究機構有50多個,1986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國藏學研究中心。這些研究機構承擔了大量研究課題,如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簡明西藏通史、梵文貝葉經的整理研究和西藏宗教源流與教派研究等項目;創辦的藏、漢、英文刊物有《西藏研究》、《西藏佛教》、《西藏社會發展研究》、《西藏藝術研究》、《雪域文化》、《中國藏學》、《中國西藏》等約30種。 西藏自治區的藏學研究,經過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多次大規模的社會調查,積累了豐富的文獻資料,研究領域現已擴展到政治、經濟、民族、歷史、宗教、哲學、語言文字、文學、藝術、地理、教育、法律、邏輯、考古、民俗、醫藥、歷算、密宗、氣功、工藝技術等方面。截止1994年底,共發表學術論文1000多篇,出版學術專門著作數十種,翻譯出版研究文集30多種。西藏自治區擁有社會科學院、西藏藏學學會等10多個藏學研究機構。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下設民族、宗教、語言文學、資料情報等研究所和藏文古籍出版社。

對外文化交流:八十年代以來,西藏自治區的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日益活躍。通過人員互訪、圖書資料交換、舉辦各種形式的藝術活動和學術研討活動,加強了與國外文化界、科研機構和國際組織的合作。西藏自治區對外文化交流協會相繼組織歌舞團、藏劇團赴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瑞士、荷蘭、尼泊爾、新加坡和香港、澳門、台灣等國家和地區訪問演出,組織文物、電影、攝影、美術等項目到日本、義大利及東南亞國家和地區舉辦展覽和展映活動。 西藏自治區宗教界、文化界的專家、學者多次應邀前往奧地利、法國、泰國、挪威、斯里蘭卡等國講學,進行學術交流活動。西藏自治區還就藏學研究事宜同匈牙利、加拿大、德國、義大利、奧地利等國的學術團體簽定了科研合作、文化學術交流協議書,並接待了14個國家和地區的130多名學者來西藏參觀訪問,進行學術考察和洽談科研合作項目。1987年在匈牙利舉行喬瑪國際藏學討論會,西藏自治區曾派6名學者前往參加。 在自然科學研究、藏學研究和某些邊緣學科的研究方面,西藏自治區正在進一步擴大與國外同行、國際組織的合作。

西藏的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

新聞:清朝(1644-1911年)末年,曾在拉薩創刊出版石印藏文《西藏白話報》,這是西藏曆史上第一家報紙。自1956年4月創辦《西藏日報》之後,又相繼創辦了《西藏科技報》、《拉薩晚報》、《西藏青年報》、《日喀則報》、《西藏?廣播電視報》、《西藏法制報》。現在,在西藏正式出版發行的報紙共有15種,另有《西藏文學》《西藏文藝》等期刊36種。主要的報紙、期刊均以藏、漢兩種文字出版發行。《西藏日報》對開四版。藏文版日發行2萬份,漢文版日發行3萬份。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通訊社在拉薩設有分支機構:新華社西藏分社。新聞社會團體有:西藏自治區新聞工作者協會、西藏自治區新聞學會等。

出版:在現代出版業興起之前,西藏曾盛行古老的雕版印刷,許多著名的寺院都設有印經院,以木刻板印製佛經和醫學、天文曆算等典籍。七十年代初,西藏人民出版社成立。目前年出書60-70種,約800萬字。 西藏人民出版社遵循“以藏文為主,以普及通俗讀物為主”的方針,出版了一批藏文科普讀物,還重點整理出版了一批古典名著,包括佛經、藏醫藏曆、歷史典籍、人物傳記、民族民間文藝書籍和文物志叢書,如《甘珠爾目錄》、《青史》、《紅史》、《新紅史》、《薩迦世系》、《朗氏家族史》等。僅藏文版《格薩爾王傳》,就出版了近30種,文物志叢書有9種。該社出版的《四部醫典系列挂圖全集》曾獲1986年首屆中國圖書獎。 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成立於八十年代末,專門從事藏文古籍手抄本和木刻本的整理、校訂。該社編纂的大型藏文古籍叢書《雪域文庫》,已整理出版40多種、2萬餘冊。

廣播與電視:拉薩有線廣播站建於1953年,1959年元旦正式啟用“西藏人民廣播電臺”臺號,使用藏漢兩種語言播音。目前,全區已建成用於廣播電視的衛星地面接收站近300座和130多個電視轉播臺、電視差轉臺,初步形成了覆蓋全區的衛星傳輸、無線電傳輸和有線廣播相結合的廣播電視網。 西藏自治區現有廣播電臺2座,分別使用“西藏人民廣播電臺”和“山南人民廣播電臺”的呼號。廣播電臺確定了“以藏語為主”的方針和“對內對外廣播並舉”的原則。西藏人民廣播電臺使用10個頻率播音,其中6個頻率用於藏語廣播,全天播音時間為24小時15分鐘。《對國外藏族同胞廣播》節目,每天播音兩次,每次45分鐘,分新聞、專題、文藝三個部分。西藏自治區現有電視臺2座,即西藏電視臺、拉薩電視臺。西藏電社臺有三個頻道,每天播出16小時,其中自製的新聞節目可通過衛星對外傳送。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