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江西明確涉考類校外培訓機構7個“不得”

發佈時間:2023-12-19 10:51:02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從現在起到明年4月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碩士研究生考試和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等涉及高中和高校學生的考試將陸續舉行。日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公告,嚴肅考風考紀,加強涉考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

公告中明確表示,不得對涉及學生考試的培訓進行虛假宣傳,誇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不得進入校園開展各種形式的招生宣傳,不得在校園內張貼或聘請學生散發招生宣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公佈宣傳炒作考試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涉考資訊、價格欺詐,破壞考試招生秩序;不得發佈諸如“押中試題”等有關試題試卷言論;不得超經營範圍,違規開展諮詢服務。

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