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廳公佈五起違反師德師風典型案例
江西省教育廳持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深入開展師德集中學習教育,完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落實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嚴肅查處師德違規行為,亮明對師德違規問題“零容忍”、嚴懲師德違規行為的堅定態度。現公佈5起違反師德師風典型案例:
一、上饒市廣信區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周某某違規舉辦校外培訓班問題經上饒市廣信區教育體育局調查核實,2020年11月,上饒市廣信區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周某某以親戚名義成立“通義課外培訓有限公司”(後更名為“藝周課外培訓有限公司”)。2021年3月至8月,周某某利用課餘時間管理該公司並違規兼職上課取酬。根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規定,上饒市廣信區教育體育局給予教師周某某在全區教體系統通報批評、不予發放其2021年獎勵性補貼等處理。取消其兩年內評優評先、職稱評聘、崗位晉陞資格等方面資格。追繳其兼職違規所得。
二、景德鎮市樂平中學教師邱某組織開展校外有償補課問題經樂平市教育體育局調查核實,2022-2023學年期間,樂平中學高三年級班主任邱某借家長委員會的名義,共組織41名學生在校外進行有償補課,補課費用為4800元/生;邱某還擅自指定班幹部代收班費,收取班費高至1000元/生。根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規定,樂平市教育體育局給予教師邱某撤銷黨內職務、降為專業技術崗十二級、調離教學崗位等處理。取消兩年內評優評先、職稱評定、職務晉陞、申報人才計劃資格等方面資格。對其違規收取班費和補課費用悉數退回。
三、贛州市石城縣第一小學教師陳某某體罰學生問題經石城縣教育科技體育局調查核實,2023年3月22日下午,石城縣第一小學教師陳某某在課堂上進行作業輔導時,發現2名學生作業題回答錯誤後,對2名學生存在體罰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規定,石城縣教育科技體育局黨組給予教師陳某某全縣通報批評、取消2023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責成石城縣第一小學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教育教學管理。
四、宜春學院教師賀某利用教師身份詐騙問題2022年12月,宜春學院教師賀某利用教師身份,以辦理研究生入學事宜為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方式騙取他人錢款8.7萬餘元,構成詐騙罪。2023年5月,賀某被公訴機關起訴,法院判決賀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宜春學院給予賀某開除公職處分、喪失其高校教師資格等處理。
五、新餘學院賀某某科研失信行為問題2023年11月,經新餘學院學術委員會核查,新餘學院賀某某2017年發表的著作內容與他人已公開發表的著作高度雷同。經新餘學院學術委員會認定,賀某某的行為構成科研失信行為。根據《高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等規定,新餘學院給予賀某某記過處分,取消三年內評優評先、職務晉陞、職稱評定、崗位晉陞、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
以上5起案例中的涉事教師,違反了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觸碰了師德底線,損害了群眾利益和教師隊伍形象,暴露了我省部分地方和高校在教師管理和師德師風建設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全省各地各校要推動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走深走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廣大教師以案為鑒,依法從教,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樹立“躬耕教壇、強國有我”的志向和抱負,堅守三尺講臺,潛心教書育人,積極投身教育強國實踐。【稿件來源:“江西省教育廳”微信公眾號(微信號:jxsjyt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