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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支援起訴協作機制 為弱勢群體維權“撐腰”

近日,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服務保障民生,暢通殘疾人司法救濟渠道,由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牽頭,與蘭州市城關區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出臺《關於建立殘疾人民事支援起訴工作協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凝聚兩單位力量,有力推動民事支援起訴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助力構建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利工作新格局。

立足司法為民,凝聚協作共識。民事支援起訴是檢察機關依法保障訴訟能力弱的殘疾人等群體在民事訴訟中有效行使訴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職能,而殘疾人聯合會本身具有代表、服務、維護殘疾人工作的職能。該院在履職中發現,弱勢群體囿于自身狀況、法律知識匱乏等原因的限制,難以獨立、充分圍繞法定起訴條件收集證據、提出訴訟請求。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該院主動作為,積極與城關區殘聯溝通協商,共同探索建立資訊共用、線索移送、協同辦理、宣傳引導的長效協作機制。

聚焦機制創新,明確協作要點。該協作機制共二十五條,明確依法履職、協作聯動、客觀公正、遵循自願、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充分考慮殘疾人身心特點和特殊需求,對支援起訴的線索發現與移送、受理審查、調查核實、協同辦理、支援保障、結果反饋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注重民事支援起訴與調解和解、司法救助等程式融合,夯實民事支援起訴協作配合基礎。

展望協作前景,提升司法溫度。此次與城關區殘聯建立協作機制,是該院拓寬民事支援起訴案源,提升民事支援起訴工作水準的重要途徑。下一步,城關區檢察院將以該意見為指引,加大民事支援起訴案件辦理力度,注重與城關區殘聯的協同配合,切實提升訴訟能力弱的殘疾人在民事案件中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殘疾人弱勢群體民事維權“撐腰”。(文、圖/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