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推進中小學美育建設逐步取得新成效
中國網訊 4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官網發佈《南昌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學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指出,要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美育工作相關要求,美育建設逐步取得新成效,美育課程開足開齊。美育師資基本配齊,美育裝備全面提優,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實踐活動全面開展,評價改革産生實效,美育功能更加彰顯,育人成效更加凸顯,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明顯提升。
開足開齊上好美育課程
美育課程要以藝術課程為主體,各學科相互滲透融合,增強課程綜合性和開放性。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學校美育課程開設剛性要求,開展“曬課表”和“保課時”攻堅行動,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上好美育課。
學前教育階段開展適合幼兒身心特點的藝術遊戲活動;小學階段開齊每週各2節音樂課和美術課;初中階段每週開齊各1節音樂課和美術課;普通高中階段高一年級和高二上學期每週須安排2節藝術課。非藝術類中等職業學校藝術類必修課程不少於72課時。力爭在2025年底全市中小學開齊開足體美勞課程的學校比例達到100%。
配齊配優美育教師
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加大音樂和美術等美育教師的補充力度,未配足配齊音樂和美術教師的學校應在每年新招聘教師時,有計劃地補充美育教師,音樂和美術教師入校後不能轉崗轉教其他課程。在申報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中,適當增加音樂和美術專業人數比例。
義務教育階段城鎮學校到2025年、農村學校到2030年,小學、初中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音樂、美術專職教師0.9人以上(申報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縣區須在當年達到標準)。
提高美育課程品質
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按照國家規定選用藝術課程教材,注重教材縱向銜接,實現主線貫穿、循序漸進。
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身心成長規律,圍繞課程目標,精選教學素材,豐富教學資源。鼓勵學校深化美育教學改革,按照國家對不同學段課程方案、不同美育學科課程標準和內容的要求,積極開發具有當地民俗特色、非遺特色、本校特色的美育課程資源。加強校外實踐基地的美育課程資源建設,推動學校美育課程資源的整體優化。
建立以提高學校美育教學品質為導向的課程實施機制,將提高美育教學品質納入學校教育管理和評價體系。
營造校園美育文化
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營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把美育融入校園生活全方位。
每所學校原則上必須設立合唱團,鼓勵建設豐富多樣的藝術社團(器樂團、舞蹈團、戲劇團、書法〔篆刻〕團、影視團等),確保每所學校開設兩個以上的藝術社團,實現“班班有歌聲、校校有展演,一人一特長、一校一特色”的良好氛圍,同時將學校藝術社團建設情況納入考核評價。
充分利用校內各種平臺,特別是櫥窗、展示屏、校園廣播、電視臺、校園網等打造校園文化藝術展示空間。加強美育實踐活動場地保障,支援學校根據實際建設小型美術館、博物館、展覽廳、音樂廳、劇場等。
豐富藝術實踐活動
大力推廣惠及全體學生的合唱、合奏、集體舞、課本劇、藝術實踐工作坊和非遺展示場所體驗學習等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班級、年級、校級、縣區級等群體性展示交流。
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每學期舉辦1次全員參與的綜合性美育展演展示活動或藝術節,每年至少參加1次縣區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美育展評活動,豐富學生課餘生活,保障學生身心健康。
全市每三年舉辦一屆中小學生、幼兒藝術展演活動,每年舉辦中小學生、教師合唱展演、藝術作品評選等美育活動,重點建設市級中小學生藝術團並集中授牌,培養一批高水準的藝術特長人才,遴選優秀學生藝術團參與省或國家級演出活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深化藝術特長生招生制度改革
各縣區、高中學校要積極探索高、初、小銜接的跨學段藝術教育,形成“特色共建、理念共融、資源共用、發展並進”的美育創新發展模式。
入選江西省“五個一百美育工程”及其他省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學校要充分發揮藝術特色高中藝術特長培養的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效應,探索藝術綜合課程的有效實施,挖掘各學科的美育因素。
高中學校要按照《南昌市城區普通高中特長班(生)招生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招收藝術特長生,同時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藝術特長生培養機制,全面加強藝術特長學生管理,實行註冊管理制度,將參加日常藝術實踐及藝術展演等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