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該免費了  

    據《中國青年報》7月22日報道,浙江省寧波市日前出臺《寧波市對經濟欠發達鄉(鎮)教育扶持實施暫行辦法》,規定從今年秋季開始,對該市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初中生、小學生實施“兩免一補助”政策,免收這些地區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雜費和住宿費,同時對這些地區部分經濟困難家庭的學生進行補助。這一政策意味著寧波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義務教育,同時也在全國率先走出了免費義務教育的第一步。

    聞此消息,筆者一則以喜,一則以疑,覺得實施“真正意義上的義務教育”的好像並非寧波一家。經查閱資料,發現在此之前,北京已正式宣佈,從今年9月1日起,全市將有約60萬名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免交雜費,這“意味著在北京109萬名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小學生中,將有半數以上的學生享受免費義務教育”,“此舉在全國尚屬首例”。為此,北京市政府今年將增加6000萬元公共財政支出,明年則將投入1.2億元(《光明日報》4月18日)。還有動作更早的,去年8月,廣東省做出決定,每年撥出3億元專項資金,用於免收農村困難家庭約77萬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的書費、雜費等,“廣東每人平均純收入1500元以下的農村困難家庭子女,可以享受完全免費的義務教育”(《羊城晚報》2001年8月17日)。

    雖然有廣東、北京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政策在前,我們也大可不必責怪浙江寧波的號稱“在全國率先”。相反,這種在實施免費義務教育問題上你追我趕的做法,不但令人無比欣慰,而且還具有十分突出的示範意義。

    從嚴格意義上將,“義務”的教育就應該是“免費”的教育。我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産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者免收學費”。經過長期努力,目前絕大部分地方都做到了免收學費,但從書費、雜費、住宿費到補課費、校服費、報刊費、校舍維修基金等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既不管合法不合法,也不管學生所在家庭能不能承受,往往是一聲令下,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在這種沉重的負擔之下,一些困難家庭的孩子被迫失學,或在家幫父母幹活,或外出打工,或乾脆成為社會閒散人員,白白耽誤了大好青春時光。這對他們個人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對社會的均衡發展與進步也是十分不利的。如果我們實行真正意義上的義務教育,對受教育者免收包括學費、書費、雜費在內的所有費用,依法為不同財産狀況的公民提供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機會,那麼,就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減少中小學生因家庭困難而在事實上被剝奪義務教育權的現象。

    廣東、北京、浙江寧波等地屬於經濟發達地區,有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的條件,其他經濟不夠發達的地區,也完全可以通過自身開源節流、上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創造條件。一句話,只要真正把教育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只要決策者願意對義務教育“偏心眼兒”,免費義務教育就不會存在實質性的困難。

    是時候了!

    

    《江南時報》 2002年7月24日


確保“一個也不能少” 寧波分步實施免費義務教育
北京明年起將率先全面普及免費九年制義務教育
“小升初”又到就近免試時:向義務教育均衡化靠近
2001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李嵐清:調整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