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標的額高達8.1億元的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某礦業公司因經營問題導致欠付銀行的款項不能按期償還,後銀行將該筆債權轉讓某資産管理公司,某資産管理公司遂提起訴訟。承辦法官在深入研判案情後,敏銳地意識到,簡單的一紙判決並非最優選擇,通過調解促成各方和解,實現互利共贏,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訴訟對各方主體經營活動的負面影響,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調解過程中,該院始終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承辦法官團隊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協商,細緻梳理爭議焦點,耐心釋明法律法規,精準平衡各方利益。一方面,充分考量金融機構對債權安全與資金效率的合法關切;另一方面,也切實體諒企業在複雜經濟環境下可能面臨的暫時性困難與發展需求。通過細緻入微的工作,最終引導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就債務履行方式、期限等內容達成一致,並簽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協議。
該案的成功調解,不僅有效維護了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保障了鉅額信貸資産安全,更以高效、便捷、平和的方式化解了重大經濟糾紛,是人民法院發揮司法職能、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又一生動實踐。
下一步,嘉峪關中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積極探索涉企案件特別是大標的額金融糾紛的快速化解新路徑,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與保障,為區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貢獻更加強勁的司法力量。(馮菲菲、趙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