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辦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江西最新通知!

發佈時間:2024-08-14 10:12:18 | 來源:江西省教育廳 | 作者: | 責任編輯:閆景真

根據《江西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範》要求,為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江西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全省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的通知》,部署2024年秋季學期全省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

《通知》指出,要健全工作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結合招生入學工作實際,制定“陽光分班”工作方案,並主動向社會公佈。“陽光分班”工作原則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尚不具備資訊化分班技術的地區可以以學校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通知》強調,要明確工作要求。堅持均衡原則,確保每個班級學生總數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體相當,師資配備合理均衡。堅持公開原則,做到方案公開、程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堅持隨機原則,採用先隨機確定學生、後隨機確定任課教師團隊方式組建班級;嚴禁通過組織入學考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分班;嚴禁舉辦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級。堅持穩定原則,分班結束後,起始年級學生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級建制的,學校需制定調整方案並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通知》要求,要有序組織實施。2024年全省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應于秋季學期開學前完成。分班過程須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全程錄音錄影、過程性資料存檔備查。分班結果須第一時間公開。對於分班後到校登記報到的學生,也須按照“陽光分班”要求隨機均衡分配到班。

《通知》強調,要強化過程監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的監督,主動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暢通舉報渠道,及時依法依規核查處理相關投訴舉報,對於違規學校和個人,應予以嚴肅問責。

《通知》要求,要加強宣傳引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加大對“陽光分班”政策的宣傳引導,廣泛宣傳“陽光分班”的目的、意義、方法和程式,積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