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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 為婦女權益保駕護航

《甘肅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的出臺,是甘肅省婦聯積極響應新時代婦女權益保障工作要求,歷經兩年多調研論證、立法推進與社會協同實踐的重要成果,將為全省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提供堅實的法治支撐。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為實現地方立法與國家立法的契合與自洽,2023年,甘肅省婦聯啟動《條例》地方立法工作,成立了由法學專家、律師、婦聯幹部等組成的立法工作專班,積極與省人大銜接溝通,報送立法計劃建議項目報告,列出立法進程時間計劃表。《條例》于2023年列入省人大立法調研項目,2024年列入立法預備項目,2025年列入立法審議項目。立法工作專班對上位法及相關研究成果進行文獻研究,對先期出臺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立法進行研究和梳理。召開立法開題會,配合省人大赴省內外開展調研,研究梳理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實踐經驗,形成草案初稿。通過書面及門戶網站徵求、召開立法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反覆徵求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基層立法聯繫點、相關單位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甘肅省婦聯同省人大社工委、法工委反覆研究推敲,對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逐條進行認真梳理和研究,多次修改完善。2025年5月28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甘肅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條例》呈現出七大亮點,從多個維度強化婦女權益保障:一是強化婦女政治權利保障,提升女性參政議政比例;二是拓展網路空間權益保護,防範性騷擾與侵權;三是完善健康服務體系,健全公共服務保障;四是推進平等享有教育資源,促進婦女成長成才;五是細化就業保障措施,打破性別與婚育歧視;六是聚焦財産權益保護,治理高額彩禮陋習;七是暢通救濟渠道,強化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

在立法過程中,甘肅省婦聯將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實踐經驗融入《條例》,同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廣大婦女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緊密結合甘肅實際,從不同層面彰顯了對婦女的細緻關懷。如第十四條對民族自治地區婦女權益保護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第十七條提出建立健全婦女健康服務體系,這是落實國家加速消除宮頸癌相關政策,並依據甘肅省婦女“兩癌”免費檢查和為適齡女童進行HPV疫苗補助接種工作的實踐經驗設立的;針對媒體曝光的女性衛生用品品質等問題,第十九條提出對女性衛生産品和母嬰用品加強監督檢查的規定;針對目前存在的公共場所女廁排隊現象嚴重的問題,第二十一條規定“城市公共廁所女性廁位與男性廁位比例應當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場所比例應當提高到2:1”;第三十條針對低收入婦女、老齡婦女、殘疾婦女、留守婦女、失獨母親等困難婦女的權益保障、救助幫扶等作了相關規定;根據甘肅省推動移風易俗治理高額彩禮工作實踐創設了第三十三條“鼓勵和提倡婚嫁文明,自覺抵制高額彩禮,遵守公序良俗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推進移風易俗”。

下一步,甘肅省婦聯將持續推動《條例》宣傳與落實,強化普法宣傳教育,推動《條例》學習宣傳更加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完善維權服務體系,為廣大婦女兒童和家庭提供“一站式”綜合維權關愛服務;構建多部門“一盤棋”工作格局,形成一張覆蓋全省、高效響應的婦女權益保障協同網路;強化司法救濟與長效保障,聚焦婦女權益保障的重難點問題,精準發力,確保剛性條款落地生根、柔性關懷持續滲透,以法治力量護航全省婦女全面發展新征程。(甘肅省婦聯)