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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審批程式
中國網 | 時間:2000 年08 月01 日 | 文章來源:

目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資企業設産的步驟,大體分為前期準備、審批註冊、辦理各種登記三個階段。

選擇投資合作者

  通過各種渠道,與市政府和區縣政府負責經濟與社會發展業務主管部門、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諮詢服務機構進行廣泛聯繫,尋找合作者,洽談合作事宜。

簽訂合作意向書

  擬合作的中、外各方,通過初步談判,簽訂擬合作項目意向書或協議書。

審批項目建議書

  根據中外投資各方的合作項目意向書,由合作項目的中方編制項目建議書,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中方上級主管部門報審項目建議書的請示

  2、投資各方合作意向書

  3、投資企業項目建議書

  4、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設立的意見(部分行業)

  5、投資各方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副本

  6、投資各方資信證明

申請企業名稱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議書批准之後,合同、章程簽字之前,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需提交材料見工商行政管理規定。

審批可行性報告

  中、外投資各方共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政府審批部門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中方主管部門報審可行性報告的請示

  2、項目建議書及批准文件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投資各方法定代表證明書

  5、投資各方資産負債表、損益表

  6、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調研和預測報告

  7、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地址選點、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意見

  8、環境保護、消防、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等業務部門的意見

  9、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的預審或評估報告

審批合同、章程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合同、章程由各級政府外經貿部門負責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建議書及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件

  3、中外雙方簽定的合同、章程

  4、投資各方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副本

  5、投資各方資信證明

  6、董事會組成及投資各方出具的董事會成員委派書

  7、外資企業由外經貿部門一次審批,需提交的文件有: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董事會組成名單、外國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資信證明文件。

領取企業批准證書

  合同、章程批准後,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書》

  2、外方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銀行的資信證明

  3、中方營業執照

  4、項目建議書及批准文件

  5、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伯

  6、合同、章程(含外文本)和附件及批准文件

  7、董事會名單及董事長、董事的組成及委派證明

  8、名稱登記

  9、租房協議或房産證明

統計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在領取批准證書之後,辦理工商註冊登記之前,需到統計部門辦理統計登記手續:

  1、出示企業的批准證書正本

  2、填寫企業統計登記表(一式2份)

辦理工商註冊登記

  經北京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及其授權單位批准投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在收到批准證書後30天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委託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申請書(一式3份)

  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證書(副本)

  3、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件

  4、投資者所在國(地區)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5、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

  6、企業董事會名單及董事會成員、正副董事長的委派(任職)文件和上述人員的身份證明

  7、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8、企業住所使用證明,企業住所租賃的房屋,要提交房屋租賃協議(租期應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産證明

  9、凡涉及城市建設(含佔地、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和環境保護的,應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10、從事經濟國家有專項規定的經營項目,還應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准文件

辦理用地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獲得土地使用權需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用地手續

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外高投資企業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0天內,向註冊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手續,領取《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需提交以下材料(複印件):

  1、審批機關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2、審批機關核發的批准證書

  3、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副本

  外匯管理局審核上述文件後,填寫並頒發《外商投資企業外登記證》。

  企業持《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到所在地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經外匯管理局批准,外商投資企業也可以在境內其他地區或在境外的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

銀行開戶

  1、開立外匯帳戶

  外商投資企業可任選一家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開戶時,需向銀行提交以下材料(複印件):

  A.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B.審批機關核發的批准證書

  外商投資企業可任選一家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開立人民幣帳戶。開戶時,需向銀行提供以下材料:

  A.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B.審批機關核發的批准證書

稅務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材料(複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2、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

  3、審批機關核發的批准文件

  4、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伯

  5、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

海關手續

1、報關註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審批機關核發的批准證書

  (2)、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

  (3)、企業合同、章程

  (4)、批准進口設備清單

  (5)、企業驗資報告

  (6)、外經貿委批復

2、進出口貨物徵免稅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進出口貨物徵免稅申請表

  (2)、貨物發票

  (3)、進出口許可證影印件

3、報關提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進口或出口貨物報關單

   (2)、貨物發票

   (3)、裝箱單

   (4)、進出口貨物免征稅證明

   (5)、運(提)單

   (6)、進出口許可證件

財政管理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財政管理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2、審批機關核發的批准證書

  3、企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本

  4、企業的合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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