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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更具可操作性

    深受民眾矚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初次審議後,還將分發全國各地,徵求書面意見;並召開各方面的座談會,聽取多方面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再對草案作進一步的修改,爭取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

    記者從有關部門得知,《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只是對一九八0年通過的《婚姻法》做了“小手術”,變動內容包括根據近年來婚姻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作了補充規定,又對有些在司法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有關行政法規從司法解釋上升為法律。據介紹,草案初次審議中爭議較多的焦點問題有“包二奶”、離婚損害賠償、夫妻財産制、無效婚姻等四個。

    近日,記者走訪了社會學家、上海婚姻家庭研究會副會長及上海社會科學院婦女研究中心副主任徐安琪,請她對這個草案發表看法。

    徐安琪認為,修正案(草案)有突破的條文主要在於強化了對違反婚姻家庭義務行為的法律制裁。其中增加一章“法律責任”共八條,都是針對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難題所作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如關於家庭暴力,不僅重申原有的對家庭暴力的刑事處罰,還特別強調公安機關對受害人的救助和對施暴者的處罰責任等,同時還賦予無過失方在離婚時有要求施暴方損害賠償的權利。關於離婚時的夫妻財産分割,也增加了對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産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即使離婚後,另一方有上述發現,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産。這就強化了婚姻法的制裁性、懲罰性,也維護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徐安琪還指出,在法律上首次承認了婚姻投入的無形資産也是修正案(草案)的一個突破。主要體現在增加了新條款,即“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産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徐安琪説,女性往往為家庭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付出更多的勞務貢獻。因此,在法律上承認女性家庭角色的隱性貢獻,使她們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付出和投資在離婚時獲得回報和補償,無疑在維護女性合法權益的操作上實現了質的飛躍。

    不過,徐安琪也指出了這個草案的不足之處。她説,草案取消了“離婚時的財産分割應照顧無過失方利益”的原則,而且所實行的“過錯賠償原則”中的“過錯方”不包括“其他違反一夫一妻行為”,這就難以維護一些丈夫有“包二奶”過錯等的女性應得的經濟利益。

    

    中國新聞社 200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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